【关键词】 骨科病人;压疮;原因;护理
近年来,压力性溃疡(压疮)已经取代了“褥疮”一词,压疮是指由压力、摩擦力、剪切力和浸渍所引起的缺血坏死性皮肤损害,其临床特征为:无痛;边缘硬而干燥,轮廓常呈圆形或火山口状;从表皮扩延到皮下及深部组织,有裂隙将其分隔成数个部分,不易充分引流;分布于溃疡床的肉芽组织呈灰白色,伴继发感染时有恶臭分泌物或脓性分泌物流出,穿入深部组织,使肌腱、骨膜发炎、变厚、硬化,并破坏其骨质及关节,严重时可因继发感染引起败血症而危及生命[1]。长期卧床患者发生压疮使得患者更为痛苦,延缓病愈进程,也是护理工作更加繁重 [2],因此,对患者必须加强皮肤护理,防止和降低压疮的发生率。现将骨科病人发生压疮的原因及护理对策进行如下综述。
1压疮好发的部位及高危人群
压疮多发生于受压和缺乏脂肪组织保护、无肌肉包裹或肌层较薄的骨隆突处,并与卧位有密切关系。
1.1昏迷、瘫痪者自主活动丧失,长期卧床,身体局部组织长期受压。
1.2老年人肌体活动减少,皮肤松弛干燥、缺乏弹性,皮下脂肪萎缩、变薄,皮肤易损。
1.3肥胖者身体过重使承重部位的压力增大。
1.4身体瘦弱、营养不良者受压处缺乏肌肉和脂肪组织的保护。
1.5水肿患者水肿降低了皮肤的抵抗力,并增加了承重部位的压力。
1.6疼痛患者为避免疼痛而处于强迫体位,肌体活动减少。
1.7石膏固定的患者翻身和活动受限。
1.8大小便失禁皮肤经常受到潮湿污物的刺激。
1.9发热患者体温升高可致排汗增多,皮肤经常受到潮湿刺激。
2骨科压疮的高危人群及形成原因
骨科病人因牵引固定或手术或疾病自身原因65%~75%需要长期卧床休息[3]成为压疮发生的高危人群,原因如下。
2.1骶尾部压疮骶尾部压疮位列骨科压疮首位。骨科病人多需卧硬板床休息,如脊髓损伤,胸腰椎骨折,下肢牵引固定及手术后病人。骶尾部成为病员身体主要的支撑点,压疮成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2.1.1骶尾部的生理结构是导致压疮发生的直接原因。现目前将发生压疮的病因归纳为4种因素,即压力、剪切力、摩擦力及潮湿[4],垂直压力作用于皮肤是导致压疮发生的重要因素。骶尾部无肌肉附着,缺乏脂肪保护,紧贴床铺,长期受压力剪切力的作用,血液循环发生障碍,容易发生压疮。另一方面,骶尾部属视野不易察觉处,如果不能做到及时翻身抬臀减压,病员陪护对压疮防护知识不了解,骶尾部极易发生压疮,压疮极易发展下去。
2.1.2病员自身条件导致压疮的客观原因。患者高龄,瘦弱,肥胖,营养不良,体质虚弱,术后害怕疼痛不敢翻身等都是压疮发生的高危人群。
2.1.3体温的变化与潮湿是造成压疮的环境因素。体温过高过低均直接损害免疫功能,致使皮肤抵抗力下降,容易引起压疮的发生[5]。过度潮湿引起皮肤软化及抵抗力降低;潮湿会浸润皮肤组织,削弱皮肤角质层的屏障作用,造成局部皮肤水肿;有害物质易于通过且利于细菌繁殖,使得上皮组织更容易受到损伤,而引起压疮。大便失禁或腹泻、伤口分泌物的渗出、发热引起的大汗以及病房内湿度过高,都会使皮肤处于潮湿的环境中。而这些因素在骨科病人中都很常见。
2.2足跟部压疮足跟压疮多由牵引石膏固定所致,体质瘦弱,营养不良,合并糖尿病等患者是好发人群。足跟部处肢体的远端,血运不良,肌肉脂肪附着少,是压疮发生的内在因素,牵引固定则是压疮发生的外在因素。皮肤牵引时小腿上皮套因牵引锤的牵拉,使皮套下滑,牵引重力集结作用在足跟,造成足跟直接受压;骨牵引病员的患足会不自觉呈外旋下垂状,足跟承受患足重力卡压在帆布垫上;下肢石膏固定患者则由于石膏直接卡压足跟,石膏包裹患肢,造成血液回流障碍,导致足跟部压疮发生。
