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职称论文,文章以国内保护区自然教育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综述、归纳推理等方法,梳理自然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和国内保护区自然教育的研究进展,探讨保护区如何利用自然教育转变发展方式,以期为今后保护区开展自然教育工作提供参考。
1 国内自然教育实践
1.1 发展历程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自然教育研究始于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8]。20世纪70年代是我国环境教育和自然教育起步的重要时期,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宣传教育”[9],就此拉开了我国自然教育的序幕。20世纪80年代开始,环境教育课程已被纳入我国中小学教育的课程范围[10],学校通过环境知识教育引发孩子们对环境的思考并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环境教育在国内的探索实践,为人们了解自然、走进自然提供了契机,也促使人们开始反思人地关系。国内对自然教育的研究最早始于1983年[11],然而在2010年以前基本上是讨论国外的自然教育思想。2010年《林间最后的小孩》在中国出版,书中出现的“自然缺失症”这一概念引发了国内社会对儿童心理和生理的关注,带动了自然教育在中国的迅猛发展[12]。在新时代的旅游业态下,自然教育的需求在逐步增加,其发展潜力巨大、前景辽阔,亟需高质量的自然教育基地推进自然教育产业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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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启动“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开始自然教育场所试点工作[13]。同年第一届全国自然教育论坛在厦门举办,随后每年举办一次,为自然教育行业提供交流探讨、信息互通的平台,自然教育逐渐被广泛认知[8]。与此同时,自然教育机构也呈现出“井喷式”发展,形成公益事业与产业相互交融的模式。而当民间自然教育出现蓬勃之势时,如何使自然教育的开展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为自然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支持。2019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区社会功能,大力开展自然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自然教育的快速发展[14]。同年10月,中国林学会发布了《森林类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导则》等团体标准,政府与民间的大力推广已经成为推动自然教育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即便已经发布了国家及地方自然教育的团体标准、导则、指引等,但因缺少自然教育法律法规的保障而产生了很多阻力[15],给自然教育的实践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1.2 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研究进展
近5年来,自然教育的文章逐年增多,但在研究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方面的文章却寥寥无几。笔者以“自然保护区和自然教育”为主题在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检索,仅搜索到30余篇相关文章,最早的一篇发表于2018年,是关于陕西长青自然保护区开展自然教育的文章[16],此后于2019年发表1篇,2020年发表9篇,2021年发表11篇,2022年发表13篇。从内容来看,现阶段保护区自然教育的研究还存有大量的空白。
吕来新等[17]从森林资源、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安全保障、特色课程等方面对黑龙江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提出策略;姚晨心等[18]以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从主体与内容规划、分区规划、课程规划等方面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模式。张翠霞[19]以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为研究对象,从基础设施、自然教育课程、自然教育人才、社区参与及资金支持进行路径探析。刘俊等[20]通过对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营性自然教育活动和公益性自然教育活动的现状调查评估,提出自然保护区在周边社区开展公益性自然教育活动是极其必要的。蔡家奇等[21]以石首麋鹿保护区自然教育为例,分析了自然教育体系建设的方式。邵飞等[22]围绕机构设置、品牌建设、新业态培育、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分析评价山东省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现状。陈晓晴等[23]以天目山和清凉峰自然保护区为例,对野生木本观果植物资源进行了自然教育价值评价分析。综上来看,目前对自然教育的学科融合、品牌建设、营销策略及社区参与模式的探究还较少[24]。
2 国内自然保护区开展自然教育的特殊性
2.1 保护对象的特殊性
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珍贵、稀有的动植物物种及其原生地、栖息地,或是具有典型性和特殊性的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而建立的,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自然教育的主要活动场地。自然保护区根据保护对象分为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生物物种保护区和自然遗迹保护区3类[25]。自然保护区不仅可以保存较好的原始生态环境,防止自然资源被破坏,而且为生物物种的繁衍与栖息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对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和城市内的动、植物园不同的是,为了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保护区的人为痕迹较少,生物种类繁多,而其丰富的本底资源是开展自然教育的天然优势,可以使受教育者进一步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并且对保护对象有更深层次的了解,而不是对其停留在图片或文字的初步印象。沉浸在自然环境中有利于激发受教育者反思自我,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建立人与自然生理及心理的联结,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从而达到自然教育的目的。
2.2 保护方式的特殊性
