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音乐论文如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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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4482 日期:2023-06-28 来源:论文网
音乐论文是艺术论文的一种,常见的音乐论文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案例分析,选择一首作品,进行鉴赏研究,例如《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一种是理论研究,从理论的角度探讨音乐学相关问题,例如《论苏联音乐思想对中国音乐理论的影响》;还有一种是实践分析,这种方式多应用在音乐教学类论文中,从实践出发,得到结论,例如《云教育平台模式在高校音乐理论教学中的应用》。每一种类型的研究方法、写作要点都不相同,在选题时基本已经确定。本文主要探讨音乐论文如何选题。
一、以小见大,从细节出发
对于“小题大做”还是“大题小做”的问题,向来仁者见仁、莫衷一是。但是,笔者认为,对于那些尚处在摸索阶段的作者而言,前者显然是更为明智的选择。下面是笔者从来稿中随意选取的几个典型的过“大”的选题,例如《黑格尔音乐哲学的艺术本质》《基督教音乐源流考辨》《谈我国近代的声乐教育发展》等。虽然所谓的“大”“小”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但显而易见,上述选题所探讨的内容起码要硕士乃至博士论文的篇幅才能容纳。而且,除非作者在相关领域浸淫多年,有着深厚的学术积累,否则以万字左右的篇幅来探讨这些问题,其结果必然内容空泛苍白,言之无物,多是一些常识性理论和知识的归纳,缺乏基本的学术创新。且不论作者是否有能力驾驭这些宏大的选题,单从操作层面看,过于大的论域往往会对写作者的知识储备、资料搜集、论据充实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无形中使得写作难度成倍的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越是刚开始尝试理论研究和写作的人,越容易选择这种费力不讨好的选题。这跟人的认识规律有一定的关系,通常我们在学习和接触一个新的学科或者知识领域时,往往会从一些基础性、概括性的角度入手对其加以认识。如果对于自己的研究课题只是一知半解,就开始急于构思选题,难免会根据自己尚为粗浅的认识选择一些基础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理论性的思考,殊不知这些思考往往带有很强的共性,也就是说,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选择同样的论题,于是选题撞车就在所难免。而且越是基础性的理论问题,越会有相关领域的专家予以关注,相应的研究成果也就更多。因此,对于一位初步接触某一研究领域的研究者,建议最好不要仓促动笔写作,一定要深入再深入,直到能够把握住一些有学术价值、有创见的细部问题进行探讨。那种闭门造车、重复做工的情况,应该尽量避免。
对于这一原则的运用,最有代表性、最经典的一个例子就是于润洋先生的《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这篇文章在对瓦格纳这部经典作品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打破了以往惯用的研究模式,将对音乐本体的分析放在了作曲家所处的社会、经济、文化大背景中加以阐释,使得研究的视角更广阔,对艺术作品的分析更深刻,对作品的思想内涵揭示得更幽深精邃。其更为深远的价值还在于,通过这一部作品的分析,不仅生动地阐释了作者所倡导的“音乐学分析”的音乐本体—社会文化分析的核心理念,同时作者也以自己的分析为后学提供了一个经典、鲜活的研究范本。“音乐学分析”的提出对中国的音乐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几代音乐学者因此受益。
量力而为、小题大做是音乐论文写作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在做硕士乃至博士论文选题时同样适用。一旦遇到因论域过大而感到驾驭吃力的选题,我们可以采取逐步缩小、次第限定的方式,在时间、空间上对论题加以限定。这里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前面提到的《谈我国近代的声乐教育发展》,如果我们觉得选题有些大,可以在时间上对其加以限定,将选题改为“试论我国20 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声乐教育发展”;如果这样还是觉得不好把握,可以进一步缩小论域,将论题改为“试论我国20 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专业声乐教育发展”。这样在不改变选题方向的前提下,论域更加集中,写作难度也会有所降低。
