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就客体而言,其价值只有在实现中才能得以体现;对于主体来说,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只有在客体的价值实现中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其内涵是价值的由“潜”到“显”,其实质是价值客体的主体化。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作为客体,要满足主体的需要,从效用关系角度看,应采取两种途径,即灌输途径和接受途径。它们共同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活动的两个轴心,并且贯穿在整个实现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过程不是简单的客体作用于主体的过程,而是内含一定规律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转换;规律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否具有价值,人们对于这一活动结果的价值判断是否正确,都需要在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寻找答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认识和创造其价值的目的或曰逻辑发展和归宿,它既是一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活动的终点,同时也是另一次价值活动的起点。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客体来说,其价值只有在实现中才能成为真正的价值,对于社会和人这一主体来说,只有在价值的实现中才能真正满足自己的需要,实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的内涵和实质是什么?通过何种途径才能实现其价值?其价值实现又有哪些规律可循?这些都是本文必须回答的问题。
一、价值的由“潜”到“显”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自身的主体化过程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其内涵是价值的由“潜”到“显”,其实质是价值客体的主体化。从客体方面来说,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过程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由“潜价值”到“价值”的转变过程。从理论上讲,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实践活动潜在着正价值和负价值。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只有在其主体消费中,其潜在的价值才能得到实现,变成现实的价值。“产品在消费中才能得到最后完成。一条铁路,如果没有通车,不被磨损、不被消费,它只是可能性的铁路,不是现实的铁路。……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才现实地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居住,事实上就不成其为现实的房屋;因此,产品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它在消费中才证实自己是产品,才成为产品。”① 物质产品的价值实现如此,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也同样如此。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亦即思想政治教育所蕴含的思想、认识、政治、道德等内容,只有为教育对象所接受,并内化为他们各自的某种深刻而稳定的心理结构,外化为一种现实的心理的能量以及个体意识和动机,才能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力量。这样,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才能由“潜”到“显”,作为价值的物才能获得完备的形态,反之,如果思想政治教育没有接受主体,即使它本身确实具有某种价值,那也只是一种潜价值,而不能说是现实的价值。
潜价值是价值存在的一种特殊方式,马克思称之为“潜在的价值”或“隐蔽的价值”,同“显现的价值”或“现实的价值”相对应,同“无价值”相区别。价值的实现过程不是价值的从无到有,而是价值的由“潜”到“显”,由可能到现实。实践所创造的价值正是一种潜价值。只有当人意识到价值客体并利用它时,即只有当价值客体变为价值主体的对象时,其有益于人和社会的方面才能得以实现。它由起初的实践客体经过实践结果最终转化为价值客体。价值就是作为一种过程而出现的。价值的运动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无到有,由“潜”到“显”的过程。但就实现过程而言,是价值的由“潜”到“显”,由可能到现实。有价值的东西可能一时显现不出价值,但无价值的东西永远不会显现价值,把潜价值混同于无价值,不仅割断了价值运动的实际过程,而且客观上否认了实践创造价值的功能。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从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角度看,就是自身主体化的过程,哲学上称为客体主体化过程,仅把价值的实现理解为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是表面的,肤浅的。其实,这并不是价值的真正实现,价值的真正实现是客体对主体产生实际的效应,即产生实际作用的影响。客体对主体产生的效应,比之客体被主体消费,满足主体需要更为深刻,更能体现价值实现的实质。价值实现是客体作用于主体,对主体产生实际的效应,这个过程是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的客体主体化过程。客体主体化正是价值实现的实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化,从客体来说,就是由现实的价值客体到作用于主体,转化为价值即对主体的效应的过程——从内在价值到价值的转化;从主体来说,则是客体作用于主体,使主体受到客体的一定的作用和影响。正是这种作用和影响才促进了价值的实现。为什么客体主体化是价值实现的实质呢?我们以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客体作用于主体——社会和人,客体的属性作用于主体,内化为主体的意识和动机,再由主体将其外化为良好的行为和品德,从而得到进步和发展。因而客体主体化就是价值的实现,是价值实现的本质。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过程不是简单的客体作用于主体的过程,而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作用于主体,主体以其自身的素质、知识、能力、情感、意志对客体的属性功能加以处理、加工、改造,使之成为对主体有用的东西,主体的本质力量对客体属性、功能的加工、处理、改造,是一个再创造过程。但在价值实现中,价值创造居于从属地位,主导方面是价值实现。正如价值创造包括价值实现一样,价值实现也包含价值创造。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是辩证的统一。为了增强问题的说服力,让我们来看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过程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教育者首先把社会要求的政治观点、思想体系、道德规范灌输给受教育者(价值主体之一),受教育者则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有选择地接受这些教育影响,并转化为个体意识和动机,这是“内化”阶段。第二阶段,促使受教育者把个体意识和动机转化为良好行为和道德习惯,这是“外化”阶段。