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儿产科医师合作开展新生儿窒息新法复苏的效果。方法 回顾性对比分析以儿产科医师合作开展ABCDE新法复苏措施的观察组和实施兴奋呼吸中枢为主的旧法复苏措施的对照组,比较两组新生儿窒息率、重复窒息率及窒息病死率。结果 新法复苏的窒息率、重度窒息率及窒息病死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或0.01)。结论 儿产科合作开展新法复苏是降低窒息发生率、重度窒息率及窒息病死率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新生儿窒息;新法复苏
新生儿窒息是导致新生儿死亡、脑瘫和智力障碍的主要原因之一,全世界每年五百万新生儿死亡中约有一百万死于新生儿窒息(据世界卫生组织1994年统计)。运用当代先进的科学手段可以极大程度地防止新生儿窒息导致的各种并发症的发生。我国卫生部和中华围产医学会与美国儿科学会共同合作,于2003年7月在中国正式建立了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并组织翻译了美国第4版新生儿复苏教程(NRP)[1]。我院于2004年根据此教材对儿科、产科、助产人员、麻醉师等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并开展儿科医师进产房或(手术室)与产科合作进行新生儿窒息新法复苏,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资料与方法
1.临床资料 选择1998年至2000年在我院产科出生的1526例新生儿为对照组;2004年至2006年出生的2729例新生儿为观察组。对照组1526例中,男798例,女728例,胎龄 30 w~36+6 w 88例,≥37 w 1438例;出生体重<2500 g 90例,2500 g~4000 g 1414例,>4000 g 22例;高危儿756例,正常胎儿770例;其中宫内窘迫360例,羊水Ⅲ°胎粪污染265例,胎膜早破97例,其他105例(包括胎位不正、产程延长、过期产等),手术产488例(包括剖宫产、胎头吸引、臀位牵引、产钳助产);观察组2729例中,男1540例,女1189例;胎龄 30 w~36+6 w 155例,≥37 w 2574例;出生体重<2500 g 140例,2500 g~4000 g 2514例,>4000 g 75例;高危儿1413例,正常胎儿1316例;其中宫内窘迫688例,羊水Ⅲ°胎粪污染602例,胎膜早破220例,其他200例(包括胎位不正、产程延长、过期产等),手术产1206例(包括剖宫产、胎头吸引、臀位牵引、产钳助产)。两组新生儿的性别、胎龄、出生体重、宫内环境、分娩方式等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2.复苏方法 观察组采用新法复苏,即儿科医师在胎儿娩出前到产房或手术室与产科医师合作,提前做好复苏的一切准备。胎儿一出生,快速评估五项指标:羊水清?有呼吸或哭声?肌张力好?肤色红润?是否足月?五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为否,即予初步复苏,初步复苏后评价呼吸、心率和肤色三项指标,根据评价结果决定下一步复苏方案[1]。复苏时按ABCDE方案进行。复苏的一般顺序是:初步复苏(包括保温、摆正体位、清理呼吸道、擦干全身、刺激、必要时给氧)→ 面罩正压给氧 → 胸外按压 → 应用药物。但对有特殊情况应予特殊处理:如有羊水胎粪污染、无活力的窒息儿应立即予气管插管行气管内吸引。新法复苏组2729例新生儿中,仅需初步复苏处理的2467例,正压人工呼吸128例,气管插管加正压人工呼吸19例,正压人工呼吸加胸外按压7例,加用药物复苏的3例。对照组采用旧法复苏,复苏时无儿科医师合作,不按ABCDE方案,主要采用拍打、口对口吹气、酒精擦身,应用可拉明,洛贝林等呼吸剂等。
3.观察指标及判断标准 两组均以阿氏评分作为新生儿窒息的诊断标准,4~7分为轻度窒息,0~3分为重度窒息。比较两组新生儿窒息率、重度窒息率以及窒息病死率。
4.统计学处理 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对照组窒息145例,其中重度窒息30例,死亡14例;观察组窒息163例,其中重度窒息18例,死亡6例,均为转新生儿科后因合并其他疾病死亡(其中4例为家长放弃治疗而死亡)。两组的窒息发生率、重度窒息率及窒息病死率比较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0.01)。见表1。
表1 两组复苏结果的比较(略)
讨论
新法复苏是以秒为计时而进行的一项工作,并强调每次分娩至少应该有一名主要负责照料新生儿而且具备复苏技能的医务人员。由于复苏后的新生儿有转入儿科继续观察治疗的可能,因此,儿科医师提前到场做好准备,有利于及时复苏和复苏后的处理[2]。我院虽属基层医院,但历年来产科分娩例数列全市之首,为更好地提高产科分娩质量,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重度窒息率及窒息病死率,我院自2004年起坚持儿产科合作、儿科医师提前到产房或手术室开展新法复苏,提高了复苏的成功率,明显降低了窒息发生率、重度窒息率及窒息病死率(P<0.05或0.01)。提示儿产科合作、开展新法复苏是降低窒息发生率、重度窒息率及窒息病死率的有效措施。通过几年的实践,对新生儿窒息复苏,我们有以下体会:①加强培训,推广应用新法复苏,是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和病死率的有效措施。对儿产科医师、助产士、麻醉师进行新法复苏的理论及技能操作培训,要求参加培训的每位医务人员都要牢记新生儿复苏流程图,熟练掌握复苏的程序和方法,切实掌握三大适宜技术(面罩正压给氧、心脏按压、气管插管)、吸引技术及合理用药,并定期进行复苏技术考核。同时也将新生儿复苏技术对县、乡级医院的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从而达到推广普及新法复苏的目的[3]。②加强围产期保健。儿产科合作把好出生第一关,通过加强对妊娠并发症及产前、产时胎儿的监护,及时发现并发症和胎儿宫内窘迫,并及时处理,儿产科合作和严格执行ABCDE方案。每次分娩均有受过复苏培训的1~2名医务人员在场,特别要求儿科医师在分娩前到场做好复苏的一切准备。根据呼吸、心率、肤色来评价决定下一步复苏措施,分秒必争,迅速有效的进行规范化复苏,缩短缺氧时间[4]。重点做好清理呼吸道,因为A是复苏的关键,A解决了,BC也就迎刃而解了[4]。保持正确体位(头略低于躯体,肩部垫高1.5~2.0 cm),对开放气道、引流或吸出分泌物较为重要;对有胎粪污染、羊水粘稠、无活力者,应先予气管插管、吸净气管内胎粪及羊水后,再刺激建立呼吸,以减少肺部的并发症。笔者认为作为基层医院能做到儿科医师进产房(手术室)与产科合作进行新生儿窒息新法复苏,并获得了显著的效果,值得推广和普及。
参考文献
[1]美国儿科学会.美国心脏学会. 新生儿窒息复苏教材[M].第4版(中译本).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合作项目,2003,1-22.
[2]石树中. 尽快普及新生儿新法复苏为降低儿童死亡率而奋斗[J].新生儿科杂志,1997,12:1-2.
[3]虞人杰. 新生儿窒息复苏存在问题及防治对策[J].临床儿科杂志,2002,8:451-453.
[4]石树中. 关于新生儿窒息复苏方法的建议[J].中华儿科杂志,1994,3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