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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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1751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会计毕业论文,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分为内、外部两个层面,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展开了研究。本文的选题目的在于利用深市 A 股公司 2014-2016 三年间的公司治理以及信息考评的相关数据,实证检验部分相关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的作用,最终为如何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献言献策。因而,文章的选题既有一定的合理性,也有必要的实际意义。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证券市场的出现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经过两个世纪的发展,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各项制度、评价股市行情的指标不断完善,然而财务造假事件仍然屡见不鲜,我们至今仍然难以忘记国际上的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公司世界通信的破产、英国的巴林银行落马、意大利的帕拉玛特倒闭对整个资本市场造成的影响,其中世界通信对利益相关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 1140 亿美元。至此,许多西方国家都积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旨在扩大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2016 年底,我国上市公司的总数 3092 家,流通市值与 GDP 之比已达 53%,可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出现的股价异常波动、大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操纵事件、小股东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以及财务造假事件反映出我国股市体制以及公司治理的种种弊端。不少上市公司都存在虚增利润、隐瞒违约事项、重大担保事项以及重大投资亏损等问题。以新中基公司为例,在 2006至 2011 年年度报告中,该公司会计信息存在严重的虚假披露。其中 2006 年,虚増营业收入近 3 亿元,虚増营业成本高达 2 亿多人民币,虚増的利润更是超过了 9000 万元。典型的会计造假案例还有很多——云南绿大地、新中基、三峡新材、南纺股份以及嘉汉林业等,持有以上公司股票的投资者都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而现有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对投资者的权益无法进行完全的有效保护,也无法对上市公司的侵权行为形成完全的有效制约,不少公司为了攫取巨额利益甘愿铤而走险。
我国证券交易所成立的初衷是为有融资需要的公司与有投资需要的个人或机构建立一个进行金融交易的场所,进行交易的双方按照自愿的原则缔结一种所有权关系。公司得以将资产证券化以达到融资的目的,投资者也有了新的投资渠道。在此过程中,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投资方向事项等信息对投资者具有明显导向性的作用。投资者追求资本的保值增值,他们需要能反映出上市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效信息。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他们的目的是吸收更多的资金,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因此管理者有动机粉饰、篡改财务信息以谋求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如何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透明性是学者以及政策制定者关心的重要话题,也是投资者以及潜在的投资者持续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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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关于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研究
国外对于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可谓见仁见智,首先,他们对公司治理研究的划分较为详细,分别从股权构成、董事会、机构投资者持股、审计委员会等内部因素以及产品市场竞争、外部审计、法制环境、行业因素等外部因素,研究某一条件下部分因素对企业信息披露产生的影响。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国外部分学者的研究重点也不尽相同,有的研究上市公司对于修改预期盈利的态度,有的研究企业对外公布信息的及时性。本章通过文献研究分析了国外最新的研究方向,汲取了全新的研究成果与研究经验。
(1)国外关于公司内部治理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研究
1)国外关于股权构成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研究
国外的研究将股权构成细分为大股东持股比例、外资持股、银行持股、家族持股、国内外机构投资者持股、非执行董事持股以及政府持股等方面。
Kyoko 和 Pascal(2017)以企业对修改预期盈利信息的态度为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标准,通过分析日本企业股权结构与修改预期盈利信息的态度之间的关系,发现在机构投资者所持股份比重较大的情况下,企业管理层更有可能主动并且及时修改预期盈利;相比之下,银行持股比例较高的公司,管理层则更倾向于在预测估计的重大变化之前,被迫披露这一信息。研究结果还表明,积极的投资者能够促使企业改善的披露质量,而与企业存在密切联系的投资者以及可以获得公司内部信息的投资者则倾向于限制相关信息的外流。H kan(2017)认为股权结构对自愿性披露会产生较为显著的作用,并且随着大股东持股数量的提高,企业治理和监督的效果随之加强。他们还发现,在缺乏控股股东的情况下,企业主动对外披露的信息较少。然而,当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一定阈值水平(> 50%)时,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信息开始减少。Soheil 和 Zuraidah (2015)回顾了以往关于股权结构与委托代理关系的研究文献,通过两次深入的讨论以理清代理理论、盈余操纵行为与股权结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虽然几个主要研究的样本量和国家都不同,但所有研究结果都存在相似之处,即股权结构与企业的盈余操纵行为存在显著的关联,并且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二者之间的显著性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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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分析