第三阶段,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同为价值主体)相互联系,对个体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效果进行评价,以便通过反馈进一步调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实施“两个转化”的行为,并在良好行为习惯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良好的品德,从而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发展。第三阶段实质上是反馈调节和重新教育的阶段,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内化过程,也是新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创造活动的开始,即再创造。这三个阶段实际上内含着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即价值创造、实现和再创造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实现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挖潜”的过程。正是它这种不断创造驱动力的特质,使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充满着无穷的魅力。
二、灌输途径和接受途径共同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活动的两个轴心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必须采取一定的途径。在实践中,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途径是丰富多彩的,但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作为客体,要满足主体的需要,从效用关系角度看,应采取两种途径,即灌输途径和接受途径。它们共同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活动的两个轴心。
“灌输”俄语直译为“充实”,汉语解释为输送思想、知识等,同时把它形象地定义为“把流水引导到需要水的地方”。最早将“灌输”一词引入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是列宁。1902年他在《怎么办》一书中指出:“工人阶级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②在《论持久战》中毛泽东说:“没有进步的政治精神贯注于军队之中,没有进步的政治工作去执行这种贯注,就不能达到真正的官长和士兵的一致,就不能激发官兵最大限度的抗战热忱”③。
关于“从外面灌输”的理论,应当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意出发,才能做出完整而准确的理解。认真分析列宁当时提出“从外面灌输”社会主义意识的理论,可以发现,所谓“从外面”灌输,主要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指向工人灌输他们原来并不了解和掌握的先进意识,二是指导工人从政治角度去认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对立的性质,明确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列宁当时提出要“从外面”对工人群众灌输阶级政治意识,这个“从外面”的含义,不仅仅是指从工人群众头脑的外面,更主要的是指“只能从经济斗争范围外面,从工人同厂主的关系范围外面”④高屋建瓴地认识问题,“只有从一切阶级和阶层同国家和政府的关系方面,只有从一切阶级的相互关系方面”⑤去认识问题,工人群众才能吸取阶级政治意识。可见,列宁当时提出“从外面”灌输社会主义意识,并不仅仅是指向工人提供解答某些问题的现成结论,最重要的是指引导工人群众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此,“灌输”丝毫没有越俎代庖的意思。灌输的过程,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人民群众的头脑,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过程。由此可见,灌输原理是指无产阶级先锋队把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输送到人民群众中去,用以武装人民群众的头脑。灌输的实质是革命理论和群众实践相结合;灌输的方法主要是组织理论学习,进行宣传鼓动工作。
强调“灌输”,并不意味着可以把共产主义思想硬塞进人们的头脑。恩格斯在1886年、1887年两次写信给弗·凯利—威士涅茨基夫人,告诫置身于年轻的美国工人运动中的德国无产阶级优秀分子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要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愈少从外面把这种理论硬灌输给美国人,而愈多由他们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在德国人的帮助下)去检验它,它就愈会深入他们的心坎。”⑥这就是说,“灌输”并不是强制性的、“填鸭式”的硬灌,而是提供合适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采用多种方式启发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
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历史上的宗教式灌输,曾造成教条主义思想泛滥和对领袖的盲目崇拜,最终形成了一场灾难。后来,思想政治教育界又有一些人抱定矫枉必须过正的思想,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由笃信灌输到放弃灌输。宗教式的灌输是一场灾难,放弃灌输同样也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现代条件下,只有正确利用灌输途径,克服“单向投注”的弊端,建立起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平等的双向交流的新理念,才能增强灌输的有效性。
接受一词,在汉语字典中通常被解释为接纳承受。英文中接受一词是reception,意思是认可、吸纳、验收的意思。接受作为一个动词被理解为一种关系运动的途径。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是指发生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内的接受活动,它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接受主体出于自身需要,在环境作用影响下通过某些中介对接受客体进行反映、选择、整合、内化、外化等多环节构成的连结的、完整的活动过程,通过有效的接受,社会和社会群体的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就可以被内化为接受主体的思想品德并外化为行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价值难以充分实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只从“教育者”的角度而不大从“接受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对接受途径关注不够。运用接受途径应把握如下几点:
