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利害之争,成为昨日在宁举行的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年会的最大看点。
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青有“规划界明星”之誉,同时具有英国加迪夫大学博士、中国房地产研讨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教授头衔。他在年会中展显露一向的矛头姿势,引领不同观念碰撞。而学术激辩的背后,折射出当下快速城市化所面临的困惑。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张京祥教授说,城镇建立用地正以史无前例的速度粗放式扩张,在土地供给大幅增加的同时,商业地价、商品房价以超经济增速增长。他称,;成为城市政府的行动目的,而土地财政无疑成为GDP的一大支撑,中央政府由此成为“一个个增长饥渴、财政饥渴的竞争实体”。
“过快的土地资源耗费已透支将来公共财力。土地财政,实质是寅吃卯粮,树立在土地财政根底上的增长,将土地租金的40年、50年、70年收益一次性收取到本届政府运用,实践上透支了隔代收益权。与此同时,还要将来政府背负繁重的物业维护本钱。”
赵燕青却反驳说,以土地财政为中心的中国城市化形式,不能随便改弦更张。“中央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开展形式,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需求的是改良、完善,而非放弃,更非转型。政府应当完善二次分配,将土地和高房价中取得的收益,确保新增市民都有一次置业时机,以分享社会财富的增长。”
他称,城市化的质量取决于政府提供公共效劳的程度,但政府提供公共效劳的最大门槛,就是一次性固定本钱,建桥、修路、建污水厂、建地铁都是如此。克制筹集“第一笔钱”的难题,就离不开土地财政。“土地,对中央政府而言就是货币,任何土地指标都是有价值的。”
“这也是在金融和债券市场不完善的状况下无法的选择,但目前来看,效率很快。”他说,在中国的经济形式下,中央政府的土地收益,不是政府投资收益,而是中央政府从市民手中的融资,是借来的钱,是其提供70年效劳的表现。在他看来,中国老百姓花钱买房子,好像购置城市股份,在地价上与政府风险共担,与美国中央政府发行债券一样,都是为了融资。
“70年以后,大局部居民在城市具有了私有财富,中国就可从土地财政形式转为税收财政形式,或者如新加坡那样的企业财政形式。土地财政不会永远是最优形式,但至少现阶段,我们还不能直接吃第二个包子。”
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小产权房”该不该合法化,也成为一道“辩题”。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以为,应释放集体用地入市,将“小产权房”合法化。“经过市场化改造,经过补交税费以及征收物业税的方式,将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合法化,不只能够缓解中央债务,还可削减快速城市化衍生出的房地产泡沫,平抑房价,促进农民进城,而中央政府也无需再额外征地搞城市化。”他说,深圳已推进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变革试点,当地有约一半人口寓居在小产权房内,从小产权过渡到“大产权”,这就需求借助城镇规划的灵敏性运用。
但是,这一观念同样招致赵燕青的反驳。“这绝不理想。一旦乡村集体土地入市,谁还会买政府出让的土地?”他说,散布在城市周边的小产权房是避税物业,假如转正,房屋持有人就是一夜暴富,而这类农业用地入市,益处也绝对抵达不了山区进城务工的农民。
“城市化,真的就是以工辅农、以城带乡?”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的一个提问,也引发了大家争辩。到底该不该让农业在城乡统筹中重新成为有利可图的事业,该不该放慢城市化脚步而彰显“乡土中国”的特征,学界的这场激辩并没有答案,却给快速奔跑的城市化,留下了一个个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