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大数据的兴起改变城市管理
巨量数据的存储与计算机技术的出现,将人类带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在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冲击下,许多学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发生改变,人类的管理模式、知识体系和生活方式也发生改变,特别是作为创造美好生活的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其设计思维方式出现了质的变化。在小样本的数据时代,规划设计师们只能通过调研获取局部和相对片面的数据,再根据相关的规划设计理论和经验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由于传统数据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样本量小,数据覆盖面小,统计数据不清晰等,所以人们对整个城市的认识只限于表面,不够深入,所作的决策不精准,不能全面反映人类的意见。当今人们迫切需要一种能够准确预测城市未来发展的科学数据,而大数据的到来,为城市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拨开了挡在人们眼前的迷雾,帮助了人们科学,准确地预测未来。
大数据不仅具有商业价值,还具有服务价值和管理价值,这些价值俨然成为一种新资源,开启了人们认识城市的新格局。其中数据管理价值已经在企业,政府等职能机构得到广泛应用,让城市管理更加便捷,直观和高效。当今世界,信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化建设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大数据从各个途径进入人们的生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思考方式。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借助大数据技术,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服务”的设计理念,不断研究和预测城市的发展及变化。此外,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探究成果不仅为“云计算”保驾护航,还为城市空间的量化研究提供全面而精确数据分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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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
1.本文论证大数据分析在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中的优势和可行性,提出在大数据引入活力评价体系后关于高铁新城公共空间活力评价的新思路,尝试建构出符合中国国情的高铁新城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
2.本文以苏州高铁新城公共空间作为实证研究,根据现阶段活力评价过程及结果,推导出高铁新城公共空间活力不足的内在原因,提出未来提升高铁新城公共空间活力的建议。
由于现阶段高铁新城公共空间设计与评价还处在定性研究的水平,评价因子的实证工作还基于小范围的数据调查,所以导致数据采集和评估结果不精确。而大数据分析技术借助庞大而精确的数据处理工具能够将部分活力评价因子实现可视化和直观化,这样就能够有效地弥补和缩小以往通过调研问卷或访谈形式产生的数据所带来的差异,使得评价的结果更为精确,活力引导的价值意义就更高。同时大数据在评价体系中的应用能够为未来定量研究高铁新城城市公共空间和高铁新城城市设计提供相应的手段和更多的可能性。
本文基于前人对高铁新城、城市公共空间、公共空间评价的归纳梳理,对高铁新城公共空间的活力评价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小数据调研相结合,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高铁新城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再以苏州高铁新城公共空间作实证研究,通过与传统城市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的对比,指出在大数据介入之后哪些因子的评价准确度提升,最后通过对每个评价因子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成因总结,将评价结果反馈于苏州高铁新城的现况,为后期高铁新城城市公共活力营造以及城市更新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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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理论研究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高铁新城公共空间
关于城市公共空间,《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中对其界定是:“狭义上的城市空间,即提供给人们进行日常生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室外环境,人们可以借助这些空间来满足生活和工作需求,进行消费购买、出行、旅游、艺术展览、体育比赛、佳节聚会等活动。广义上的城市空间则可以扩大到公共设施所占用的建设用地空间,如城市公园绿地、商城等地方3。”从上面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城市公共空间包含了三个特点,首先是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之中的建筑形体围合而成的空间;其次为人们的日常活动交往提供了场所;最后城市公共空间不仅提供人们日常活动的功能,而且承担着城市相应的职能。
高铁新城的公共空间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是简单的“站场+城市”组合,站房和公共空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高铁新城是围绕着高铁站房或者说是与高铁站同时规划设计的,其高铁站与城市公共空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
2. 新规划的高铁新城公共空间具有明显的一体化特征和复合的特性,公共空间的设计往往和高铁站房的设计相互挂钩。
3. 高铁站的建设往往带来了巨大的人流,公共空间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流上会出现功能上的强化或转变,所以高铁新城公共空间不仅需要满足新城常驻居民,同时还要应对瞬时增长的客流。
