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30年代河南农业科技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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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9742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一、 农政机关及农业改良体系的建立


(一)中央农政机关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比较重视,开始设立农政机关,对全国农业建设进行规划、管理和协调,以保证农业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复兴农村的愿望。1928 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农矿部(1928 年 2 月 28 日—1930 年 12 月 4 日),依据《农矿部组织法》的规定,负责“管理全国农林矿行政事务”,部内设农政、林政二司,主管农林事业。其中的农政司内设有农事、蚕桑、农艺三科,在开展的业务中有多项内容涉及到农业改良,比如关于水产、蚕桑、畜牧、种子之试验改良,农用器具与肥料之改良与介绍,害虫之消除和防范等事项。
1930 年,国民政府把工商部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1930 年 12 月 4 日—1938 年 1 月 1 日),内设有农业、渔牧二司,并设林垦署及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分别掌管农、林、牧、渔业等项。农业司执掌的农业改良事项与先前的农矿部农政司所负责的事项基本相同,在这就不一一列举。与农政有关的机构,国民政府时期还有直属于国民政府的赈务处(1928 年 7 月 27 日—1930 年 12 月31 日),“掌理各灾区赈济及善后事业”,直属于行政院的农村复兴委员会(1933 年 4月 13 日—1936 年 1 月 9 日)、全国经济委员会(1931 年 11 月 15 日—1937 年)、黄河水利委员会(1929 年 1 月 24 日—1947 年 4 月 1 日),以及全国经济委员会下的棉业统制委员会(1933 年 10 月—1937 年 7 月)、蚕丝改良委员会(1934 年 2 月—1937 年 7 月)、合作事业委员会(1935 年 10 月—1936 年 7 月)、水利委员会(1934 年 10 月—1937 年12 月)等。
国民政府在农业技术改良中的一个重要措施是 1932 年 1 月,实业部于南京成立中央农业试验所。它既是我国当时进行农业技术研究的最高机关,又是农事试验研究之总枢纽。中央农业试验所由筹设中的中央农业试验场、中央蚕丝试验场、蚕种制造所、制丝厂四个机构合并而成,以集中资源获得更大的成果。该所刚成立时设有植物生产、动物生产、农业经济 3 个系。植物生产系内设农艺、森林、土壤、肥料、昆虫、病理等小组。动物生产系内设蚕丝、兽医和畜牧育种 3 个小组。
农业经济系内设农情报告与农业经营 2 组,以搜集农产资料,研究合理的农场经营法为对象。从开展的各种试验项目可以看出中央农业试验所是一个系统的研究农业改良的综合性实验所。继最初设立中央农业试验所之后,1933 年 10 月,全国经济委员会“为改进全国植棉事业”设立了中央棉产改进所,同时命各省筹设棉产改进所,“办理改进棉产事宜”。 1935 年 12 月,当时政府鉴于我国稻麦生产技术落后,品质不佳,产量不高的困境,再加上外来的洋米、洋面大量倾销,进一步挤占了本国农产品的市场。为民生国防计,实业部设立了全国稻麦改进所,“掌理全国稻麦改进事宜”。其主要的业务有研究和改进全国稻麦品种并加以推广、研究及防治稻麦病虫害、研究和调查全国的稻麦生产状况及耕作制度等。以上两个改进所的开展的业务很多都与中央农业试验所的相同,所长和主要的技术人员也是互相兼任的。


