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角度浅谈人民币汇率操纵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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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477 日期:2023-06-27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汇率概述

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汇率问题成为关系一国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事项,引发人们的高度关注。针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操纵汇率的指控,要想从国际法的层面加以驳斥,我们首先应该对汇率的概念、产生原因、种类、汇率的国际法律制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和知悉,这样才能为后面论述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合法性奠定基础。

第一节汇率问题概述

一、汇率的概念、产生原因

在进行人民币汇率操纵法律问题的相关研究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最基本的概念。所谓“汇率”,也即“外汇汇率,简言之,就是指两个国家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或交换比率,也即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的比率、比价或价格。

汇率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而是伴随着各个国家相互交往的扩大,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而诞生的。我们知道,世界上各国发行的货币的名称各不相同,币值也不一样,各国之间要进行贸易往来,就必须规定一国货币对其他国家货币的兑换比率,也即汇率,这就是汇率产生的由来。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各国货币都蕴含了一定的价值量,彼此之间能够形成一定的兑换比例,这是决定汇率的基础。从法学的角度看,汇率安排是一国货币主权的体现,可以直接以法令的方式确定本属货币对另一国货币的比价。

二、汇率的种类

汇率的种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根据汇率是否固定,可以分为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固定汇率,是指一国汇率对他国货币的汇率基本固定,汇率波动幅度较小,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如果汇率波动超出规定幅度的上下限,政府将入市干预。这种汇率制度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浮动汇率,是指一国货币的汇率不与其他国家货币的汇率固定,对汇率波动的幅度也不加以规制,汇率水平根据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来确定。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市场经济机制不健全,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大都实行固定汇率制度。

(二)根据外汇买卖的交割期限的不同,划分为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根据银行外汇买卖的角度,分为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根据外汇资金性质和用途的不同,分为贸易汇率和金融汇率。

三、汇率的国际法律制度

货币主权是国家经济主权的一个部分,是指国家对本国货币行使的最高权力。在国内,国家有发行和管理本国货币的最高权力;在国际上,国家有独立执行其对外的货币政策,平等参与处理国际货币金融事务的权利。而汇率主权,是国家货币主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汇率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的确定和调整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比价或兑换比率的主权行为。按照国家的汇率主权是否要承担国际法义务的限制,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受到限制,历史上,国际货币制度先后经历了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牙买加体系三个阶段,在不同的体系下,国家的汇率主权行使的范围和边界也不尽相同。考察汇率主权的历史演变过程有助于我们理解国际货币金融体制在各个国家战略博弈中的重要地位。

第二章人民币汇率问题的管辖权

第一节IMF管辖汇率问题的依据

正确的管辖权归属是任何争端得以合理解决的前提性条件,汇率制度,属于金融范畴,但同时又和贸易紧密相关。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的产生,可以说是国家主义的货币和国际主义的贸易”的结合。人民币汇率问题是归属于IMF管辖,还是归属于WTO管辖,或者说两者之间分享管辖权,这是我们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

根据传统的国际法,国家货币主权是国家主权在一切和货币事务相关的领域的体现。原则上,他国没有理由干涉及反对。一方面,一国有权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状况选择适合自身的汇率安排,包括固定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亦或是联合浮动汇率制;另一方面,国家有权根据国内经济情况自主确定本国的汇率升高还是降低。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在行使货币主权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是因为,金融全球化使得各国金融活动相互交织,国家之间相互依存的程度提高,一国在行使本国货币主权时,已不能单单只考虑本国的利益,还要考虑到对其他国家和世界经济的整体影响。就像有学者讲的那样,经济全球化为国际货币新秩序的形成及国际法现有的体系更新提供了契机。

为了避免重蹈金融危机的覆辙,促进国际贸易金融的自由发展,各国在行使自身的货币主权时,需要相互妥协和让步,譬如各国之间签订国际货币条约,让渡出部分专属于自身的货币主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协调各国行使货币主权的国际组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成立的。

基金协定第1条第1款规定了设立基金组织的目的“通过设置一常设机构,便于国际货币问题的商讨与协作,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第1条第3款规定了基金的宗旨“促进汇价稳定,维持会员国间有秩序的外汇安排,并避免竞争性的外汇艇值”。同时,对会员国的汇率安排和汇率政策实施监督是IMF—项重要的职能,这一职能体现在IMF协定第4条第3款的规定中“基金组织应监督国际货币制度,以保证其有效实施,并监督各会员国是否履行了本条第款规定的义务”。

第二节WTO管辖汇率问题的依据

根据上文分析,IMF对于人民币汇率问题具有管辖权。但是,近些年来,美国国内一些利益团体向美国政府提出请求,指责我国操纵人民币汇率,致使人民币汇率被人为维持在较低水平,相当于向本国企业提供变相补贴。并且,只有国内企业中的出口企业才能享受到这种补贴,由此构成补贴的“专向性”,违反了WTO协议中的反补贴协议,获得了对其他会员国的不公平贸易竞争优势,希望把人民币汇率问题提交到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并希望WTO做出中国汇率形成机制违反WTO规则的裁决。那么,WTO对人民币汇率问题是否具有管辖权呢?

