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耳廓外伤 紧急处理
耳廓突于头颅两侧,为头部显露部位,易受各种损伤,是耳鼻咽喉科常见急诊之一,急诊处理非常重要,若处理不当可导致耳廓坏死、畸形等,影响美容。我院自1998年1月至2006年12月间共收治耳廓外伤87例,现回顾性分析如下。
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87例(96耳),单耳78例,双耳9例。男64例,女23例,年龄11~65岁,平均38岁。致伤原因:交通事故伤32例,锐器刀伤21例,撞击伤14例,摔伤12例,咬伤3例,爆炸伤3例,烧烫伤2例;单纯耳廓外伤75例,复合伤12例。损伤程度:挫伤13例,血肿9例,撕裂伤61例,断离伤5例,Ⅱ度烧伤2例。就诊时间30 min~72 h,其中30 min~1 h 9例,~3 h 33例,~12 h 29例,~24 h 12例,~48 h 4例,~72 h 1例。清洁伤口74例,污染伤口13例。
2.治疗方法 对所有87例(96耳)耳廓外伤,首先用生理盐水和双氧水反复冲洗创面,去除污物,去除坏死组织,修理碎裂的耳廓软骨及皮肤,尽量保留皮肤,再用含庆大霉素8万U的生理盐水10~20 ml冲洗创面,然后根据损伤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并常规肌注破伤风抗毒素和使用足量抗生素:①属于烧烫伤者,伤面涂湿润烧伤膏,暴露疗法;②对耳廓血肿,用粗针头抽出积血,加压包扎48 h,必要时予手术切开,清除血凝块;③耳廓撕裂伤,予对位缝合;④完全耳廓断离伤者,将离体耳廓清理和洗净后低温保存,伤口加压包扎后尽快转院到有显微血管吻合技术的医院行再植术。⑤需局麻者行耳周神经阻滞麻醉,麻药不加肾上腺素。
结果
87例(96耳)中,74例(83耳)完全痊愈,6例(6耳)耳廓增厚挛缩变形,4例(4耳)发生软骨膜炎,经抗炎、激素及换药后痊愈,3例(3耳)转院行断耳再植术后成活2例,1例失访。
讨论
耳廓外伤可单独发生,若伴发于头面部的外伤,可伴有外耳道、中耳、内耳、颞骨、颌面部、甚至颅脑的损伤。本组12例复合伤中,合并颌面部损伤6例,合并颅脑损伤3例,合并眼外伤2例,合并鼓膜穿孔1例。对耳廓外伤,诊断容易,关健在于现场和临床处理。根据受伤原因不同,耳廓外伤可分为挫伤、撕裂伤、断离伤、冻伤及烧伤等,其中以挫伤及撕裂伤多见,以断离伤最为严重。
1.耳廓挫伤 多因钝物撞击所致,轻者仅耳廓皮肤擦伤或局部红肿,多可自愈。重者软骨膜下或皮下积血,形成半圆形紫红色血肿,血肿可波及外耳道。因耳廓皮下组织少,血循环差,血肿不易自行吸收,如未及时处理,血肿机化可致耳廓增厚变形。大的血肿可继发感染,引起软骨坏死,导致耳廓畸形。耳廓血肿小者,应在严格无菌操作下用粗针头抽出积血,加压包扎48 h,必要时可再抽吸。如仍有渗血或血肿较大者,应行手术切开,吸净积血,清除血凝块,视情况局部用碘仿纱条填塞或缝合切口后加压包扎。同时应用抗生素等药物,严防感染。
2.耳廓撕裂伤 轻者受伤耳廓仅为一裂口,重者有组织缺损,甚至耳廓部分或完全断离。外伤后应早期清创缝合:小部分撕裂伤者可不保留离体的耳廓,清创后直接对位缝合;撕裂较大者,清除已坏死或难以存活的组织,要尽量保留可用的皮肤和软骨,然后对位缝合。如皮肤及软骨同时小面积缺损,可作边缘楔形切除再对位缝合;耳廓撕裂后尚有残余皮肤和皮下组织与头部相连时,仍要在清创后分层对位缝合。如皮肤大块缺损,软骨尚完整,可用耳后带蒂皮瓣或游离皮瓣修复,由于头部的血供丰富,只要不发生感染,耳廓仍有可能存活,如能进行耳廓显微血管吻合则更佳。缝合时对位要准确,不要贯穿软骨,应采用小针细线缝合,也可采用无创缝合线缝合,打结不要太紧,包扎轻松。如创面较大或皮肤张力过大时可考虑植皮。术后应用足量抗生素预防感染,可配合高压氧治疗[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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