二、 农业技术改良


(一)农事试验和推广
农事试验和推广是农业技术改良的主要内容,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主要标志之一。河南的各个农事试验场和农林局在成立之后,结合当地的土壤、气候以及农产品生产的实际状况,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农产品改良试验,特别是在所试验品种取得成绩之后,便大力的进行推广。
自 1930 年 10 月,河南省建设厅对原有农场改组后,新设立的各省立农林试验场“适应各地风土之宜,环境所需”,“致力试验,期得正确结果,用资农民则效”。开封园艺试验场将实验工作分为 5 部分,分别为果树部、蔬菜部、高等栽培部、花卉部、蚕桑部。自成立以后,关于“区域划分、品种调查及压条嫁接等工作均已次第实施”。此外还制定有“三年工作进行计划”,希望在一定的时间内达到“园艺科学化、技术化、实际化的之最终目的”。商丘麦作试验场将全部土地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试验地,共分为种植和园艺两个试验区。第二部分为“佃种地”,“用作麦种区以资推广”。第三部分为校场荒地,当做畜牧场,用来进行畜牧试验。洛阳棉作试验场成立之初,棉花播种期已过,故其注重于棉花迟播试验,并制定各县棉作状况调查表,为以后播种棉花作参考。汲县杂谷试验场将试验区分为农作、蚕桑两部分,以农作为主业。该场除少量的推销桑苗、蚕种外,还制定有三年试验计划,准备分步进行。辉县畜牧试验场,“系属创办,设备毫无”,自成立后,划定畜场,购买各种种畜,以做畜牧试验之用。1932 年 12 月,建设厅对省内原有之农业试验场再次进行改组,新成立五区农林局。
各农林局“各就气候土宜”,开展各种农事试验活动。第一农林局开展小麦纯系试验。“小麦纯系试验中之高级试验三十系,超过标准 50%者十系,二十四年,拟在此十系中选出 N-2、N-6、N-7、N-10、N-11 五系,大量繁殖以备推广。”高粱纯系育种中之高级试验五十九系,产量超出标准种 15%者有九系。在此五十九系中选出 103、156、74、215 四系,繁殖推广。大豆育种试验中之高级试验一组,计有十一系,选出其最优品种,产量超过标准种 15%者,有 84 号、148 号及平顶黄三种。谷子育种试验中之纯系试验,计有五杆行一组十六品系。关于病害预防试验方面,有大小麦黑穗病预防试验。其试验的预防方法分为三种,分别是温汤浸种、冷水温汤浸种、石灰水浸种。试验结果表明,冷水温汤浸种法最有效,效果最好。经过冷水温汤浸种后,小麦病穗约占千分之一多一点,大麦仅占万分之一左右。


二、 农业技术改良............................................ 31-47
(一) 农事试验和推广............................................ 31-34
(二) 改良盐碱地............................................ 34-40
(三) 新式农具的使用 ............................................ 40-43
(四) 病虫害的防治............................................ 43-45
(五) 肥料的使用............................................ 45-47
三、 农业技术改良的影响 ............................................ 47-63
(一) 美种棉花种植的改进............................................ 47-54
(二) 粮食产量的提高 ............................................ 54-56
(三) 农民收益的增加............................................ 56-59
(四) 农民的生活状况 ............................................ 59-63
四、 结语............................................ 63-65


结语


中原大战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完成了形式上的国家统一,宣布进入了训政阶段,开始着手推行发展生产、复兴农村的计划。经历过战火蹂躏的河南,政局趋稳,一切建设事宜相继展开。河南省依据中央政府的指示,设立了比较完备的农政机关体系,并且根据形势和现实的需要适时的对农政机关进行调整。经过 1931 年到抗战爆发前的发展,河南省逐渐的形成了省级农政机关和省立农事试验场、区级农政机关和附属的农事试验场、县级农政机关和农业推广所的农业改良和推广体系。各农事试验场结合当地的气候、土壤、物产选定试验类型,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改良试验,如新农具的研制、动植物品种的培育及其推广、病虫害的防治、土壤的改良和肥料的使用等,多少取得了一些成绩。在试验取得成果后,即开始大力的推广于民间。特别是美种棉花的试验和改良,成效最大,成为一些主要产棉区重要经济来源。其他的经济作物如烟草的种植,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经过广大农业试验和推广工作者的努力,农业技术改良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农业生产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农业技术改良并未改变河南农业发展缓慢的现实, 更未达到复兴农村、发展农业的最终目的。究其原因,除了自然灾害频发、土匪的窜扰等因素外,耕地分配的不合理是其最大原因。
土地是进行农业生产最基本生产资料。近代以来, 人多地少、土地分配不均的问题始终制约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土地占有的不平等不仅是导致贫富对立、社会矛盾尖锐、冲突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因为土地大部分为少数地主所有,占人数绝大多数的自耕农、佃农和雇农没有土地或仅占有少量土地,因而地主在分成中地主的权重很大。当时的地租额平均都在收获量的50%- 80%之间。这就决定了通过农业改良得到的好处,绝大部分为地主所获得。广大农民辛勤劳作,最终从经营土地上获利很少,很多时候只能果腹。这就致使他们对农业技术改良没有多大的兴趣,积极性也大打折扣。而且许多农民都是依靠千百年来祖先留下来的经验种田,利用经验进行种田固然没错,但也导致了许多农民“思想狭隘, 保守成性, 不易接受新生事物, 往往对于改良后之种子, 非但不愿试用, 且常怀疑惧之心,即一再解释亦不敢轻易试”。政府倡导的一些复兴农村、振兴农业的方针和政策,往往侧重于农业技术的改良,例如推广良种、改良农具、肥料的使用等,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农民的痛苦和贫困,除了缺乏农业技术外,还有土地问题、租税问题、农产品价格问题的存在。如果不设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那么所谓的农村复兴、农业建设就相当于隔靴搔痒。如果不去寻求改变不合理的土地所有制,在进行农业科技改良的道路上所遇到的的阻力会是非常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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