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重范围:天津大学所有参加毕业的的本科毕业生(含双学位)。
二、查重方式:抽查形式并非所有学生论文都会进行查重,按毕业人数的百分之三十进行抽查。
三、查重次数:抽查分二次,第一次4月27号,第二次为5月5号。第一次抽查在导师签字之前,抄袭高于30者导师不能签字。
四、论文提交格式:“班级号_学号_姓名”,例如“10801_20055110000_李三.doc”
五、查重检测结果认定和处理
1、检测系统为“中国知网大学生管理系统”
2、重复率不得高于30%。
3、重复率低于30%的,可直接参与答辩,重复率高于30%的,修改后申请重新检查,第二次检测通过者,可参与本次答辩,通不过者取消答辩资格。
4、经过第二次查重的不得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同时成绩不得高于80分。
5、论文内容应全面具体,不应缺失某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