2.3其它部位压疮枕颌带持续牵引容易致下颌部压疮;骨牵引患者由于体位不正确的体位,大腿根部两侧易卡压在勃朗氏架上;皮肤牵引带膝部两侧锁扣易卡压膝部两侧;锁骨固定带的锁扣及铁环易卡压肩背部,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性压疮,在骨科临床护理中不容忽视。
3护理对策
3.1加强相应护理对策建设,增强护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3.1.1进行护理评估,积极评估病人的危险因素是预防压疮的关键。经评估对高危患者实行重点预防,可使医疗资源得以合理分。根据循证护理的理念,从患者的实际出发,对有压疮危险的患者提供个体化护理。可减少压疮预防护理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建立交接班制度,各班护士严格交班,检查病人皮肤是否干燥清洁、有无受压水疱、床铺是否整洁、有无碎屑。
3.1.2建立床头翻身记录卡,制订统一表格,每次翻身后及时在相应的表格里标记,并详细记录受压部位皮肤情况,并签全名。并向病人询问是否1~2h协助翻身、按摩1次。
3.2加强基础护理,采取正确有效的护理措施
3.2.1加强卫生护理,保持床单平整,清洁,干燥,保持病员皮肤清洁,要履行“五勤”标准,即脑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3.2.2夏季,应保持病房适宜的温度18~24℃,避免患者长期处于高温环境中。可在患者背部加放一条吸汗的棉质毛巾,及时擦干汗液;及时擦洗更衣,更换床单被套等,避免患者处于潮湿环境中。
3.2.3使用便盆时,避免生拉硬拽,因此可指导病人正确抬臀,必要时在便盆边缘垫布垫,以免擦伤皮肤;对长期卧床病员可指导抬臀运动,每天练习16~20次,每次持续2~3分钟。
3.2.4对行牵引固定患者,经常巡视病房,及时调整牵引,保持体位正确有效,可协助与指导患者穿衣裤,避免皮肤牵引带或固定带与皮肤直接接触,或在易卡压处放置海绵垫或纱布,减轻局部组织受到的压力。
3.3科学使用预防压疮的用具
3.3.1电动充气式气浪床垫接通电源后,垫内气体的流动可降低皮肤与床垫的剪切力并能起到全身按摩的作用。适用于截瘫病人,同时可将2h翻身1次改为3~4h翻身1次。对未发生压疮的高危人群均使用气垫床,常用的就是可以改变压力的气垫床。有研究表明,交替性的压力气垫效果最好,但是膨胀小于10cm厚度时,其作用降低。
3.3.2用枕头翻身的病人取侧卧位时,将枕头置于背部,交替进行。病人取平卧时:将翻身枕置于双足跟部,保持双足的功能位置,避免垂足畸形,并起到保护脚跟的作用,促进肢体功能的康复。
3.3.3使用水垫以降低局部皮肤温度及压力 卧床病人如不能及时更换体位,皮肤受压,局部温度增高,温度每升高1℃,能加快组织代谢,并将增加10%需氧量。在持续压力作用下组织缺氧温度升高,将增加压疮的发生率。对于不易翻身的病人,将水垫置于病人受压部位,水垫充自来水1/2至2/3满,水垫上覆盖一张大毛巾,放在受压部位。水垫柔软,可起到缓冲力的作用。延长了力的作用时间,使病人与床间的作用力减少,从而减轻了对局部组织的压力。水垫内的水温与人体温度有差异,通过热传导,能有效降低局部组织的温度。同时水垫较薄,不影响病人的功能体位及治疗体位。
