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专业评价文件的规则,现将2010-2011年度高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等六个专业教育评价申请受理工作公告如:
一、申请条件申请学校相关专业点须契合各专业评价文件规则的申请条件。 各专业评价文件可向评价委员会办公室讨取。
二、受理时间申请学校应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报告(1 份)邮寄至评价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提供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并注明联络人及联络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寄邮地址等细致联络方式。
三、联络人及联络方式
评价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立部人事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 9 号(100835)
联 系 人:王柏峰
联络电话:010-58933242,58933389(传真)
E - mail :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