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一词的英文为 “generalization”,“普遍性”一词在英文为 “generality”。这两个词在英文中是同一语根,意味着“概括”与“普遍性”有着密切的联系。“概括”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个义项,一是指“把事物的共同特点归结在一起”,一是指“简明扼要”。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概括是“在思想中从某类事物个别,少数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推广到某类事物的全体对象都具有这种属性。”所以概括是形成普遍性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
普遍性认识有可能是关于事物的表面特征的,也可能是关于事物的本质特征的。比如“不长羽毛的,两脚动物”这是关于人的表面特征概括:“能借助于语言进行抽象思维,会劳动的动物”则是关于人的本质特征的概括。关于事物的本质特征的概括,有助于我们形成事物的概念和规律性的认识,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
关于事物本质特征的概括必须借助于抽象。所谓抽象,就是在分析、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把事物的本质特征和事物本身,以及事物的其他属性分离开来,并把本质特征提到首要的地位加以认识。例如,我们对人进行分析、综合和比较,从颜色上看,有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等等;从个头上看,有大个、小个、中等个等;从性别上看,有男人、女人等。这些都是关于人的个别属性。而各种人的共同具有的本质属性,则是“能够借助于语言进行思维,会劳动”。把这一本质特征抽取出来叫做“抽象”,把这一特征推广到所有的“人”当中去,这就是关于人的本质特征的概括。
概括,根据所依据的材料的多少,可以分为整体性概括,外推性概括和典型性概括。整体性概括是在对某类事物所有个体的了解的基础上形成的概括,这种概括正如《现代汉语词典》的义项之一所说的,是指把这类事物的共同点归结在一起。要形成这种概括,必须借助于“完全归纳法。”所谓外推性概括,是指由某类事物中部分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推广到某类全体事物都具有这种属性。典型性概括是依据对某类事物中的典型性事物的认识而上升为普遍性认识的概括。“外推性概括”和“典型性概括”需要借助于“不完全归纳法。”关于归纳法,下面将有专门介绍。
概括,根据思维材料的性质,又可以分为经验概括和理论概括。经验概括是对事实或感性认识材料的概括。比如对“中国女排经过奋勇拼搏,终于再次取得世界冠军”这一事实材料的概括,就是经验概括。理论概括是对理性认识材料的概括。例如恩格斯在把握当时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批判了形而上学的世界观,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他所作的是最高层次的理论概括——哲学理论的概括。
概括所形成的认识,可以是关于事物性质的,也可以是关于事物之间关系的。比如“中国女排经过顽强拼搏,终于又一次获得世界冠军”这一事实材料,根据前一句话,我们可以把“顽强拼搏”这一特征推到“中国女排”所属的更大的“类”中,形成这样一些概括:中国运动健儿具有顽强拼搏精神;中国人具有顽强拼搏精神。这些都是关于事物性质的概括。“顽强拼搏”和“又一次获得世界冠军”这两个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根据这两个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可以形成这样一些概括:“经过顽强拼搏,可以取得成功”,“顽强的意志是成功之母。”这些就是关于事物之间关系的概括。关于事物性质和事物之间关系的概括,都可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比如从“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句话可以概括出“事物必须处在不断的运动之中”,一次高考作文题为“树木、森林、气候”,其中树木和森林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树木、森林和气候之间的关系,则可以概括为互为条件的关系。
对同一事实所作的概括,可以有高低不同的层次。概括的层次越高,就越具有理论色彩,但是也就越容易概括不当。