2.1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含义
2.1.1 公司治理的含义
治理与管理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治理研究的问题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实现权责划分以实现权力的相互制衡。公司管理则是以公司治理的框架为基础,管理者通过生产管理以及资金的运作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二者的目的与作用有着本质的区别。
对于公司治理的定义,目前我国的学者并没有达成共识。通过阅览前人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对公司治理加以认识。从范围上来讲,公司治理的研究范围可以小到企业的所有者与管理者,大到包括债权人、客户以及监管机构,更大的范围还包括法律制度与监管环境等因素。从结构来讲,公司治理包括两部分:一是内部治理,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管理层三个职能部门组成,通过明确各自权责,配合相应的监督激励机制以达到部门之间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公司内部治理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权、责、利在公司管理者、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合理分配,以保证公司的决策实现最大程度的落实;二是外部治理,一般由资本与产品两个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组成,它主要通过资本市场、法律的监管等途径对公司管理人员形成压力,对其行为进行激励和制约,进而减少代理成本。
而资本市场又包括债权人、股票持有者、为信贷提供担保的公司、机构投资者,其中债权人主要指银行及其他提供借款的金融机构。
(1)资本市场。资本市场起着沟通资金提供者和资金使用者的桥梁作用,它为企业筹资融资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场所。它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资源合理配置的程度。不健全的资本市场缺乏对投资者的保护,无法对筹资者(尤其是公司的经理人及大股东)形成有效监督和制约。相反,健全的资本市场则可以向投资者提供较为准确、真实的信息,投资者根据所掌握的信息选择持有或出售股票,进而迫使管理者与所有者不断优化治理水平。
(2)债权人。为了降低自身债权的风险,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公司公布自身财务、经营以及担保方面的信息,要求会计信息如实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债权人凭借其享有对重大投资的知情权与参与表决的权利,进而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产生持续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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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披露影响的理论依据
2.2.1 委托代理理论
公司制的产生,使得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拥有公司所有权的一方被称为委托人,负责企业资本运作的一方被称为代理人。企业的所有者在保留所有权的基础上,将资金技术等资本注入企业,不参与企业的经营运作,而是通过聘任具有专业知识及经验的管理者代理行使企业的决策权。双方经济利益不一致导致了企业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的出现。
在公司的治理体制中,企业所有者通过董事会遴选包括总经理在内的高层管理人员,并决定相应的激励监督制度,管理者则按照规定在股东许可的范围内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企业所有者追求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他们期望经理能够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尽职尽责;而公司的管理者即代理人追求薪酬待遇的提高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以判断,在双方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管理者不会完全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行事。所以,为了缓解二者之间委托代理冲突,督促管理者更好地为公司股东最大化服务,部分学者提出可以从薪酬激励与高透明度的信息披露两个方面考虑。他们认为薪酬奖励能够调动管理者工作积极性,促使管理者能够从股东的角度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而通过日常经营信息的披露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股东对公司业务的了解。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的股东大会拥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人事的任免权。表面上看,这保证了全体股东集体参与决策的权利,但由于中小股东的持股比例普遍较低,对投票选举的影响有限,所以他们对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提名难以发挥实质性的作用。正是由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造成了大股东的侵占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如果公司的股权结构能够实现相互制衡,大股东就无法随意操控董事会、股东大会等职能机构牟取自身利益,此类代理冲突就会相应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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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公司治理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现状研究............................ 17
3.1 上市公司治理现状................17
3.1.1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 17
3.1.2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现状.................... 18
第 4 章 公司治理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实证研究..................... 30
4.1 研究设计与研究假设............................30
4.1.1 内部治理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假设.................30
4.1.2 外部治理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 32
第 5 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41
5.1 研究结论.....................41
5.2 政策建议.........................41

第4章 公司治理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实证研究

4.1 研究设计与研究假设
4.1.1 内部治理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假设
股权结构具体表现为不同类型股权的变化与股权集中度的高低。因此,对股权结构的研究,本文主要从股权集中度、制衡度、机构投资者持股三个方面加以考察。
(1)股权集中度对信息披露质量影响的假设
股权集中度的变化会带来壕沟和利益协同两种效应。壕沟效应是指股权高度集中降低了不同股东之间相互制衡的程度,从而造成大股东的行为缺乏相应的约束。在壕沟效应的作用下,大股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非出于公司的利益,指示管理者以谋求自身利益,股权过于集中又会进一步刺激大股东攫取私利的欲望。此时,股权集中度的提高往往会导致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降低。利益协同效应是指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逐渐趋于一致,侵占行为逐渐减少。同时,为了扩大融资渠道,争取中小股东与债权人的融资,大股东也会努力督促管理者提高治理效率。但笔者认为,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表现得更为明显,所以股权集中度过高应该不利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本文选取了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机构持股者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管理层薪酬、高管持股等九个因素作为衡量公司内部治理的变量,选取政府干预、产品市场竞争两个因素作为外部治理的变量,具体见表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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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5.1 研究结论
本文以 2014-2016 年的治理数据及深交所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结果为面板数据,将公司治理划分为股权制衡度、机构持股者持股比例、董事会会议、管理层薪酬、高管持股、政府干预等方面。同时引入公司规模、资产结构作为控制变量,建立了 Logistics 回归模型,在此基础上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进而得出以下结论:
(1)在股权结构方面,股权集中度的提高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显著的积极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的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明显较高,这与国内外的研究结论具有一致性;股权制衡度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但相关性不显著,说明股权集中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并不具有普遍性。
(2)在董事会特征方面,两职合一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有消极影响,但相关性并不显著。独立董事比例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没有显著影响,说明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不够完善,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不够。这应该与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严格按照证监会规定设置有关。研究还表明,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有积极作用,但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性不显著。
(3)在管理层激励方面,较高的高管薪酬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说明薪酬激励会调动高管的积极性。但高管持股比例的大小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较小。
(4)政府干预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表现为负相关,说明通过降低政府干预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但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显著,说明不同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不具有普遍性。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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