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
在社会进步、市场经济展和医疗服务观念变更的形势下,医疗技术飞速发展,医疗条件不断改善,医疗设备屡次更新,医院想方设法创造舒适的就医环境,但是在现实中,医患关系还是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一是两者之间经常性的利益冲突和缺乏信任。医务人员一方面为了经济利益,一方面为防止医疗纠纷或为降低医疗风险,在医务活动中过度检查、开“大处方”,使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很多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二是医疗服务质量下滑。大量调查表明,恶劣的医疗服务态度是导致医患冲突的主要原因。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医疗卫生部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冲突日渐明显,很多医务人员不能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三是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一定程度的存在,败坏了医务人员的形象等等,使得医患之间的诚心面临危机,社会对医务人员的总体评价负面形象增加。四是医疗纠纷在各医院时有发生,而且还出现个别患者或患者家属伤害医务人员的极端事件,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甚至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使得不少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宁愿放弃风险性高的各种手术或医疗行为。五是患者对医疗服务期望太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物质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少人对享有的医疗保健水平同其他生活水平一样不断有更高的要求,但与医疗卫生行业现有条件的差距越来越大,而不理解现有的医疗水平的提高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 六是社会舆论的消极影响。 社会舆论对医院的片面指责,媒体的炒作和错误的引导,导致患方对医方的不满和不信任。
2 医患关系不和谐原因分析
2.1医患双方沟通不畅
医患双方掌握知识、信息的不对称,是医患双方沟通不畅的主要原因。患者对医疗信息的了解远远不同于医务工作人员,他们对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缺乏了解,过高的期望自己永远能够拥有健康,认为自己“花了钱,病一定能治好”,认为“医到病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患者的无知,就是医患关系沟通不畅的主要表现,这样也就给医疗服务工作提出了一个更高层次的要求。医方作为医患关系中的主导者,其行为直接决定医患关系的好坏和发展趋势。
2.2医方价值取向发生偏差
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医院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医院的工作重心偏向经济创收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质量。很多医院为了创收不得不在患者身上做文章,开“大处方”、“过度检查”,甚至将科室对外承包,让一些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钻空子,冒充专家,自称教授,夸大医术,欺骗患者,损害患者的生命健康,获取不义之财,对医患关系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2.3医务人员道德问题
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服务态度不到位,出现了索要“红包”等丑恶现象,极大的损害了大多数医务人员和医院的公众形象,导致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医务人员所从事的职业具有特殊性、科学性强、风险高的特点,自身的责任大、工作量大、压力大,一些人认为自身收入低,心理失衡,对待病人就缺乏关爱之心,只是机械性地照章办事,对病人态度生硬,无暇顾及患者的疑问和担忧,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2.4患者缺乏对医方的理解
患者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缺乏了解,期望值过高,由于现在的医学水平还达不到治愈任何疾病的程度,医生水平再高也不能包治百病,而且经常会产生一些可以预见但却无法避免的并发症,但现在一些患者和家属会误以为,只要进了医院,既然花了钱就要达到期望的结果,如结果不理想就迁怒于医方,产生纠纷。另外,患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当医方稍有不妥便持怀疑或对立的态度,认为自己权利被损害而引起纠纷。有的甚至把经济问题或家庭矛盾转嫁给医方,试图减免费用或发泄不满。
3 改善医患关系的对策
3.1 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改善医患关系必须从医务人员自身做起,更新观念,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首先,医务人员要树立一种“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观念,不断加强自身素质教育,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淡薄名利、乐于奉献;其次,医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多层次、多角度、多内容地培训,以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患者提供一流的服务;另外,医务人员还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充分保护患者的切身利益和消费权益,关心患者,爱护患者,视病人如亲人,进而创造出一种和谐的医患氛围。
3.2 加强医患沟通
加强医患沟通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医患之间的沟通应该是心灵和感情的沟通,医务人员应该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把患者不放心不了解的事情讲清楚 ,帮助患者选择,这样患者才能理解医务人员。医学科学是一门实践性强、风险性高的学科,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提高,这也需要广大患者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医务人员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建立良好的关系,才能使患者积极支持、配合医疗工作,才能使医务工作者有良好的心态从事医学事业,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3.3 加强法制化管理进程
医患法律关系已普遍存在,医患双方应各自遵守应尽的义务,用法律来处理和维护医患关系。第一,医患双方都有共同的利益和自身的利益,各方都要遵守卫生法规,要有统一的、有说服力的、比较公正的、有权威性的、真正能起到约束医患双方和解决矛盾的法规,并严格执行,这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法律基础。第二,执法要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有姑息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追究责任,对不正当的媒体报道,造成严重的后果,也理应追究其责任,做出相应的处罚。政府要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加强普法学习宣传和教育,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矛盾争端。
参考文献:
[1]张瑶英.改善医患关系 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20):14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