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我国家族企业在上市公司中的占比逐年增加
近年来,我国家族企业的数量及其在上市公司中的占比逐年增加。由表 1-1可见,2013 年至 2017 年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家族企业的数量逐渐增加,在上市公司中的占比从 57%增长至 66%。2017 年,《Tharawat》杂志针对家族企业的GDP 贡献额进行调查发现,当年我国家族企业贡献的 GDP 总额占我国 GDP 总额的65%以上,为我国的 GDP 创造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上市的方式来看,目前我国的家族上市公司中存在两类上市方式,分别为家族控股直接上市和兼并或重组上市。在 2013 年至 2017 年间,通过兼并重组上市的家族企业在整个家族企业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从侧面反映出第二类上市方式的家族企业在上市后,其经营和发展的持续性不如第一类上市方式的家族企业。这两种不同的上市方式多存在于不同的家族企业类型中:创业型与非创业型。由于股东的经营理念会受到家族企业成立方式的影响,因而这两类家族企业表现出了不同的发展状态。对于创业型家族企业来说,这类企业从创立到走向成熟,每一步都与家族成员的努力紧密相关,因而家族成员在对待这类企业时,更希望企业能持续、长久的发展下去;而在非创业型家族企业中,由于家族并没有经历企业的艰难发展时期,在家族接手企业时,该企业已经成为较为成熟的企业,因而家族成员可能更加在乎自身利益,当企业利益与家族利益矛盾时,家族可能做出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行为,例如“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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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2.1 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内容由六个部分组成,具体结构层次安排如下:
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从当前我国家族企业的数量和所占百分比、第一大股东股权占比情况、目前我国“掏空”行为的严重性三个方面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并简要概括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第二章为文献综述。该部分将学者的研究整理、归纳为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大股东“掏空”行为的路径、条件、后果和动因四个方面,阐述了以往学者对上述问题的研究过程及成果,并对以往文献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本文的研究重点。
第三章为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理论分析。该部分从家族企业的概念、财务目标的特殊性、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性三个方面分别分析和阐述了家族企业的特殊性;基于控制权私人收益理论分析了在家族上市公司中存在的“掏空”动因;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和股权制衡理论分析了在家族上市公司中存在的“掏空”条件;基于有效市场假说理论分析了家族上市公司中发生“掏空”的经济后果。
第四章为王氏家族“掏空”*ST 华泽的动因与路径分析。本章选取 2018 年证监会披露的*ST 华泽案例,对*ST 华泽的背景及发展历程进行介绍。其次本章将分析王氏家族“掏空”*ST 华泽的动因、*ST 华泽之所以被“掏空”所具备的条件以及该“掏空”事件的路径。
第五章为*ST 华泽事件的经济后果研究。本章通过对事件研究法的应用,深入研究王氏家族“掏空”*ST 华泽的一系列手段在曝光时的市场反应以及带来的严重后果。 第六章为研究结论与对策。本章的主要内容为对案例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并基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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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献综述
2.1 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研究
多年来,国内外学者针对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及其特征进行了研究,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然而,在这一问题上,学者之间还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
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本身而言,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李维安(2001)指出家族治理模式与家族成员所掌握的公司控制权紧密相关,在对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将进行定义时,应将控制权的安排作为关键点。Mustakallio(2002)则认为由于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被同一方即家族成员所控制,也就是说家族在拥有企业的所有权的同时,也控制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这是家族企业与普通上市公司根源上的不同,也使得家族企业具有不同的治理模式。这其中既有契约治理,也有非契约的关系治理。陈凌(2003)在 Mustakallio 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应该把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放在整个社会化的大环境中去分析,而不是局限于家族企业的小范围内。杜宽旗和张虎文(2017)从创业型家族企业的角度对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创业型家族企业在传承过程中的治理模式转变是多方面的。传承前的主要特点为优先保护家族所有权、管理权、控制权;传承后的特点则表现为对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的巩固,强调甄选家族管理人员和股权持有人,实施专业化管理。杨玉秀(2018)认为,治理模式分为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两种模式。家族企业中存在的治理模式为非正式治理,即是社会资本治理。家族企业依靠这些社会资本实现企业的治理,一般会采用企业内部治理的家族化和泛家族化以及企业外部治理的关系网络化,从内外两个方面保证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源。
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效率角度来看,学者们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彭兆荣(2000)认为家族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呈现出效率较低的特点。但是,潘必胜(2005)则认为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是一种高效的治理模式。余立智(2010)赞同潘必胜的观点,同样认为从实际经营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家族企业实际上是一种高效的企业组织。他通过对现代企业治理模式文献与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文献的对比发现,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典型特征是在其治理模式中,各参与者都具有“多重角色”,不仅仅是普通上市公司雇员间单纯的雇佣关系,家族企业的参与者之间更多的是一种血缘或非血缘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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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关于大股东“掏空”的文献研究