主体思想和客体思想是相互作用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相互作用,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斗争的过程,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一对具体矛盾。主体思想与客体思想的相互联系是显而易见的。没有主体思想,就没有客体思想;同样,没有客体思想,也就无所谓主体思想。客体思想是主体思想的作用对象和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直接体现者,主体思想是客体思想觉悟提高的激发者和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促成者。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以互相转化,即客体思想主体化,主体思想客体化。再看两者的斗争性。主体思想是反映一定主体需要的社会思想或群体思想,客体思想则是性质上或程度上区别于主体思想的一种思想。就我们所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而言,主体思想是代表着先进阶级即无产阶级基本利益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客体思想则是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或先进程度不同的思想。这样,主体思想与客体思想之间必然有斗争,亦即先进思想与后进思想、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的对立和斗争。
二是要把握接受主体的需要与驱动之间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主体是具有现实需要的人,接受活动是在其自身需要的驱动下进行的,需要构成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出发点和归宿,反映了接受主体的能动性。人的需要不仅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也是客观地被决定的。需要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社会发展性,还具有层次性。需要越强烈,主体的接受活动就越具有内在的驱动力,这种驱动力具有强烈的指向性和冲动性,它能够改变或重新确定接受的对象,选择接受客体,提出和设定接受目的,从而把接受主体系统中其他要素有机地整合起来,推动接受活动的进行。
需要引起动机,动机支配行为。根据这一规律,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要得以进行,首先要有接受的需要,然后才能推动接受的进行。因此,马克思强调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需要。需要不仅有物质需要,而且有精神需要;需要驱动不仅表现为物质性需要驱动,也表现为精神性需要驱动。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既重视物质需要,又重视精神需要,注意把广泛性需要与先进性需要结合起来,推动接受的实现。
三、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是内含一定规律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
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推动事物的运动发展,必然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规律,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过程中诸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及其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它是客观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实现理应遵循的。
一是神形统一律。思想政治教育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它所传播的精神是无形的,但它却指导人们的一切活动,成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灵魂,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即“神”。它包含指引方向、提供动力、给予保证等三层意思。“形”则指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它们是有形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落脚点和目的所在。所谓神形统一律,是指无形的精神、灵魂同有形的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相统一的规律。当思想政治教育能为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提供导向、动力、保证等从而保持统一时,思想政治教育才能产生价值。反之,则相反。这一规律的实质是指生命线作用的发挥要神形统一。它主要体现在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在方向上的统一,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在动力上的统一,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在保证上的统一等等方面。
二是虚实转化律。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解决人的思想问题,即精神世界的问题,属于“虚”的方面,是精神性的东西。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它们可以直接表现为行动和效果,属于“实”的方面,是物质性的东西。思想政治教育通过解决人的思想问题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而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则是直接解决人们的实际问题,但它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即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所谓虚实转化律,是指物质与精神相互转化的规律。物质与精神,相互之间是可以转化的。对此,马克思早就作过论述:“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ad hominem],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⑦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理论说服人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就是讲的理论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经济价值。毛泽东则明确提出,物质可以变成精神,精神可以变成物质,也就是说,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精神与物质的统一,精神与物质的转化,根源于人类的同一创造活动,也根源于创造活动的同一需要,即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取得物质成果,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并取得精神成果;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同时,也需要理论、思想的指导。因此,精神与物质的统一与转化,是通过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而改造主观世界的基本途径就是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真善美统一律。所谓“真”,是指从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之中所表现出来的客观事物的规律性。真的本质在于合规律性,也就是主观符合客观,主体和客体在观念形态上达到统一。“善”,在伦理学范围被理解为一种道德价值,与“恶”相对。它表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价值关系。善的本质在于合目的性,也就是客体符合主体的目的,是主体改造客体的一种理想。“‘美’,是这样一种境界:客体的存在和属性满足了主体身心的一种特殊需要——‘美感’的需要,它是客体某些方面达到了与主体的高度统一和和谐。”⑧ “美”同“真”、“善”有着本质的同一性和整体性。美的东西首先必须求真,美本身也是一种高水平的真;美本身也是一种善,至善的东西必须是美的;真、善、美是一种理想境界的完整标志。真是指科学性,善是指价值性,美是科学性和价值性的内在统一。真善美的统一,标志着主体与客体的完整的全面的统一。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张岱年认为,人们经常谈论的价值,其中最根本、最主要的价值就是真善美,“真为认识的价值,善为行为的价值,美为艺术的价值”⑨。
