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论文:当前食品安全报道存在的问题 由硕士毕业论文中心,硕士论文组整理提供,本文阐述了当前食品安全报道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矿物油瓜子、瘦肉精猪肉、毛发酱油、毒豆芽、三聚氰胺奶粉、药火腿、红心蛋、染色馒头、甲醇酒、药物鱼、地沟油、避孕黄瓜、塑化剂饮料、牛肉膏等等。尽管媒体不断曝光,食品安全事件却并没有因之偃旗息鼓,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媒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将真相公之于众,还给公众知情权;另一方面,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备情况下,起着舆论监督的作用。
然而,食品安全问题报道的负面效果也非常明显。首先是容易引起普遍的食品信任危机。由于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尚不完善,媒介基本上成为信息的主要传播渠道。媒介的传播迅速、广泛,事件一发生,便家喻户晓。这样,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大量的事件会使公众对食品产生信任危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们生存的基本需要,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其次是对某一食品行业的致命打击。当媒体报道某一类食品安全问题后,不仅当事人损失惨重,同一行业也会无辜被牵连。
因此,社会上将这种负面效果直接归咎于媒介。认为媒介“在报道食品安全新闻时一味追求‘抢眼球’和轰动效应,动辄使用‘有毒’、‘致癌’、‘致畸’等词语,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令我国食品产业形象受损,使得被曝光的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造成民众对食品的信任危机。”①四川省质监局甚至严格规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报道”的“七要”,希望能约束食品安全问题报道,减轻其负面效应。
事实上,矛头对准媒介是不公平的。食品安全信息传播渠道不通畅时,媒介往往会充当急先锋。因此,怪罪于食品安全报道过于频繁,以至于扰乱了公众的心理,还不如检讨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会屡禁不止。为什么各种措施不能堵住食品安全的漏洞,反而范围波及面越来越广?关于这个问题,复旦大学黄旦教授的理解较为合理。他认为,我们现在处于风险社会②,这些风险,是指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而且,这些风险是不可预料和计算的。其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性质上不属一般意义上的制假售假问题,而是在生产过程中的添加剂或者加工或者某些成分的危害。”③正是因为食品添加剂或某些成分危害的不可预料性,所以,专家的说法都难免自相矛盾,又怎能批评媒介妄下判断?
当然,对食品安全问题报道的反思不能止步。食品安全问题的不确定性,导致监管措施的滞后,媒介报道在一段时间内都将是舆论监督的最好方式。因此,找出食品安全报道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规范媒介行为,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
笔者从下几个方面分析食品安全报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激情”转载,增加社会的紧张度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自然会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媒体便热衷于转载此类新闻,来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例如“西瓜爆炸”事件,最早刊登于2011年5月13日的《扬子晚报》,讲的是瓜农刘明锁承包的40多亩西瓜,从5月8日开始,已结满瓜藤的大小西瓜,还没有成熟就一个个炸裂开来,有的炸得四分五裂,有的炸得像一朵花,还不断发出“噗噗”的爆炸声。由于在“爆炸”的前一天刘锁明曾在大棚内喷施过“膨大增甜剂”,因此,怀疑它是爆瓜的主要原因。消息一经刊出,各大媒体纷纷转载。一时间,人们谈瓜色变,哀叹“西瓜又是个什么传奇”。而且,这种转载会带着某种“激情”进行添油加醋,从而使新闻“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关于“爆炸西瓜”,《扬子晚报》最初怀疑是施用“膨大剂”的结果,但到后来,各大媒体却纷纷认定“膨大剂”是罪魁祸首,如“滥用膨大增甜剂致西瓜爆炸 食用损神经系统”、“西瓜爆炸炸出了膨大剂”、“农户西瓜变爆炸瓜 5天炸6000多斤 因使用膨胀剂”。事实上,“西瓜爆炸”不只与“膨大剂”有关,跟品种、天气、田间管理都有一定的关系。
可见,食品安全事件出现后,媒介的蜂拥而上,以及在转载时的随意态度,不仅会歪曲新闻事实,而且会给公众带来心理阴影。
2.以告知为主,报道缺乏深度解读