4. 高铁站点是城市的门户,而新城的公共空间就是最能直接反映城市面貌和文化底蕴的标志。
综上所述,高铁新城公共空间可以界定为:不仅具有普通公共空间的共性,同时在高铁站与城市公共空间相互制约基础上,还具备了一定的一体化和复合性的综合性公共空间,是为来往旅客和常驻居民提供日常的公共活动和社会服务的综合性外部场所,承担着新城的交通、人防疏散、城市文化和商业等多职能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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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共空间活力相关研究
2.2.1 公共空间活力理论研究
(1)交往关系理论
扬·盖尔(Jan Gehl)在其所著《交往与空间》一书中提到:建筑师以及城市规划设计师应该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室外活动的人身上,希望应该对在公共空间能够因影响人们交往,增加人们相遇的各种因素进行理解。作者在书中深入观察和分析了人们在公共生活空间中的种种行为特征,并且根据所分析的特征从城市形态的角度探讨行为与空间之间的关系,并试图用自己充满日常生活气息的设计理念来使社区和城市充满活力。书中指出公共空间与公共生活中,要充分考虑其成员的日常生活各种需求。正是这些细小的,琐碎繁冗的日常需求最终使得城市充满生机与活力。全书探讨了物质环境和公共空间生活之间的紧密联系,为设计师营造城市活力提供了准确的方向。
(2)城市多样性理论
20 世纪 50-60 年代,随着美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建设增速迅猛,然而快速建立的城市呈现出单调乏味的特点,简·雅格布斯(Jacobs Jane)在其著作《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从社会经济学角度对其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她认为正是由于城市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存在才使得城市空间充满了活力与魅力,同时应该将目光更多的关注在城市中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上,认为人才是城市空间的核心。雅各布斯认为“多样性”是城市的自然属性,这种多样性包括了功能的多样性,建筑的多样性,以及人群阶级的多样性等,这些多样性会涉及到城市中居民之间的交往以及精神诉求。她认为城市中的人们对于生活有着各种各样的现实的需求,城市的建设应该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雅格布斯所提出的城市多样性理论对催化城市公共活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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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传统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 ...................................... 31
3.1.1 评价体系的类型及特征 ...................................... 31
3.1.2 传统的公共空间活力评价数据特点分析 ........................ 32
第四章 苏州高铁新城公共空间活力评价 ........................ 50
4.1 苏州高铁新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0
4.1.1 苏州高铁新城概况 .......................................... 50
4.1.2 核心启动区概况 ............................................ 50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103
5.1 主要结论 ............................. 103
5.2 不足与建议 ........................ 104
5.3 理性反思 ............................ 105
第四章 苏州高铁新城公共空间活力评价
4.1 苏州高铁新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1.1 苏州高铁新城概况
苏州高铁新城是围绕着苏州高铁北站建立起来的城市,位于苏州市相城区,距离苏州市区 10 公里,距离上海市有 100 公里,距离无锡市 50 公里。苏州高铁新城是苏州“一核四城”发展战略的北部核心,是承接苏州南北东西的交通枢纽,也是相城后发崛起的重要龙头板块。从苏州市整体发展角度来看,离旧城中心比较远,相城区整体发展不平衡。政府部门希望通过建设苏州高铁新城,将进一步拉近与上海的差距;同时也是上海进一步发展其辐射范围首选区域。(图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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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5.1 主要结论
(1)本文将传统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与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进行了对比,发现大数据介入评价体系作为新的评价方式具有视角更广、数据精确的优势,同时还能评价传统活力评价体系无法评价的活力因子,如区位的可达性,人流的聚集程度等。
1)传统评价体系视角过于狭隘,局限于单一类型公共空间的评价,数据的主体和客体相互分离,客体数据呈现扁平化状态;而大数据本身具有数据巨量化、宏观化、多层次的优势,能够让评价的视角更为广阔,数据的主体和客体相互融合,大数据可视化的分析结果能将评价数据直接反映在相关的地图上,通过颜色的区分让问题更加明显、直观。
2)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能够将传统公共空间活力评价模式无法评价的因子进行评价,如:区位的可达性和可经过性、空间的可识别程度、功能的聚集程度、功能的多元化、车行交通以及步行交通、人流的聚集以及带动、使用者的空间情感、视线的通畅程度等。整个评价体系中共构建了 20 个评价因子,其中有13 个用大数据分析直接量化,2 个因子得以部分量化,其余的是借助传统调研和问卷来量化的。
(2)研究发现,基于大数据的高铁新城公共空间活力评价体系存在一定的局限,
对于上位规划已确定且无法改变的因素(如区位,路网结构等),本文无法在城市设计及更新层面给予相应的建议,但是这些因素仍需要在策划与规划层面予以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