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来说,真善美统一律就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应该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统一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科学,它无疑具有科学性,其科学性体现为从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人的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关系中,深刻地揭示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整体结构及系统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从人的思想政治观点与周围环境、文化传统、心理品质、认识系统等横向联系中,揭示个人和群体思想形成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从分析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诸矛盾、各个矛盾方面及其运动机制中,揭示出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性及相应的原则与方法;从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收集分析到决策到完成的运行过程的解剖中,揭示出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和管理的科学途径。
四是同步递增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同步递增律,其内涵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现会与主体的发展需要的满足保持同步关系,且随着主体发展需要的不断满足而增大。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与其自身具体的科学化进程同步递增。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包括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科学化。从理论方面来说,它是研究人的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确立思想政治教育的正确方针、原则和方法,使其内容具有科学性、时代性与针对性,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形成系统的、科学的理论体系。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科学化则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遵循客体的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从而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实践体系。当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与方式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规律,即内容具有针对性、方法具有艺术性时,才能在更深的层次上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价值主体的需要。此时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会呈现出正价值。反之,则不然。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随个人发展需要的不断满足而同步递增。人不但有物质的需要,而且有精神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能使人们树立远大的目标和崇高的理想,而且还能为提高人的智能素质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政治教育用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去教育人,培养人,解决人的思想问题,使人们从种种思想困惑中解放出来,从而接近真理,掌握真理,从而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培养人们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智能的社会效果。人的发展的重要表征是需要的不断丰富,而思想政治教育是丰富人的精神世界的重要方式。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道德观,不断提高审美情趣,形成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这样个人的发展和进步就能得到实现。个人愈进步,说明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与方式愈是满足了个人的发展需要,其价值也愈大。进一步说,思想政治教育是注重人的发展的,其价值实现程度与其满足个人发展需要的程度成正比,二者是同步发展的。
再次,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随社会发展需要的不断满足而同步递增。社会的发展状况,包含着思想政治教育“生命线”作用的具体效果,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大小密切相关。社会愈是向前发展,说明思想政治教育愈是起到了“生命线”的作用,具体满足了社会的需要,其价值也愈大;社会发展愈是缓慢,说明思想政治教育愈是没有发挥“生命线”的作用,没有具体满足社会的需要,其价值就愈小;当社会出现严重失调乃至倒退而又与思想政治教育没有发挥“生命线”作用有关时,思想政治教育必然呈现出负价值。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8页。
②④⑤《列宁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9、76、76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11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1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⑧ 李德顺:《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75页。
⑨ 张岱年:《论价值的层次》,《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