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本科法学研究性教学:内涵解读与模式建构

论文价格:0元/篇 论文用途:仅供参考 编辑:论文网 点击次数:0
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54869 日期:2024-01-23 来源:论文网

  摘要:法学研究性教学旨在通过学生主体参与,培养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工作的能力。法学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的特殊品格使法学研究性教学具有不可割裂的两个方面,即理论指向的研究性教学与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关注研究性法学教育的基本内涵,以制度基础与教学方式的转变为本建构我国的法学研究性教学,将为弥补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不足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法学;研究性教学;理论指向;实践指向
  
  法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法学教育发展史告诉我们,脱离法律职业需求的法学教育,必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而不具有法学院教育背景的法律职业者,则无法构成同质的法律职业群体。如何重塑法学教育理想,提高法学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成为人们瞩目的热点。笔者认为,培养学生探究与创新能力的研究性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引入,既符合法学教育发展的未来趋势,又为我国本科法学教育缺陷的弥补提供了适宜的路径。本文试探求法学研究性教学的基本内涵,借鉴德美等国法学教育中的研究性指向,剖析法学本科教育中研究性教学的模式发展,以就教于同仁。
  一、解读:法学研究性教学的基本内涵
  在法学教育的形成期,波伦亚及其他欧洲大学的法学教育以概念、规则和原理构成法律科学和教育内容的主干,法律远离社会生活,以注释研究与课堂讲授构成教育模式的主流,这一做法成为后世诸多大陆法系国家效仿的典范。但随着国家法意识的加强,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的观念逐渐凸显出来,法律教育必须为法治社会提供满足需要的法律人,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开始凸显出学术研究性与职业技术性不可分离的特性,加强本国法的教育与实践技能的培养成为德国等大陆法国家法学教育改革的新趋向。英美法系的法学教育则从关注法律技能教育传授的学徒制或称行会式法律教育模式,向强调法学院教育与技能教育相结合的模式转化。法学研究性教学体现为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其一,以法学知识建构、法律思维培植、学术探究为核心的理论指向的研究性教学,旨在培养学生遵循法律人特有的思维方式感悟法律精神,理解、内化与发展法律知识。法学不再是自给自足的学科,研究性教学引领学生关注历史、经济、社会等等更多领域对法律产生的影响,形塑未来法律人的理论理性。其二,以法律事实发现、职业素质养成为核心的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通过对微观法律事实的证明与重构、法律规范择取、法律论证实践以及法律实务中矛盾的解决等,培养未来法律职业者所必须的职业操守与职业技能,锻造实践理性。研究性教学的双重内涵相互影响彼此共存,共同实现着法学教育的目标。
  二、借鉴:德美法学教育改革中的研究性教学
  理论指向的研究性教学注重激发思维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德国与美国现行大学法学教育中均有值得借鉴之处。德国大学法学教育重视理论体系的完整和学生探究能力的培养,教学方式主要有课堂讲授、练习课和专题研讨课。承担课堂讲授工作的教授注重授课的理论性和系统性,但学生获得学分必须通过练习课的学习和考试,考试方式包括以案例分析为内容的闭卷考试和论文撰写,闭卷考试考查学生理解与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撰写论文则考查学生的研究能力,论文可以拿回家去写,为期三周,以保证研究的时间与条件。研讨课则在更高程度上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进行培养,面向高年级学生开设,要求学生在参加研讨课之前的较长时间内择定题目并撰写论文。上研讨课时,由学生宣讲论文,介绍自己的观点和论证思路,然后在教授的主持下由其他同学发表意见,进行评论和批评。
  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美国与德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同样具有启示意义。在美国20世纪20年代,随着现实主义法学的兴起,案例教学法因其仅以高级法院的书面判例集作为材料进行“模仿式教学”,受到了弗兰克(Jerome Frank)等人激烈的抨击,现实主义法学家强调在法学领域中引进对社会背景的研究和学科间的交叉研究,并极力将学生们所学的课程同法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随后的法学教育改革中逐渐形成了一些极具价值的教育模式,推进了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其中影响较大的,一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贫困人口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作为美国法学教育的鲜明特色,已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国家所借鉴。另一模式是“职业道德训练”课程。20世纪70年代水门事件中多名律师妨碍司法的丑闻引起了人们对律师职业操守的关注,法律界在律师资格考试中增加了职业道德的部分,法学院则开设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使学生通过法学院的教学实践,意识到职业道德问题并提高他们的案件分析技巧。此外还有模拟法庭训练法,通过模拟实案,学会处理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锻炼学生面对、处理、解决问题与矛盾的能力。以关注理论学术教育著称的德国也加强了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的改革,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法学教育改革法》增加了相关技能训练的内容,修订了《德国法官法》第5a条第3款:“学习的内容考虑到司法、行政以及法律咨询实践,包括为这些实践所必需的关键性技能,特别是谈判管理、进行会谈、辩论、调解纠纷、和解、听证理论和交往能力。”在改革涉及的领域中,相比之下,重新定位培养目标、分解第一次考试以及强化法学教育的律师趋向最引人注目,改革的核心体现为强化学生的法律专业素质、其他相关技能以及从事法律职业(特别是律师职业)的工作能力。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   三、建构:我国法学研究性教学的制度基础