从某种意义说,没有不能做的选题,关键是看你有没有掌控这个选题的能力。例如关于合唱与和谐社会的关系、中国音乐学发展现状这些看似很难把握的问题,在专家的笔下同样可以阐述得高屋建瓴、言之有物。如田玉斌的《合唱和谐——谈合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与作用》、于润洋《关于音乐学研究的若干问题思考》。
二、选择新方法、新领域
这里的新与旧都是相对而言的。所谓“旧”,是指已有研究成果较多,较难发现创新点的研究领域,或者是自己驾驭起来有一定困难的选题。以西方音乐史为例,从巴洛克时期一直到近现代欧洲音乐各个新潮流派的研究,我们能搜集到的从经典教科书、个人专著到单篇的学术论文可谓是汗牛充栋。如果没有新观点的提出、新史料的发现,而仅靠外文文献的翻译,或对现有史料的归纳梳理,不仅违反学术研究的创新原则,更有悖于基本的学术规范。而相对来说,国内对于巴洛克以前的中世纪时期甚至更早的古希腊、古罗马时期音乐的研究成果则较为缺乏。
而所谓“新”,笔者以为包含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
第一,新理论、新方法、新体系、新观点的提出。这是学术研究中最为艰难,但也是最有创意并最令人兴奋的部分,虽非一般的研究者所能做到,确是每一位有志于从事音乐理论研究的学者毕生追求的目标。要达到这种目标往往需要研究者的学、识、才兼备,即有深厚、扎实的学术功底,敏锐、深邃的学术洞察力以及对当下音乐历史发展趋势的准确、前瞻性把握。除了前面提到过的于润洋先生《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的例子,由李西安发起,翟小松、叶小钢、谭盾等人参与的《现代音乐思潮对话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经典的案例。这篇文章虽然是以对话录的形式呈现,但因记录了改革开放初期,刚刚崛起的一批“新潮音乐家”创作理念上的探索与碰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显示出极大的开创意义,因而成为记录新时期中国音乐历史发展的重要文献。今天,这篇文章发表已经近三十年,当时参与谈话的几位作曲家都已经成为当代中国音乐创作的中流砥柱,在国际乐坛上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作为发起人和提问者的李西安在其中所表现出的敏锐的学术眼光和深远的历史意识愈发显得难能可贵。
其二,对新音乐作品、音乐现象、音乐家以及新的唱片、书籍的评介。阎宝林、周振宇的《虚拟合唱在互联网上的现代呈示——实现所有热爱合唱者的梦想》一文,就是这种创新型选题的代表性例子。在很多人(包括业内人士)还不知道“虚拟合唱”为何物时,作者已经对这个诞生于网络时代的新颖的合唱表演形式进行了深入的思考,通过对其产生的标志性事件、基本运作形式和种类以及其与传统实体合唱团的比较,揭示了它为传统的合唱概念所注入的全新的涵义。从而使网络发展为当代音乐生活所带来的深刻变革添加了一个生动而具体的注脚。
其三,对于一些“传统选题”要善于采用一些新的研究方法、思路、理论,从而使其产生新的时代价值。
这类文章有一个例子就是杨健的《西方音乐表演中有关Rubato问题的传统观念与实证研究》。一直以来,我们对于Rubato的理解,多在肖邦、李斯特等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中,但实际上,在19世纪乃至整个20世纪的欧洲音乐表演领域,这种表演原则被广泛运用到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中。作者通过对包括《新格罗夫词典》在内的西方经典文献中有关此项研究的梳理,敏锐地把握住了Rubato在表演实践中盛行、但主流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看法仍显得非常主观而模糊的现状。进而,通过自己设计的“计算机可视化音响参数分析方法”及编程的相关软件对20世纪一些经典演奏版本中有关Rubato的处理进行了对比分析。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原本只能依靠感性感知的音乐表现方式得以具体、直观的量化,从而为当代的音乐艺术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王惠芹的《哈利姆•埃尔-达巴钢琴组曲〈大宇宙艺术中的小宇宙〉(Ⅰ—Ⅲ)研究》则尝试将世界音乐的视角和研究方法与西方现代音乐技术分析的方法结合在一起。文章从宏观的创作理念、具体的音乐构思和调式结构等层面对埃及裔美国当代作曲家哈利姆•埃尔(Halim El-Dabh,1921—) 的作品进行了全面分析。同时,借助尼日利亚学者阿金•尤巴所倡导的“非洲钢琴主义”理论模式,揭示了作品与埃及传统文化的联系、蕴含非洲特征以及与西方后现代主义的作曲技法有机地融合。