食品安全问题报道,一直以来以告知性的消息为主,即所谓的“爆料”。全面分析的解释性报道、分析性报道偏少。但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并非简单的造假制假,往往涉及到复杂的专业知识,传播信息而不做解释,只会让公众接收到无效信息。例如牛肉膏事件。2011年4月13日,安徽有媒体报道,有一种“牛肉膏”添加剂,可以使瘦猪肉煮熟后像熟牛肉一样。“牛肉膏”事件顿时风传,国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但报道多集中在猪肉变牛肉的过程,以满足读者的好奇心。有的记者亲自购买相关材料做了一次实验,并将实验过程分为四个步骤详细介绍;有的则介绍只需90分钟,猪肉就可以华丽变身为牛肉;有的则以揭秘吸引人眼球,最后以“小贴士”提醒公众怎样区分猪肉和牛肉。对于假牛肉有何危害,仅仅引用了某位专家的话,而且,每篇报道的解释各不相同,有的说添加剂会降低人体血红蛋白的携氧能力,长期使用可引起慢性中毒、畸形甚至可能致癌;有的却认为,正常适量使用牛肉膏是安全的,但如果使用过量,也会出现危害,“其实任何食品拼命吃都有害”。各种不同的观点充斥媒体,媒体却未做出统一的解释,公众就更是无所适从。
因此,媒介在报道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时,应该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相关知识,对文中涉及的科学参数和专业术语做通俗的解释,让公众知道问题食品能不能吃,会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致癌的可能性有多大。完全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告知性传播,虽然起到信息传播的作用,却不能达到相应的传播效果,更不利于公众建立起对待食品安全事件的正确态度和理性立场。
3.食品添加剂,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
来势汹汹的食品安全问题,许多是食品添加剂惹的祸。所谓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在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有22类、1812种食品添加剂被纳入国家允许使用名单中,并明确了使用原则和范围。同时指出,在四种情况下,生产企业可以使用食品添加剂,包括: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成分;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可见,食品添加剂属于国家允许使用的范围之列。
由食品添加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非法添加,即在食品中添加一些不属于国家允许的化学合成物。如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在猪肉里添加瘦肉精,在红辣椒中添加苏丹红,在饮料中添加塑化剂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工业原料,不允许用在食品中,但有些厂商为了牟取暴利而非法添加。其二,合法食品添加剂的不规范使用。有些添加剂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如甜蜜剂、防腐剂、一滴香、膨大剂等等,都属许可范围之列,但它们在使用过程中,有着严格的用量控制,否则会对人自身带来未知的伤害。而对用量控制的监管,却是一个空白地带,因此,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的现象严重。
由于食品添加剂知识的复杂性和危害的不确定性,给新闻报道带来一定的难度。例如“一滴香”事件,《三秦都市报》于2010年9月刊发《“一滴香”吊诡的添加剂变身迷局》一文,认定“一滴香”是毒性化工原料,并指出,“食品专家基本可以断定一滴香是通过化工合成方法做出来的,而服用化工合成物质对人体危害很大,长期食用更会损
伤肝脏。”但2011年3月1日,卫生部召开食品添加剂新闻通气会,为“一滴香”正名,指出“一滴香”、“火锅飘香剂”等产品属咸味食品香精,如按照标准使用对人体是无害的。对同一食品添加剂,认识却完全相反。可见,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还有一个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食品安全报道要客观、公正、全面,要注意信息平衡与对称,这样才会让公众理性面对食品安全事件。
总之,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已使其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而且在短期内恐难以解决。而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也成了“敏感地带”。但是,媒体只要具备科学精神与专业态度,认真求证,通过多维度的报道显示事实真相,就一定会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改进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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