  在我国当下的法学本科教育语境中,只有通过对现有法学教育价值、教育策略、教育内容及教育评价的改变才能真正实现从传统授受式教学为主向研究性教学的转变,才能使法学教育焕发新的活力。
  就教育价值而言,研究性教学模式能够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向学生提供法学理论基础,引导学生从事法律科学研究,培养学生掌握法学方法发现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情感与合作意识,指导学生养成科学探究的习惯。就教育策略而言,强调“问题意识”,即通过问题的提出与解决使得法学“教学”与“研究”内在相关。研究性教学意味着教学目标突破了追求单一地传授既定知识与经验的局限,把学生引向更广阔的学术空间或现实世界。通过学生亲身参与,使教学过程成为他们质疑与思考“法学、法术与法条”的开始。从教育内容上,研究性教学是教师的研究实践与学生研究性学习的结合,教育内容因教师不断地研究和引导而具有开放性,对学生而言,法律知识本身不再是固定的文本,而是生成性知识,通过研究性学习实现知识增量。在教育评价上,应建立成长性的评价系统,一方面,应改造现有的学科考试方式,变只重结果的评价为结果与过程并重的评价,注意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包括:①改革机械的定量考试方法,建立多元化、多样性、多角度的考评系统,建立理论与实践双重考评体系,全面准确地考核学生的发展水平;②变革机械的考试内容,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变只注重检验知识保持程度的考试为激励学生探究、促进学生学习发展的考试;③调整机械的计分标准,建立灵活、动态、合理的多元性计分标准,允许学生展现多种才能。
  四、发展:我国法学研究性教学的新模式
  从各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单纯的理论指向与实践指向的教学方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学教育的所有目标,而不同的社会需求与法律传统必然使各国教育制度间保持着客观的差异,因此开放的各具特色的研究性法学教学方法体系正在形成。笔者认为,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对研究性教学应当确立循序渐进逐步推行的观念。就理论指向的研究性教学而言,其一,在进入法学院之初,强化新生研究体验,设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由资深教授主持的“导读”课,以开拓学生视野、激发科研兴趣为目的,重在让学生了解科研的意义,使大学第一年为智力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为研究性学习以及信息和观念的交流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二,我国作为大陆法传统的国家,课堂讲授的方式仍然存在,但研究性教学应使其变得更有效、更民主,法律知识的传授不是灌输文本,而是传递生成性知识,学生可以通过研究性学习实现知识增量。其三,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尝试以相应课程中研究写作方式替代传统的课程考试,并对学生的选题与研究方法加以引导。对高年级的学生开设各种跨学科的专题学术研讨课程,以促使有学术兴趣的学生深入理论探究的氛围。其四,建立毕业设计选择机制,学生可以选择完成毕业论文或完成规定的法律实践学分的方式毕业,对选择毕业论文的同学,尝试安排更多的研究时间和必要的社会考察,鼓励学生在认识社会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和解决有价值的理论问题。就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而言,在法科低年级通过研讨真实判例、课外实习观摩、职业道德训练等方式感悟法律精神,提升法律思辨及法律事实发现能力。对高年级学生开设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或法律实习等实践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的法律实践探究能力。对选择以法律实践方式毕业的学生,要求通过司法考试并给予法律咨询、模拟实案代理等考核。理论指向与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在教育过程中融合在一起,互相影响彼此促进,理论指向的研究有利于实际问题的发现和合理解决,而实践指向的探究又有助于理论研究的深入。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基础上给予高年级法科生偏重理论研究或偏重实际运用的课程选择权是合理而必要的,本科教学应成为法科学生未来发展的基础,我国的法学教育既有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的固有法学教育体系,又有1995年开始实施的法学本科(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的职业性教育体系,同时,我国还有特殊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任用机制,法学本科教育担负了重要的人文教育与法律基础教育的双重责任,只有重视社会需求,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的研究性教学出发,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与才智,才能与后续的法学教育体系自然衔接,也才能与我国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相合拍。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
如果您有论文相关需求,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371975100
QQ 909091757 微信 3719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