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辱母杀人案”:公众情绪传播的一个样本
第一节 公众情绪及其特征
一 公众情绪的含义
在日常的生活和学术研究中经常会混淆“情绪”和“情感”两个概念,一直将两者作为一个统一的心理过程来讨论,但从产生的基础和特征表现来分析,两者存在区别:一是情绪出现较早,并且多于生理性需求想联系,而情感多与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二是情绪产生于特定的情境中并且持续时间较短,而情感则是经过长期形成的、不易改变的稳定性心理;三是情绪通常有明显的外在表现并且具有冲动性,而情感是隐藏在内心深处,不易表现出来的。两者虽然不相同,但却不可分割,情感的产生是由长期或者多次的相同情绪体验为基础,情绪是情感的外在表现;情绪的表现形式受已有情感的制约和影响。总之,情感是情绪的内化,情绪是情感的表现载体。与情绪相关的理论有很多,它们起源于种种假设,强调不同的问题。例如:詹姆士-兰格、坎农-巴德等早期理论,基于动机的理论,精神分析的理论,认知理论等等。虽然看似不同的理论却有着某些共同的思路:认为情绪并不能独立存在,并且指出存在着分立的情绪、表情和情绪体验。情绪是对具有正常功能的个人起作用的一个整合系统,它与其他的系统相互联系,是人格发展的必要条件,已被赋予了核心的作用。《心理学词典》给情绪下的定义为: “任何短时评估的、情感的、意图的及心理的状态,包括高兴、悲伤、厌恶以及其他内心感受。”情绪作为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它和个人的行为活动密切相关,反映了某种态度情感、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
公众情绪是由“情绪”延伸而来,一般是指人对客观事物是否和自己需要相符合所产生的态度体验,它是以个体的愿望和需要为中介的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公众情绪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数量庞大的个体拥有相同或类似的情绪, 二是要围绕公共事务或问题。个人情绪是形成公众情绪的基础,当个体的喜怒哀乐等多种情绪在某一条件下汇集并成为众人的一种共同性情绪特征时就演变成了公众情绪,所以说公众情绪的产生离不开个人情绪的自由表达与相互感染。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保罗·艾克曼在《情绪的解析》中的将情绪分为以下五类:悲伤、愤怒、恐惧、厌恶和愉悦,并认为悲伤属于中性情绪,愤怒、恐惧和厌恶属于负面情绪,愉悦属于正面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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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媒体环境中的公众情绪
一 新媒体环境中公众情绪的表现
在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媒体与手机媒体是网民参与表达的主要方式,传统大众媒体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多元媒体平台转载文章,扩大信息传播面。同时,权威信息源在网络议题设置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与讨论。尤其是当信息传播进入社交媒体圈后公众通过转发、跟帖、点赞等形式直接或间接的表达情绪。公众情绪的表现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情绪表现方式所体现出的情感效果也不尽相同,或情绪激昂直抒胸臆,用原创犀利话语;或情绪隐匿诙谐有趣,转发围观。这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在新媒体舆论场中会形成不同的话语力量,并相互补充、增强。
一类是原创与表情使用,情绪明显化。互联网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带来知情和表达的便利。当下的舆论热点被形象地描绘为手机“刷屏”。依托于移动互联的信息分享和意见交流,如“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越来越多地成为社会舆论发源地和发酵平台。但原创文字只是一种话语陈述或者解释,缺乏情感传递的功能。而社交媒体圈如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在发表跟帖或者文章时,习惯性运用表情来代替无法用文字表达出的情绪如愤怒、高兴、悲伤等等。这种简洁、粗暴的情绪表现方式符合新媒体时代快餐化的文化倾向,在“关注度经济时代”能够迅速向公众传达出正确的情感并吸引关注是关键。表情符号的微小差别就可以清晰的表达出不同的含义,如泪流满面的哭泣符号或者是一个祈祷的手势可以将原本普通的一句话表达出极度的悲伤与同情之感,一个愤怒可以把一句平淡的判断强化为一种极度的谴责,一个笑脸可以使原本突兀甚至是恐怖极端的话变成“玩笑”。原创话语与不同表情符号的结合,使情绪的表现形式多样化,情感表达效果非常直接和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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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众情绪传播的触发与情感动员
第一节 公众情绪传播的触发要素
一 事件的主体特征
《南方周末》官网的一篇报道,缘何拉开了近年来较为罕见的“单篇百万级跟帖评论”文章?在这一事件中,聚集了当下新媒体舆论场中备受公众憎恨与争议的一些群体:黑社会、警察、法院、政府、银行……长期的刻板印象使事件发生的初期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讨伐。“辱母”这一细节的放大报道,让新媒体平台上的社会各界舆论聚焦于“平衡法理情方显司法的温度”上,形成了近年来个案中罕见的强烈共识。令人同情的当事人、司法公正性、强权强势、共同利益诉求的群体等等这些都是事件本身所具有的特征,也是公众情绪形成且引发情感动员的关键因素。一审判决无期徒刑与人们所秉持的伦理、人性相违背,公众在同情于欢的遭遇时,会激发自身的社会安全感和道德正义感。
各大媒体平台通过转发和跟进报道的形式,对辱母事件发生的细节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报道,公众悲伤与同情的情感被动员。网民在新媒体舆论场中参与讨论并实现议题漫射,比如质疑司法公正性的占 37%、关注相关执法部门介入调查情况的占 25%、谴责警察不作为的占 18%、呼吁正视高利贷危害的占 9%。由于事件双方主体双方强弱对立形象的特殊性,掺杂着政府公权力的公正性,使得舆论场中 80%的言论是不理性的情绪宣泄,仅有 9%的网民言论是在反思事件背后深层的原因,如 3 月 27 日,腾讯微博用户“中国之声”:山东辱母杀人案、女大学生“祼贷案”、上海侵吞房产的“套路贷”,热议案例的背后,闪烁着一个可怕的幽灵也就是“民间借贷”。它游走在法律和犯罪的灰色地带,往往发展成为驴打滚——高利贷,甚至成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犯罪。严格规范、加强宣传、重拳打击此类犯罪,不能再视而不见,观望拖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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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众情绪传播的社会心理
