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在职硕士论文: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和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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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007 日期:2023-06-25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我国网民用户数量巨大,互联网网站也数目惊人,互联网企业呈逐年上升趋势,且数量众多。互联网发展已经大大影响了我们当今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方面。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和评价体系建设研究还是比较匮乏,本人尝试在此做些研究。

(一)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用户量巨大

2014年,电子商务步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交易额突破12万亿元。截止201年12月份,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6.77亿人,全年新增网民3100多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8%,同期比2013年增长了2.1个百分点。截止2014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达到5.57亿,较2013年增加5672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由去年的81%上升到2014年85.5%。我国的网民数量全世界第一。

梅特卡夫法则认为,“由于网络的外部性,其价值与用户规模息息相关,通常会按它的数量的平方快速增加。” 据此可以得知,用户规模是互联网价值的重要指标,互联网企业只有通过用户规模的扩大来带动经济效益,才能盈利。所以,和传统企业不同,互联网企业在初期能否抢占用户和市场成为关键中的关键。

传统的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和标准更难难适应新兴发展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的内容和广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互联网社会的黄、赌、毒等网络健康问题、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传播责任、知识产权责任、教育责任等,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督和评价的内容更多,挑战更多。互联网企业的发展迫切要求针对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督和评价体系建设进行研究。

目录

摘要 1

Abstract 2

第一章绪论 4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4

(一)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用户量巨大 4

(二)我国企业开办的互联网站基数大,数量上呈逐年上升 4

(三)我国进入移动互联网和“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企业数目巨大 5

(四)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理论匮乏 5

二、社会意义 6

(一)现实意义 6

(二)理论意义 7

三、文献综述 7

(一)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7

(二)关于利益相关方理论研究 8

(三)关于互联网治理理论的研究 9

(四)关于互联网社会责任自律的研究 9

四、相关概念界定 10

(一)互联网企业的定义 10

(二)评价和监督 10

(三)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11

五、理论基础 11

(一)公共治理理论 11

(二)委托代理理论 11

(三)综合社会契约理论和企业公民理论 12

六、研究方法 12

(一)文献研究法 12

(二)比较分析法 12

(三)案例研究法 12

第二章我国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与问题 13

一、我国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有所改善 13

(一)国家和政府立法使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有了法律的底线 13

(二)互联网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自律行动不断 14

(三)互联网企业纷纷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15

(四)承担社会责任的互联网企业在增多 15

二、我国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问题 16

(一)青少年群体上网人缺少切实的保护 16

(二)互联网企业涉及“黄、赌、毒”犯罪和违背社会责任 16

(三)用户隐私被严侵害、信息安全危机频频 17

(四)企业不正当竞争 17

(五)互联网企业网络造谣炒作严重 18

(六)利用中立技术,非法谋取利益 19

(七)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即时性和无限性优势诈骗或非法集资 19

(八)互联网企业加班严重超过合法时间 20

第三章我国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落后的原因分析 21

一、我国的互联网企业处在粗放式增长阶段 21

(一)互联网企业还没有一个公平、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21

(二)互联网治理法规立法滞后、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不力 21

(三)我国长期形成的劳工关系惯性扭转需要一个过程 22

二、互联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社会责任缺失 22

(一)短期利益驱使的诱因 22

(二)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诚信经营意识 23

(三)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 23

三、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监督体系缺失 24

(一)政府没有研究出台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24

(二)没有统一的评价方和监督方法 24

(三)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督主体单一 25

(四)专门研究机构缺乏,研究成功匮乏 25

第四章我国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监督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思考 27

一、监督和评价主体建议 27

(一)对于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其评价和监督主体必须结构多元化 27

(二)从监督手段来说要大力鼓励让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监督和评价 27

(三)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和评价主体必须符合条件 28

(四)加强对第三方监督和评价机构的再监督 29

二、监督和评价客体需要把社会责任管理融入日常企业管理中去 30

(一)成立董事会社会责任专门委员会 30

(二)执行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内审制度 31

(三)要求合作方尤其是供应商遵守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31

(四)对内部员工进行社会责任标准宣导和培训 31

三、建立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量化指标内容 32

四、监督和评价主体所用的方法和工具 34

(一)标准的报告模板和审核清单 34

(二)标准统一的监督和评价流程 35

(三)标准统一的员工和社区访谈问卷 35

五、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和评价结果运用 35

(一)如何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档案大数据 35

(二)监督评价结果公布方法建议 35

六、政府的出台比较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政策 36

(一)避免政府相关机构直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研究第三方组织进入监督和评价主体 36

(二)社会责任跨部门跨专业特性,政府应该成立相应社会责任部门 36

(三)把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指标引导成为商业社会竞争的必备条件 36

七、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37

八、加强引导媒体与公众对互联网企业的舆论监督 37

(一)建立公众监督的便捷通道。公众监督是舆论监督的最重要的形式 37

(二)媒体监督作为一种外部机制,普及面非常广,监督作用巨大 38

第五章结语 39

参考文献 40

后记 42

(二)我国企业开办的互联网站基数大,数量上呈逐年上升

《中国互联网站发展状况及其安全报告(2014年)》。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中国网站总量近350.7万个。据介绍,在350.7万个网站中,单位举办的网站达到245.2万个,接近中国网站总量的70%,其中“企业”举办网站约226.5万个、“政府机关”举办的网站5.6万余个。而个人举办的网站约105.5万个,占中国网站总量的30%。

《中国互联网站发展状况及其安全报告(2015年)》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国网站总量达到364.7万余个,比上一年增加了14万还多,在360多万的网站总数中,互联网企业拥有的网站达到272.6万余个,比2014年增加了27万多个。

《中国互联网站发展状况及其安全报告(2016年)》截至2015年12月底,中国网站总量达到426.7万余个,同比年度净增长62万余个,超过前五年中国网站净增量总和,中国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共计561.7万余个,网站主办者达到327.3万余个。当中,我国互联网企业拥有网站达到超过320万,较2014年底增长49.3万余个。

从以上统计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开办的网站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是226.6万个,2014年是272.6万个,2015年更是达到了323.5万个。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和评价应该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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