3.4综合护理措施
3.4.1健康教育对病人护理、指导不充分也是压疮的易发因素。向病人及家属讲解压疮各期的进展规律、临床表现以及治疗护理的要点,使之重视和参与压疮早期的各项护理,积极配合治疗。
3.4.2饮食护理营养不良是导致发生压疮的内因之一,也是直接影响压疮愈合的因素,良好的膳食是改善患者营养状况,促进创面愈合的重要条件。加强病人的饮食护理,指导病人进食高蛋白饮食,选择新鲜蔬菜、水果及蛋类,瘦猪肉、虾类、牛奶等微量元素含量高的食物,及时补充机体能量营养物质,有利于损伤的恢复及预防压疮的发生。
3.4.3翻身与按摩一般每2 h翻身1次,必要时1h翻身1次。间歇性解除压力是有效预防压疮的关键。对能自行翻身的病人,2h协助翻身一次。在搬动病人时注意身体各部分的位置,避免拖、拉、扯、拽病人,与传统的90°翻身法相比,将病人侧倾30°并用枕头支撑的体位,使病人始终避开自身骨突起部位,较好地分散了压力。每次翻身后用50%乙醇,用手掌大、小鱼际肌处紧贴皮肤、压力均匀地按向心方向按摩受压部位,由轻到重,再由重到轻,每次按摩3~5min,不主张按摩已压红的软组织。
3.5根据压疮分期,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
3.5.1瘀血红润期护理原则是去除危险因素,避免压疮继续发展。增加翻身次数,避免局部过度受压,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可采用湿热敷、红外线、照射等方法。
3.5.2炎性浸润期护理原则是保护皮肤、预防感染。对未破的小水泡要减少摩擦,防止破裂,促进水泡自行吸收;大水泡可用无菌注射器抽出泡内液体后,消毒局部皮肤,再用无菌敷料包扎。
3.5.3浅度溃疡期护理原则是清洁创面,促进愈合。可采用物理治疗法,如用鹅颈灯照射疮面,距离25cm,每日1~2次,每次10~15分钟,照射后以外科无菌换药法处理疮面。还可采用新鲜鸡蛋内膜、纤维蛋白膜、骨胶原膜等贴于疮面治疗。
3.5.4坏死溃疡期护理原则是去除坏死组织,促进肉芽组织生长。可用生理盐水或1∶5000呋喃西林溶液清洁疮面,受压部位涂擦凡士林,且沿顺时针方向按摩涂擦部位3~5min。用甲硝唑湿敷料或用生理盐水清洗疮面后涂以磺胺嘧啶银、呋喃西林治疗。另外,纯氧有抑制创面厌氧菌生长,提高创面组织供氧的作用,因此可以采取压疮局部持续吹氧法进行治疗,所采取的氧流量为5~6L/min,每日吹氧2次,每次15min,吹氧完毕后,创面暴露。 对于溃疡较深、引流不畅者,应用3%过氧化氢溶液清洗,以抑制厌氧菌的生长。复方消褥灵、白降丹、珍珠各6g,轻粉3g,龙骨5g,研细末,以氧氟沙星20ml,654~22ml混匀治疗压疮疗效可靠。
参考文献
[1]王玉红.压疮的临床预防与护理[J].现代护理,2007,4(17):80.
[2]唐贺玲.微波治疗Ⅱ度压疮不同方法的对比研究[J].河北医药,2010,32(3):330.
[3]崔亚林.骨科压疮预防管理对策[J].护士进修杂志,2007,22(11):1000-1001.
[4]李花月.压疮的预防与护理[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0,1(5):177.
[5]吴德莲.神经外科患者压疮发生因素的分析和护理对策[J].临床护理,2010,23(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