自然保护区是为了确保林业资源的完整、有效地维持生态平衡而成立的[26],被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及外围区3部分。核心区禁止一切干扰;缓冲区只能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外围区即实验区可以用来进行多用途活动,是进行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27]。3个分区的规划不仅保护了生物资源的完整性,还可以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社会功能,如科普教育、休闲娱乐等,实现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随着人们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自然保护区的价值已经被广泛认可,而自然教育不仅可以使公众获得亲近自然、感受自然的体验,而且可以将生态保护、生态游憩与生态体验融合在一起,延伸自然保护区的价值。自然教育可以体现保护区保护与发展的理念,在生态承载力的范围内以及不影响自然资源保护与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利用保护区的自然教育资源,在外围区适当建设自然教育基地、科普中心、自然教育课室等相关设施发展旅游业,达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因此,开展自然教育是自然保护区在功能上的延续,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2.3 管理体系的特殊性
我国自然保护区建立的时间较晚,由于早期主要是抢救性保护,相关土地用途及权属的规定不完善,部分自然保护区缺乏细致考察,出现范围及功能区划分不合理、界限不够清晰等问题,导致保护区的管理严重滞后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从体制上看,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职责交叉、权限分散,各主管部门之间各自为政[28],管理关系混乱。部分自然保护区也未落实相关条例,仍存在多头管理现象,难以协调相关权责和利益,管理效率低下。从人员上看,保护区占地面积大,进行巡查、科研、监测等任务繁重,但是各保护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专业素养,技术力量薄弱,保护区各类数据不能及时更新,导致存在本地资源不清、资料断层等现象。从经费上看,自然保护区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支持,但是目前各级政府仅能支持日常人员的经费开支,而在科研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我国近几年逐渐重视保护区体制机制的改革,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进一步明确了自然保护区的定位规划、管理体制、建设发展、监督考核及保障措施,为自然教育的开展奠定了体制基础。而自然教育的开展反过来为保护区解决经费不足的困境,同时也让更多的人了解保护区的建设意义,提高保护区在社会面上的影响力。
3 利用自然教育开辟发展新途径
3.1 形成自然教育地方特色
自然教育的根本是自然,自然教育必须依托大自然环境进行。由于自然保护区的特殊性,每一个自然保护区的地域特色、生态系统、保护对象不尽相同,在利用自然教育寻找发展新途径时,首先要做好清晰的定位,立足当地环境,熟悉本土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如森林植被、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地质地貌、特色中草药资源等,人文资源如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参考当地的发展现状开发独有的自然教育课程、自然教育径、自然教育书籍、自然教育文创等自然教育产品,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自然教育管理和服务模式,突出自然性、地域性、群众性。例如广东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利用区内的特色水文、动物、植物等自然资源以及瑶族文化、红色文化等人文资源,根据各个区域的特点,设计出体现资源特色的自然教育科普路线,以夏令营、自然课程、自然观察、徒步等方式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开发了“一馆二道三园四堂”的科普教育体系,逐步形成具有车八岭特色的自然教育科普体系。
3.2 搭建自然教育合作平台
以自然教育为合作纽带,建立活动平台、拓宽合作领域,增强保护区在社会面的辐射力,以此助力基地自然教育工作持续高效发展,形成多方协力的自然教育推进机制,进一步深化及推广自然教育在社会面的影响力。我国部分自然保护区已经通过与各类团体展开合作,形成“保护地+学校+机构”的自然教育实践模式,不仅带动社区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还可进行资源保护[29]。保护区内的科研资源丰富,而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力量雄厚,通过搭建自然教育科研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科普宣教和科研监测等相关项目、组织保护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可以提高保护区在自然教育方面的科研能力,填补保护区在技术方面的空白,同时也可以通过合作扩大保护区的资金来源,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3.3 打造自然教育社区生态圈
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离不开周边社区的支持[33]。保护区与社区之间的矛盾本质上是双方利益未能达成一致。就保护区而言,它的职责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对区内资源进行监测以及预防自然灾害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追求生态效益。就社区居民而言,由于他们一直以来进行着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保护区内的资源依赖性较强,再加上陈旧的思想观念,还没有树立保护资源的意识。
将自然教育实践与社区发展进行深度融合,定期向居民宣传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知识、组织自然教育讲座、鼓励当地居民积极参与保护区的自然教育事业、共享自然教育带来的收益成果,如建立自然教育产业反哺机制,促使社区参与到自然教育以及生态保护工作中,将“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通过当地居民的主动参与,可以更好地发挥地方优势和传统,实现多元主体利益平衡,推动形成一个自然教育社区生态圈,使居民自觉形成保护环境、爱惜资源的意识,有效地减少“偷伐偷猎”现象[34]。例如,平武县关坝村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自然教育发展模式,即以关坝旅游合作社为主体,在主管部门和村两委的监督与管理下,通过与村外自然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合作支持开展自然教育,在利益分配方面,合作社通过二次分配实现全村收益,促进社区发展[35]。再如,丹霞山依托自然教育,形成集户外考察、科普场馆和科普学堂不同类型的产品服务系统,并通过开展导师培训、本地科普志愿者训练营等培训交流活动,将社区居民培育成科普导师、科普导赏和科普志愿者,以科普产业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丹霞山社区建设 [36]。自然教育将成为缓解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社区生计之间的冲突、推进保护区与社区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路径。
职称论文参考
4 结语
自然教育在我国已经愈发受到重视,时代的进步促使人们从物质满足转向精神文化需求,而保护区自然教育的发展无疑为这样的需求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经历了疫情肆虐,病毒横行之后,不难发现不仅人与人之间是共同体,人与自然更是。从人与自然的思考中关注人本身,是自然教育存在的重要意义。走出城市,回归自然,不仅可以引导人们关注自然、形成保护自然的意识,还可以改善生理或心理状态。这样的机遇也是保护区能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解决保护与开发的转折点,开展自然教育可以充分发挥其科普教育、宣传自然的社会功能,最后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这一终极目标,进而形成双向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