概括和综合都必须在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而且在议论文写作中都可以帮助我们形成论点,形成文章的结论。但是从根本上看来,二者是有区别的。概括是通过分析、抽象,从某类个别对象具有某种特性,推广到某类的全体对象都具有这种特性,在概括过程中需要运动归纳法。概括的基础是事物之间个别和一般的关系。综合则是在分析、抽象的基础上,将所获得的对某一个事物的各个方面,各个部分的认识,联系在一起,形成对该事物的更加深刻、完整的认识。综合的基础是事物之中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比如,我们对某个农村来的学生进行分析,认为他具有勤奋学习的特点,我们就可以形成这样的认识:农村来的学生都具有勤奋好学的特点,这便是“概括”。我们对这个农村来的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体育、劳动等方面都进行了分析,最后形成这样的评价:这个学生在各个方面都表现得勤奋刻苦、淳朴、踏实,这便是综合。在实际运用中,概括和综合可以交互为用。比如在综合的基础上,我们认识到这个学生具有勤奋刻苦、淳朴踏实的特点。先经过概括,然后再进行综合,也可以形成这样的认识。
概括时须注意如下三点:
第一,尽可能充分占有材料,做到“胸中有数”。概括的目的是形成普遍性的认识,占有的材料越充分,所形成的普遍性认识越可能具有正确性。在外推性概括和典型性概括中,我们往往没有掌握全部材料,但是必须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都能够做到“胸中有数”。例如有学生在大光明影剧院门口看到一个乞丐,那么有必要搞清楚:这样的事在我们的社会中到底有多少?是不是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否则我们在概括时就可能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第二,概括必须有正确理论指导,概括过程中必须借助于归纳法,从这个别事物的认识扩展到一般性认识,所形成的结论带有一定的或然性。要作出正确的概括,必须以理论演绎为指导。例如开普勒所以能在低谷所积累的大量天文观察材料的基础上概括出三条经验定律,是因为有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作为演绎的前提。达尔文所以能从多年研究的材料中概括出物种进化学说,是因为他有地质学家赖尔的地质演化学说作为演绎的前提。比如上文提到的那个例子,那个同学如果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分清事物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就不会由于看见一个乞丐而形成错误的概括。有了理论指导,还可以使概括具有理论的深度。比如高考作文《读<画蛋>有感》一文,可以概括出苦练基本功、循序渐进、名师出高徒等论点。一个考生则概括出“观察、思考问题要全面”,这种概括既有新意,又有一定深度,这和该考生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是有关系的。
第三,概括是为了形成普遍性的认识,但是要尽量防止所形成的认识笼统浮泛。首先,要注意抓住事物的特殊性,其次,要注意将结论加以必要的限制,比如1983年高考作文题是一道供材料作文,提供的材料是一幅漫画。画面的内容是一个挖井找水的人,挖了好几口井,都没有找到水,结果便扬长而去。大多数考生往往只抓往这个人没有恒心,结果干不成整整这一特点,而没有注意到画面上清清楚楚地画着,每口没有挖到底的井下面都有水,而挖井的人所以没有坚持到底,根本原因是他认为“这里没有水”,把握住这一特点,论点的概括将会更为明确。否则,不加限制地强调干任何事都要有恒心,而不强调其前提条件——掌握准确情况,认准方向,立论便会有失偏颇。所以在把握特殊性的基础上,对概括中形成的认识加以准确的限制是非常重要的。对所形成的论点进行限制,可以从多方面进行。比如:1.量的限制。要注意“个别”、“少数”、“一些”、“许多”、“多数”、“绝大多数”和“全体”等用语的区别。2.态度的限制。要注意“肯定”、“基本肯定”、“不完全肯定”、“可能”、“不能肯定”等用语的区别。其他还要注意时间、地点、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既追求尽可能广泛的普遍性,又要尽可能加以严密的限制,这就是概括中要遵循的思维的辩证法。
最后附带说一下,概括这种思维方法,除了在议论文写作中用于提炼论论,形成结论而外,在阅读教学中也常常使用,比如我们经常说“概括文章的主题”、“概括人物形象”等等。这里所说的“概括”,实际上是综合和概括的综合运用。比如我们概括《祝福》一文的主题,首先得了解故事的情节,这就是一个由综合到分析,再到综合的过程。其次,还得分析人物言语、行动、外貌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最后对祥林嫂这个人物形象形成综合性的认识:祥林嫂具有勤劳、善良、淳朴的品质同时具有反抗精神,在封建礼教的摧残下,终于默默无声地死去了,于是我们作出这样的判断;祥林嫂是个反映了旧中国劳动妇女悲惨命运的悲剧形象。这个判断中,已经带有“由个别推出一般”这种概括的性质了。 根据所提供的材料概括、提炼论点,可以从不同角度着眼,形成不同的论点,这一点在“中篇”中介绍如何提炼论点时再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