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泛绿时代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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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1179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绿色建筑应该如何量大面广地推行?如何调动并培育地方力量,确保地方主管部门、专业人士及从业人员对标准的把握与实际执行水平?

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下称科技促进中心)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在长春举办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下称一二级绿标)专业培训。来自全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及技术人员,房地产开发、设计及科研领域等近百人深入学习了绿标相关内容及评级方法,并在专家协助下,对该省第1个申报项目进行了现场试评。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吉林已经是科技促进中心组织“地方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班”的第10个省份。在此之前,该中心已在1年时间内完成了对全国1000余人的培训与考核,大面积宣贯了绿色理念与绿标评级“方法论”,积累了绿色建筑的人员储备。

与此同时,自2010年开始,绿标一二级评价权限已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放”至各省级主管部门,截至目前,已获权限的省市区达23个。

“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培训,提高地方评价水平,强化‘权限’的执行效果,并不定期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互动、总结、交流,更好地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科技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马欣伯博士对记者表示。

自上而下的方法论普及

两天的培训,来自科技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机构的多位专家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了逐条深入解析,系统介绍了评价原则和方法,并协助吉林省有关人员进行了项目试评。立足传送具体“方法论”的培训,指导效果明显。

“现在绿色建筑已经成趋势了,但我们很多企业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对标准各项条文的具体意图和侧重点也不能很好地把握,确实希望通过专家授课,更好地理解标准的要求,同时提高思想观念和技术水平。”与会的某知名开发企业代表向记者表示。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涌慧则在培训现场向记者阐明了培训的另一重意义:“要推动我省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特别是相关服务业的发展,首先需要一个认定体系和一支专家队伍。在此基础上,我们的下一步工作将立足于降低绿色建筑的成本,这也需要一些实用的新技术和产品作为支撑。”

记者同时了解到,近年来,吉林省通过标准建设、专项验收制度、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暖房子”工程、可再生能源等举措,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并于2010年7月30日正式成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明确了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等6个单位作为技术依托,2010年9月,正式获批开展一二级绿标评价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安排,我们支持这些基础较好、愿望强烈的地区开展一二级评价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培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梁俊强介绍道:“截至目前,已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开展一二级绿标评价工作的地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吉林、重庆等23个省市。”而在吉林之前的“培训班”名单上还包括:上海、山东、宁夏、江苏、河北、广西、厦门、辽宁和陕西。

在科技促进中心的具体组织下,绿标评价正在形成这样的格局:三星级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委员会评审,一二星级则权限“下放”,由地方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价。在此格局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培训、评价体系正在确立,一场自上而下的方法论普及正在推进中。


“下放”的背后

当我们追思这一格局,便不难发现,权限“下放”或许正体现了绿标所背负的“普及”使命。

在节能减排国家战略之下,建筑高能耗的形势愈发严峻,大力推行绿色建筑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已无需赘述。与此同时,一些从业者对绿色建筑的理解却出现偏颇,甚至许多开发商看重的是绿色建筑所带来的宣传功用和商业回报,并不愿致力于真正的“绿色”。

形势与市场的双重压力之下,更需普及真正的“绿色”理念,树立真正的“绿色”样本。“与LEED着眼于美国5%的先锋建筑不同,绿标致力于绿色建筑的普及应用,需要量大面广地推行。”从操作性角度而言,一二级评价权限“下放”完全具备可行性,一星标准门槛很低,只要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稍加用心便可获得,在此基础上二星标准也并不太难达到。通过对地方主管人员及评审专家、专业人士的培训,一二级绿标的科学评价完全可以实现。

重要的是,权限“下放”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助于绿色建筑量大面广地实施。截至目前,科技促进中心已协助10个省市评出28个一二级绿标项目。

而从另一角度而言,权限“下放”也有益于绿标体系的地域性完善。“必须承认我们的标准体系还不是非常健全,绿色建筑的评价刚刚起步,还需不断摸索。”马欣伯在培训中强调,鼓励各省结合自己的情况对标准进行修订,因地制宜。“由于绿标采取分项评价的方式,地域适应性有限,我们特别需要各地针对地方不同情况给予反馈。”

“吉林有自己的地域文化和自然特征,评价中还是需要编制地方标准和实施规范,才更有针对性。”前述开发企业代表向记者说道。

“泛绿”时代来临

“下放”之后,“泛绿”时代即将来临。

在不久前召开的绿色建筑大会上,面对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千万不要丧失机遇”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发布了《中国绿色建筑行动纲要》,表示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以奖代补”的经济激励政策。

按照纲要,“下放”之后,“下沉”、“西进”也将被提上日程:既向内地及西部推广,亦紧随县域经济大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向中小城市乃至村镇发展“下沉”,“十二五”期间将致力于推广农村绿色建筑。

与此同时,大规模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也将成为绿色建筑大发展的契机,价格低廉的保障房将变成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绿色建筑。

仇保兴更明确了绿色建筑发展步履:过去5年,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使得绿色建筑从零起步,获得每年100以上的标识标志;未来5年,每年获得标识的建筑应达到300甚至500个;到“十三五”时期,绿色建筑将进一步覆盖所有建筑类型。

对此宏观命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早已明确了2011年绿色建筑工作重点:完善评价标准体系,制定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技术细则,研究制定医院、社区以及特殊建筑物的绿色建筑评价细则;推动地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积极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提高标识项目的质量,扩大数量;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部专家委员会、地方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设计、开发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大力度宣传绿色建筑发展的理念及实施途径。

随着绿色建筑理念的深入人心、方法论的普及应用,一个清晰可见的“泛绿”时代正铺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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