对于WTO能否行使对汇率问题的管辖权,目前在国内外学者之间,尤其是在国内学者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对于WTO能否行使对汇率问题的管辖权,学界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人民币汇率问题只能由IMF专属管辖,不能由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韩龙教授是持这一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他认为:西方国家把人民币汇率问题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混靖了汇率安排和外汇措施的区别。他们指责的实际上是人民币的汇率安排,而不是外汇措施。既然是对汇率安排的指责,由于汇率安排构成负责的国际货币秩序的核心,因此,属于专属IMF管辖。

第二种观点认为:汇率问题由IMF进行专属管辖,但所依据的理由与第一种观点不同。1996年,IMF和WTO两个组织达成《基金——WTO协定》,明确在货币汇率领域这两个国际组织的管辖权。同时,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15条第2款进一步要求“WTO就有关货币储备、国际收支或外汇安排的问题与进行充分的磋商,在此类磋商中,缔约方全体应接受IMF关于外汇、货币储备或国际收支的统计或其他事实的调查结果”,即WTO最终还是要接受IMF做出的裁决,不能自行扩大管辖范围,将外汇安排纳入争端解决机制。

第三章美国指责中国“操纵汇率的原因及其瞀示......11

第一节美国指责中国操纵汇率”的原因........12

第二节日元升值教训对人民币汇率升值的瞀示.......13

第四章人民币汇率是否被操纵的IMF协定审视.......15

第一节IMF协定中有关“汇率操纵”条款的分析........15

IMF一、协定第4条和第8条“汇率操纵”界定..........15

二、《1977年汇率政策监督指引决定》的汇率监督机制.......17

第五章中国应对人民币汇率争端的策略.........24

第一节淡化汇率争端的政治色彩,避免重蹈《广场协议》覆辙.......24

一、淡化汇率争端的政治色彩.........24

二、避免重蹈《广场协议》覆辙..........25

第五章中国应对人民币汇率争端的策略

根据前文的分析,中国因不具有妨碍国际收支有效调整或取得对其他会员国的不公平竞争优势的目的,不具备构成汇率操纵的主观要件,中国没有违反IMF协定下禁止会员国“操纵汇率”的义务,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我国操纵人民币汇率的指控没有国际法上的依据,是站不住脚的。汇率主权是一国货币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我国履行了国际义务,别国就无权对人民币汇率指手画脚。当然,尽管现在中未被IMF认定为“汇率操纵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就是完美无缺的。当前,我国的汇率形成机制仍然存在着市场化程度不足的问题,国内的资本项目仍未开放,产业结构面临调整,企业的汇率风险意识也不强,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必须继续探索和推进;国际方面,当前国际货币秩序主要由西方国家主导,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缺乏足够的发言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不均衡。因此,我国要积极参与到国际货币新秩序的构建中来,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创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来入手:

第一节淡化汇率争端的政治色彩避免重蹈《广场协议》覆辙

一、淡化汇率争端的政治色彩

汇率问题本应该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然而,人民币汇率对中美来说,早已超出了经济的范畴,有了政治博弈的色彩,甚至政治色彩已经掩盖了其经济本质。

汇率天然具有货币问题所具有的政治经济学含义,包括各利益集团、以及国家之间为争夺于己有利的政策选择而进行的斗争和妥协。①中国虽然一贯追求和平崛起,但也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到大国之间的金融博弈中。2010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美国访问时,计对美国各界要求人民币大幅升值的声音,温总理回应道:人民币汇率是经济问题,决不能政治化。中国目前进行的货币改革,应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来做调整,这种改革方式符合中国的根本利益。

结论

根据IMF《对成员国政策双边监督的决定》对“汇率操纵”的定义,对中国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因不具有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取得对其他会员国的不公平的竞争优势的目的,不具备构成汇率操纵的主观要件,中国没有违反IMF协定下禁止会员国“操纵汇率”的义务。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我国操纵人民币汇率的指控没有国际法依据,是站不住脚的。汇率主权是一国货币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我国履行了IMF等国际条约的义务,别国就无权对人民币汇率指手画脚。

当然,尽管中国现在未被IMF认定为“汇率操纵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就是完美无缺的。当前,我国的汇率形成机制仍然存在着市场化程度不足的问题,国内的资本项目仍未幵放,产业结构面临调整,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必须继续探索和推进,如此,随着人民汇率形成机制的日益完善,国外对于人民币汇率的指责会逐渐减少,乃至于无;国际方面,当前国际货币秩序主要由西方国家主导,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缺乏足够的发言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不均衡,因此,我国要积极参与构建国际货币新秩序,为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创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推动IMF改革,增强国际话语权,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最终实现全球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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