阿金•尤巴的这一理论虽然是诞生于欧洲- 非洲语境下的研究理论,但对于同样处于欧美强势文化笼罩下的中国当代音乐研究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对于新创作的音乐作品、新出版发表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当下音乐生活中的热点话题评介与探讨也是不错的选题,但在选择这类选题时,应注意其应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学术价值,能够反映出当前创作、研究的某种潮流或趋势,对于新问题的把握,当然并不能因为“新”,就只做介绍和翻译的工作,缺乏学术论文所必要的研究性。这类选题同样要求我们对于相关领域的成果有着必要的了解,因为没有一个学科是凭空出现的,都是建立在该学科领域已有的成果基础之上的。
三、另辟蹊径,选择研究少的“冷僻”话题
所谓以偏代正,与以新代旧的思路有着相似之处。大多是在传统研究领域中,作者能够独辟蹊径从那些相对较少人关注的问题入手,展开自己的研究。相比对整个专业发展有着全面的了解、宏观的把握作为研究基础的要求,这类选题往往更看重作者是否在某个领域中有着人所不及的深入了解。因而,对于很多从事表演专业的人来说,他们多年积累的艺术实践经验为他们撰写论文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原始素材。但这类选题往往容易被忽视,因为缺乏理论思维和写作的习惯,往往被大家视为一种习以为常的东西而忽视掉了。所以,当我们放下乐谱拿起文稿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追求、模仿理论家的思维和写作方式,从而失去了自身得天独厚的知识优势。
例如,在民族音乐研究领域,除了二胡、琵琶、古筝等这些发展较早、学科体系完善,人才辈出、作品也较多的专业,赢得了众多理论家、作曲家的关注,在其发展历史、乐器沿革、作品研究、教学理念、演奏技法等等方面都有着很多研究成果;相对而言,笛子、扬琴、三弦、阮、笙等规模较小的专业,相关的理论研究尚存在很多空白,尚有很多可做文章之处。如范元祝《20世纪笙的改革与笙曲创作》。这篇文章的整体结构,采用了其他民族乐器发展历史脉络上的一些共性思路,但因其在这个大框架下探讨的是笙的改革与创作历程,内容翔实、丰富,依然不失其独特的史料价值。
龚航宇《关于格伦•古尔德钢琴演奏中“怪癖”现象的思考》是一个很有趣的例子。众所周知,格伦•古尔德是20世纪最具个性的钢琴家之一,他不仅以其独树一帜且令人叹服的演奏风格而著称,还因演奏中坐得很低、手型扁平、爱脱掉鞋子录音、大声地哼唱、喜欢边演奏边用手指挥等等“怪癖”而被乐迷和媒体津津乐道。本文的可贵之处在于,作者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简单地将这些“怪癖”视为哗众取宠、博取关注的噱头,而是通过有理有据的分析深刻地指出这些“怪癖”都是演奏家为了完成自己个性化的艺术表现,而突破世俗的观念所做出的恰当、必然的选择。如文中指出,坐得低可以“使得手臂的重量更好地沉下来集中到手指上,更有效地减少在只需手指本身运动时手臂的用力,最大限度地节省了消耗……”想人所未想,见人所未见,不仅成就了这篇颇具可读性的文章,也为我们反观在钢琴演奏中被视为金科玉律的规则,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参照。
这里所说的新的空白点,有一个时间、空间的差,也即是对我们的知识结构具有拓展意义的选题,下面笔者举两个例子:郭玉的《“天才”亦需“成长”——从莫扎特交响曲的管乐配器看其音乐风格发展轨迹》和潘达的《莫扎特歌剧〈魔笛〉中的“3”原则》。前者摒弃了以莫扎特的生平事件以及他在多种体裁领域中所共同体现出的音乐语言风格特点为依据的笼统划分其交响乐创作分期的方法,而是从“交响曲中的管乐配器”这个特定体裁的特定方面来审视其交响乐创作历程的嬗变,为我们了解这位古典作曲大师交响乐创作风格的发展与革新,提供了一个更为细致、更为有趣的脉络线索。后一篇文章则把国内相关研究中,因历史文化差异较少涉及的宗教文化背景,引入到对莫扎特歌剧创作特征的分析中。虽然关于莫扎特的各类研究已经相当丰富,但是两位作者还是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成功地寻找到了富于新意的研究选题,为我们认识莫扎特的音乐创作提供了新的视角。
从事表演专业的作者写作这类选题,可能在原始资料特别是实践的、感性的经验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但对于基本写作技巧则有所欠缺,以一种理论化的思维对这些材料进行理性思考、梳理以及诠释则是一个需要长期训练的过程。坚持不懈,假以时日,不难写出具有独特学术价值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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