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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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999 日期:2023-06-25 来源:论文网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规范

为规范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加强学风建设,保证论文质量,促进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广大教、学人员的学术水平,特制定《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集中精力,认真准备,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以科学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勤奋努力地完成好各项任务,努力撰写出高质量的论文。

第2条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办学规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

第3条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应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加强学术修养,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要坚持科学、严谨、求实的学风,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和权益,实事求是地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

第二章 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第4条 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所学学科和专业进行探讨和研究。

第5条 论文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理,论之有据,逻辑严谨,文字通畅,格式规范。文章要具有理论性、可读性和一定的创新水平。字数在15000—20000字左右。

第6条 论文要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主动与指导老师沟通(两次以上),积极争取指导,及时修改和完善论文。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凡发现此类问题,经查实一律公开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论文重做、缓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

第7条 文中引用的经典著作、文献资料和他人的观点,均应注明出处和来源。学术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注明。学术引文应力求准确、客观、公允,严禁伪注和伪造、篡改文献数据等。

第8条 按规定时限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和上报,无特殊情况逾期一周以上者,论文撰写成绩降低等次直至按不能完成论文处理。

第三章 论文构成

第9条 论文构成主要内容依次为:封面、扉页、内容摘要(提要)及关键词、目录、引言(前言、序言)、正文、参考文献、后记等。

第四章 撰写要点

第10条 开题报告:①要阐述撰写本论文的目的,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②要阐明本论文主要解决的问题。③要阐明该项研究工作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④说明论文框架结构、主要观点。⑤列出写作计划安排(原则上按月份区分时间段),一般分为查阅资料、完成初稿、呈送导师指导和修改、定稿、上报等时段。

第11条 论文题目:题目要符合所学学科要求和专业范围。题目大小适度,文字一般不超过20个字。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表述简明、确切、恰当。

第12条 论文内容摘要:主要说明本论文的写作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的结论。要重点突出其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叙述言简意赅,层次清楚,文字简洁流畅。文字数量在1000字左右,摘要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关键词。

第13条 论文目录:要写清总题目,一级、二级标题,并标明各个标题在文章中的页码。

第14条 前言(序言):内容为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本论文主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的使用价值与理论意义。

第15条 正文写作:

正文即论文的主体部分。主要要求:①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论述充分。②结合本人的工作实践和研究成果,并清晰表达自己对问题的认识和观点。③内容表达准确,言之有理,论之有据。④学风严谨,文字通畅,段落清晰,题目排列、标点符号使用规范。原则上不能出现错别字。⑤有独到见解和一定新意。⑥参考资料运用合理,能围绕自己的观点和立论引证运用,而不是硬性地吞噬拼凑和堆砌。

第16条 结论(结尾)要求明确、简练、完整、准确,着重阐述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该项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

第17条 文字打印排列:应横向排列。摘要、目录、正文、后记等主体部分的文字用小4号宋体字,字距和行距为word格式默认值;“章”部分文字用小2号宋体加粗,“节” 部分文字用小3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4号宋体加粗;参考文献为5号楷体。正文标题不应超过四级,顺序为:一、┄(一)┄1、┄(1)┄,可跳级使用;大段落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一、二级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遇章另起一页。

第18条 注释:论文正文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

第19条 参考文献:中文参考文献通常以文献题名及文献类型标识来分类和区别,并以序号(用方括号标注,如[1]、[2] ┄等)、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等来标示,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表于文后;外文文献,应使用该文种通行的注释方式。

第20条 页码:论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在页面底端右侧连续编排页码,从正文的第一页开始;封面、封二、扉页、摘要、目录、参考文献、后记、封底等不编入页码。

第21条 论文打印装订:论文须经导师签名同意后打印,按《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规章制度汇编(修订本)》中统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使用A4纸,一式6份)进行填写、印制和装订。[注:我教学班所上交论文由函授办统一打印装订]

第五章 论文成绩评定

第22条 按《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规章制度汇编》(修订本)中“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第六章 论文撰写工作时限规定

第23条 学员于第四学期末确定选题,收集资料。第五学期初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办学单位集中审查后于11月中旬前报总院复审。总院复审后,学员方能执笔写作,并于第六学期的5月前定稿,6月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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