精神分析理论的创始人弗洛伊德提出,行为由强大的内部驱动(包括无意识的和有意识的)和冲动驱使。可见在对社会言论发表的动机和公众情绪分析中,行为受到个人动机和个人对情境和他人的情绪反应所影响。例如在风平浪静的新媒体舆论场中,某种让网民思想澎湃的情感驱动出现,会使无数原本并没有交集的网民个体呈现出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这一群体自始至终徘徊在无意识的领域里,群体成员具有同情感、相对剥夺感、道德上的正义感等动机,时刻关注着新媒体舆论场中的一举一动,具有冲动、易变和急躁等特征,在舆论场中不受大脑的控制,只听从自身接收到的情感刺激行动;易受到暗示和轻信,在情绪表达方式上普遍存在夸张、放大的特点。个体情绪的转变受同情感、相对剥夺感、道德上的正义感等社会心理动机以及媒介信息传播的共同刺激,舆论场中表现出复杂多变的公众情绪。在“辱母杀人案”中多种情绪的复合、叠加与演化容易使公众心理沿着一定的路径发生变化。
社会转型深水期,总体性资本精英联盟攫取能力大幅提升,贫富差距拉大,仇富、仇权心理在网络空间沉积。这一社会背景使普通公众在面对民生、社会安全、司法公正、权力腐败等问题时易产生暴躁甚至极端的看法,造成相关问题解决难度增大,同时,政府的处理行为也备受公众关注,一旦出现不公正倾向将影响政府在公众心中的权威性甚至公信力,公众对政府行为的判断标准一般为道德评价即是否符合道德上所谓的正义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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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众情绪传播的演化过程与特征 ......................... 35
一 事件主要时间节点 .......................... 35
二 公共情绪的演化进程 ........................ 36
第四章 公众情绪传播的路径与话语分析 .................... 44
第一节 公众情绪传播的路径 ................... 44
一 大众媒体的多元情感铺垫 ................... 44
二 社交媒体的快速聚集动员 ..................... 45
第五章 公众情绪传播的效应与社会风险 ..................... 54
第一节 公众情绪传播的正效应 .................... 54
一 监督舆论与促进事件解决 ....................... 54
二 公众情绪释放与社会减压 ..................... 55
第五章 公众情绪传播的效应与社会风险
第一节 公众情绪传播的正效应
一 监督舆论与促进事件解决
情绪具有群体性,而不完全是一个人的事,当大量的不满情绪充斥在网络这一自由表达的虚拟空间,就会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不满情绪就像一群幽灵布满了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一旦某一时间将其激发,立刻从不知道的角落蜂拥而出,占满了整个舞台。新媒体环境下的情绪生产过程中,社会认同、群体情绪、效能感之间关系密切,其中情绪和效能感作为不公平感和不稳定感的重要指标,对集体行动有重要影响。情绪可以通过与我们的直接交流来约束我们的行动,因此可以维持某种状态或促进某种变化的发生。在含有对抗性因素的事件中网民通过多种新媒体形式发表意见,表达情绪以期形成舆论场,公众情绪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极易在短时间内便促使舆论的生成。公众情绪的表达与传播是政府相关部门监督舆情的重要指标也是关于政治监督结果的直接反馈。因此,网络舆论一旦形成,政务媒体、大众媒体等组织需运用新媒体渠道及时、准确的监督舆论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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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作为当代新媒体环境下公众情绪化传播的一个样本,“辱母杀人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总体上看,这一事件传播有其现实的理性逻辑,尤其是主流媒体的引导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消减其非理性和情绪化传播的一个重要途径,更重要的是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抓住新媒体舆情的脉动,有效地处置事件和解决问题,是化解舆情的主要支点。因此,对这一事件进行解剖和梳理,非常重要。尤其要看到新媒体环境中情绪化传播,是当代政治传播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理性并不是一切文明的绝对动力,文明的动力仍然是各种情感,如尊严、信仰、正义、爱、关怀等。如果我们想让群体相信什么,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他们兴奋、满意,并且自己也要让群体感受到存在这种情感,先用一些著名的暗示性概念,在用一种低级的组合方式,逐渐改变群体的看法,进而引导群体情绪的理性表达。在当今频频出现的新媒体事件中,“事实”总是遭到“价值”的冲击与改造。事实(比如真相和结论)却不过是谈资,价值(比如态度和情绪)才是真正的主宰力量。因此基于“事实—价值”模型对危机传播中公众情绪进行合理有序的疏导是当前政府面对公众情绪传播应有的处理模式与态度。事实不确定性的消除、公众情绪的化解与政府对事件的处理态度和方法密切相关。传播策略是否得当、信息沟通是否有效、情绪能否被安抚决定着事件是被合理解决还是情绪激化。因此,政府部门不要轻易使用控制手段,刺激公众情绪,而应选择合理的手段,有针对性的疏导公众情绪。首先,要构建完善的政法新媒体网,使其能快速的联合社交媒体共同提供权威信息,推动新媒体舆论场能理性监督政法热点事件,而非发动情绪化的 “舆论审判”,促成网络舆情 “拨云见日” 而非 “煽风点火”。其次,要时刻进行舆情监控,关注网民的情绪苗头,及时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互动,防止情绪火苗有燎原之势。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