(1)减持套现
股东减持套现,是指股东减少持有股票的数量,在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将手中所持股票抛出来套现的行为。大股东利用减持套现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主要体现在大股东进行减持前,会向市场披露利好消息,通过对信息的操纵来达到抬升股价的目的,待股价上涨后减持套现,以此侵占中小股东利益。学者们通过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式证明了该路径的存在。
吴育辉和吴世农(2010)收集了 2007—2009 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中,被大股东减持的公司作为样本,研究股票减持过程中的大股东表现出来的“掏空”行为。两人的研究表明:被减持的上市公司在减持前 30 个交易日有显著的正累计超常收益,而在减持后 30 个交易日则出现显著的负累计超常收益;被减持的上市公司更加倾向于在减持前向市场披露利好消息,或将坏消息推迟至减持后披露;减持规模越大,大股东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概率就越高;相比其他大股东,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信息操控更严重,获得的减持收益也更高。吴育辉和吴世农的研究证实了减持是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掏空”中小股东利益的手段之一,他们通过操控公司内部消息获得更高的收益。张利红和刘国常(2014)对 2007 年—2011 年大股东减持数据进行收集,并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分析了减持与大股东“掏空”二者的关系,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熊凌云和陈凯丽(2018)采用案例研究的方式,以坚瑞沃能为例,通过对其大股东减持动机的探讨,得出了大股东会通过操纵信息的行为来拉升股价,从而实现精准减持的目的,获取减持收益的最大化,从而证实了减持是大股东操纵利益的方式,在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时,能够通过减持来达到“掏空”的目的。
(2)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以往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大股东在对上市公司实施“掏空”时,可以利用定向增发的手段以低价进行增发,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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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理论分析 ....................... 18 3.1 家族企业的特殊性 ....................................... 18
3.2 家族企业大股东“掏空”的动因分析 ........................... 21
4.*ST 华泽大股东“掏空”动因与路径分析 ............................ 27
4.1*ST 华泽公司概况 ....................................... 27
4.2*ST 华泽大股东“掏空”的动因分析 ............... 29
5*ST 华泽事件的经济后果 ............................ 42
5.1*ST 华泽事件的市场效应 .................................. 46
5.2*ST 华泽事件的后果 ................................. 46
5*ST 华泽事件的经济后果
5.1*ST 华泽事件的市场效应
5.1.1 事件研究法
事件研究法由多雷(Dolley,1933)提出,指利用特定的公式,对获取到的金融市场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经济事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该方法对用于金融领域和财务领域。
事件研究法中事件既包括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如公司对兼并事件作出公告、公司发行债券、公司向市场宣告盈利信息、公司发放股利;也可以是一般性的经济事件,如:央行降准、利率变动等。
5.1.2 事件研究法的步骤
(1)界定事件及事件期间
第一,研究者应明确该研究工作涉及事件的性质。
第二,在界定事件后,需要对事件涉及的日期进行整理,并确定与之相关的事件期间,即研究的该项事件在某一段时间内造成的影响会通过股价、盈利等因素反映出来。
第三,事件期间包括了该事件发生的具体日期,并且通常事件期间长于事件的发生日期。原因在于某项事件发生后,其造成的影响会通过一段时间的信息变化显示出来。同时,考虑到每一项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在其发生之前就被小部分投资者捕捉到先兆,或是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因此考察事件发生前一段时间的股价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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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
本文以家族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实施的“掏空”行为为研究对象,应用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王氏家族“掏空”*ST 华泽事件进行研究,从“掏空”的动因、条件、路径和后果四个方面分析了在家族企业的特殊财务目标以及委托代理关系下,大股东的“掏空”行为。本文主要研究结论为:
(1)研究发现,在家族企业中大股东获取以家族为单位的控制权私人收益是大股东实施“掏空”的动因,而家族企业中股权制衡度低、信息严重不对称为大股东实施“掏空”行为创造了条件,最终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带来的影响会通过公司的股价变动反映出来。
(2)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下降与企业控股家族的其他家族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均会对大股东实施“掏空”行为造成影响。在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低迷,上市公司盈利不佳、家族所控制的企业持续扩张,并且面临资金困境时,家族成员出于维护家族利益的动机,可能通过子公司业绩操控、违规担保、股权质押及关联交易等手段来实施“掏空”。
(3)研究发现,家族上市公司的上市方式对家族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产生影响。在家族上市公司中,通过兼并或重组上市的非创业型家族企业中,家族的利益与上市公司的利益产生分离,使得家族成员更可能为了维护家族利益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4)研究发现,家族企业中股东间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导致家族企业大股东更有可能实施“掏空”。家族上市企业中的控股股东为同一家族,家族间的亲缘性导致企业的关联关系更加隐蔽,以家族为单位的大股东更有可能隐藏关联方,通过操纵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来“掏空”上市公司,取得控制权私人收益。
(5)研究发现,家族上市公司中大股东的“掏空”行为会为企业带来严重危害。具体表现为导致上市公司价值缩水、财务状况恶化、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低迷。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