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首要标准”背景下监狱教育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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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6687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1绪论

1.1调研的背景

1992年八月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政府白皮书》中,对多年来我国罪犯的改造状况做了详尽的描述,其中公布我国罪犯的重新犯罪率基本维持在6%-8%的水平。近年来,随着犯罪的增长,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也在不断的攀升,1995年全国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为9. 26%,而这个数字到了2003年上升到20.1%, 2008年上升到2 30}。根据相关数字统计,我国目前平均每年刑释解教人员为73万多人,其中监狱每年刑释34万多人,劳教所解教14万余人,在看守所执行刑期满释放25万多人。而近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更是逐步上升到25%左右。因此,重新犯罪问题如果解决的好,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减少罪犯重新犯罪率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如果解决不好,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构成严重的威胁。

在近年来罪犯重新犯罪率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讲话指出:“对于必须收监关押的罪犯,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①

“首要标准”的提出,是中央领导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监狱工作的科学发展提出的新的历史使命,为监狱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视角、新思维、新理念、新定位、新空间,是更高平台的新要求。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没有创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就会停滞不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不能因循守旧。特别是“首要标准”的提出,进一步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评判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提供了参照标准。因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要立足社会需要,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改造职能,才能从本质上实现“首要标准’,的要求。

1.2调研的目的与意义

将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是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更新要求和更高标准。没有稳定,就无所谓和谐;没有稳定的政治经济局势,就无所谓社会主义建设。因此,作为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国家暴力机器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狱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门所无法替代的。“首要标准”的提出,不仅是监狱各项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重大举措。因此,运用“首要标准”作为指导监狱各项工作开展的行为准则,对指导监狱罪犯教育改造手段的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论题希望达到的预期社会效益有:一是通过调研,找出造成近年来罪犯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二是通过调研,反思在“首要标准”背景下,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存在的问题;三是通过调研,找出在“首要标准”背景下,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改革与创新的途径。

1.3研究方法与理论工具

1.3. 1调研的主要方法

本篇调查研究报告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实地调查法、访谈法、查阅资料法、文献综述、归纳法等,文章涉及许多结论是在开展实地调研和采用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归纳得出的。对报告中涉及的部分数字,采取图表方式表示,使调查结果更加直观。

1.3. 2调研的主要理论工具

本篇调研报告采取的主要理论工具是政治学基础理论,监狱是国家的暴力机关,监狱具有严厉的惩罚性,具有镇压敌对阶级和敌对势力反抗和破坏、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惩罚是刑罚所固有属性,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专政工具之一。因此本篇调研报告的理论研究工具是政治学基础理论中的政治行为理论。政治行为是政治关系的直接动态表现,它是人们在特定利益基础上,围绕政治权利的获得和运用、政治权利的获得和实现而展开的社会活动。包括政治统治、政治管理与政治参与三部分内容。本篇调研报告以政治行为理论为依托,旨在研究在“首要标准”背景下,如何对监狱教育改造这一政治行为进行改革创新,从而降低重新犯罪率,促进监狱各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1.4调研设计

  笔者所在监狱是一所市属监狱,押犯数常年维持在1500人左右。截止2012年1月底,监狱压犯人数为1462人,重新犯罪判刑罪犯人数为296人,占压犯总人数的20. 2%。其中,“二进宫”罪犯为205人,占重新犯罪判刑罪犯的69%,“多进宫”罪犯人数为94人,占重新犯罪判刑罪犯的31%。为了对重新犯罪人员进行系统、有效的调查分析,笔者专门针对重新犯罪人员的年龄、学历、捕前职业、罪名、两次入狱间隔时间、上次服刑监狱、初次刑释后社会帮教情况等多项内容设计了详实的调查问卷,并对9个监区的重新犯罪的296名罪犯发放调查问卷290余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220多份。对于文盲、因年龄较大非入学而无法完成调查问卷的重新犯罪罪犯,专门组织召开了座谈会,针对调查问卷上的问题采取口头询问的方式,对其基本情况开展了深入的调查。因此,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座谈会这两种形式的调查,涵盖了笔者单位296名重新犯罪罪犯的全部情况,保证了数据的详实性与准确性。

2 调研发现 11-21

2.1 教育改造的首要标准 11-12

2.2 “首要标准”背景下重............................... 12-14

2.2.1 重新犯罪中多以................................... 12

2.2.2 重新犯罪中以中青年犯罪........................ 12-13

2.2.3 重新犯罪以文化程.............................. 13

2.2.4 重新犯罪以无业、无就业特长者居多 13

2.2.5 首次犯罪被判刑.................................. 13-14

2.3 “首要标准”要求下,监狱教育改..............................14-21

2.3.1 监狱职能定位模糊 14-15

2.3.2 传统教育改造观念........................... 15-16

2.3.3 教育改造内容与形式固化与老化 16-18

2.3.4 基层警力保障不足,警察........................... 18-19

2.3.5 传统的教育改造工作考核.................................. 19-20

2.3.6 教育改造工作与社会.......................... 20-21

3 原因分析 21-27

3.1 “首要标准”背景下.................. 21-26

3.1.1 监狱教育改造方面的原因 21-22

3.1.2 社会方...................... 22-24

3.1.3 罪犯............ 24-26

3.2 理论分析 26-27

4 创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努力实现“首要标准”要求的对策建议 27-38

.............................................................

  

5问题讨论

5.1论文的主要观点

本篇调查研究报告,通过对监狱重新犯罪情况开展详尽的调查,研究近年来重新犯罪的基本情况、特点,分析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通过对调查研究结果的分析,找出在“首要标准”背景下,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现状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教育改造工作新途径,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新方法。并提出创新观念,树立教育为本的“大教育观”,确保教育改造的主体地位;创新教育内容,丰富教育载体,搞活教育形式;创新方式,提高教育改造针对性,积极构建“罪犯科学分类体系”,实行分类教育方式改造罪犯;创新手段,广泛开展信息化教育,提高教育改造科技含量,构建教育改造新平台;创新改造主体,多策并举提高监狱警察队伍素质建设;创新机制,建立科学标准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为教育改造工作提供保障:联合社会力量,创新帮教形式,

5. 2论文的创新之处

本篇调查研究报告的创新之处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首要标准”背景下,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如何创新有了更新的认识,尤其对近年来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比对性的分析,分析问题更加透彻详尽。二是本篇调查研究报告是在按照“首要标准”这一新形势、新要求的背景下针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更有针对性,从而能够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提出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强。5. 3论文的不足之处

由于本人知识水平有限,且论文撰写的时间较为仓促,因此本篇调查研究报告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近年来重新犯罪率不断提高这一社会现象,由于是多种因素所造成,现有资料无法更深的挖掘其形成的根本原因;二是由于各个监狱的地理位置、押犯构成等自身条件的不同,本文提出的对策部分并没有针对不同的监狱、不同的犯罪对象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及细化,对策建议的适用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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