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淑霞,李莺,孙萍,李秀峰
【摘要】 为了解危急值回报制度在本院临床中的应用情况,查看分析检验结果“危急值”报告记录,我院制定了18个项目的临床检验“危急值”。2008年3月27日-2009年3月17日共统计报告检验结果“危急值”125人次,其中肌钙蛋白报告数量为45人次,血清钠、钙及淀粉酶无1例报告,其余14项报告人次不等。提示临床医生与检验人员对心梗疾病有足够的重视,而血清钠、钙及淀粉酶有漏报现象。 危急值报告制度对临床医生早期诊断、早期进行有效干预或治疗,避免出现生命危险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但尚需要完善。
【关键词】 实验室检查;危急值;分析
中国医院协会《2007年患者安全目标》提出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1]。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使检验人员能及时识别危急值,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对抢救危重患者、保障医疗安全起着重要作用。目前对“危急值”的认识、建立报告制度及应用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又因各医疗机构的大小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在“危急值”制定的项目和范围上也不尽相同,尤其在基层医疗机构还存在着各种不足之处。本文就危急值回报制度在本院临床中的应用进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1.1.1 危急值
我院医教科组织各临床科室专家与检验科一道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共18个项目的临床检验“危急值”。
1.1.2 资料来源
2008年3月27日-2009年3月17日在我院住院的患者检验结果“危急值”登记记录,见表1。我院共统计报告检验结果“危急值”125人次,登记内容齐全完整,其中肌钙蛋白报告数量为45人次,提示临床医生与检验人员对心梗疾病有足够的重视,血清钠Na+、钙Ca及淀粉酶(AMY)无1例报告,有漏报现象,其余14项报告人次不等。表1 我院的临床检验“危急值”和危急值报告人次(略)
1.2 方法
当出现上述“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并在《检验结果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测者、通知者、接电话者、通知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等项目。并与临床医生沟通交流,了解临床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的反映。
2 讨论
所谓检验“危急值”表示危及生命的检验结果,即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患者可能处于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即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每个检验项目均有各自的正常参考范围又称正常参考值,如果检验结果不在正常范围内,一般称之为异常结果。临床检验“危急值”是异常结果中的特殊情况,其特点是与正常范围偏离较大其偏离程度足以提示患者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建立检验结果“危急值”报告制度,增强了检验工作者的责任心。当出现“危急值”并复查无误后,检验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与临床科室联系,促进了检验工作者对异常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复查,增强了检验科与临床科室的沟通机会,使一些患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治,减少了懒散情绪,加强了检验工作者的主动性、责任心。当出现“危急值”时,检验人员将结合临床诊断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是一个学习的过程,长期坚持下去,会提高检验工作者的诊断水平和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意识,提高检验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临床实验室的学科地位,由于“危急值”制度的建立,临床医生减少了对检验工作的抱怨,增加了相互间的理解和信任[2-3]。
标本留取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有些标本的“危急值”的出现,是由于标本留取过程中存在问题造成的,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检验科加强与护理部的沟通,制定了护士手册,详尽介绍了检验项目分析前质量控制的内容,为正确留取标本打下良好基础,使“危急值”更加接近真值[4]。
目前,“危急值”应用的管理在我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检验工作者对“危急值”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漏登记现象,比如淀粉酶测定是诊断胰腺炎的一个非常好的指标,1年来有数例胰腺炎患者住院,但却无1例“危急值”登记记录。第二、临床对“危急值”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电话人不愿意告诉姓名,接到结果后因某些原因未能及时向值班医生传达。
总之,规范化、制度化应用临床检验危急值 ,不仅能挽救患者的生命,提高临床医生的诊疗水平 ,同时也是提升医院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邱骏 ,顾国浩 ,王雪明,等.生命危急值报告系统的建立与应用[J].临床检验杂志,2008,26(6):412-413.
[2]张灿康.检验医学“危急值”报告制度[J].中国医药导报,2007,4(27):109.
[3]戴世荣,张骆军.临床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建立与应用[J].检验医学与临床,2007, 4 (12):1237-1238.
[4]李贵芳,王树辉,周湘红.临床检验危急值的建立与应用[J].检验医学与临床,2006,3(8):38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