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幸福是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而且是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议题。关于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研究由来已久,传统观点认为收入的增加必然导致幸福感的提高,然而,Easterlin(1974)通过对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收入与幸福感的实证分析发现,人均实际收入得到显著增加,但其幸福感水平并未得到相应的提高,从而提出著名的“收入—幸福”悖论,或称为“伊斯特林悖论”。此后,学术界对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针对中国地区的研究也得到一些成果。世界价值调查显示,中国居民从 1990-2000 年平均幸福感从7.3降为6.5(1-10 标度),认为自己“非常幸福”的人数比例从 28%下降到 12%,并且根据收入分组,居民平均幸福感均呈下降趋势(Brockmann et al.,2008)。另外一项调查表明,过去10年,中国人的幸福感呈先升后降趋势,并不与经济发展的曲线同步(戴廉,2006)。这些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居民的幸福感并不一定伴随着收入的增加或是经济的发展而提高,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
近几年学术界对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研究表明,收入对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存在于某个临界范围内,一旦超过此范围,高收入带来的负向影响将弱化其对幸福感提升的正向效用。然而关于这一临界值的确定,国外研究发现收入的临界值为人均国民收入 5000 美元(陈惠雄,2008)。而国内,田国强、杨立岩(2006)构建了经济学理论模型来求其临界值,但是其实证分析采用的是国际宏观数据,并未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另外,彭凯平(2014)通过大数据研究发现我国人均GDP3000 美元是幸福感随经济发展由迅速上升转变为缓慢上升的转折点。
第二节 研究内容
在明确了本文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后,在此将本文总体研究思路及各章节的研究内容进行介绍,技术路线如图1-1 所示。
第一章为绪论:给出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
第二章为文献综述:第一节介绍幸福感及其影响因子。综合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社会幸福感和实现幸福感,得出幸福感的内涵;根据幸福感的六大影响因子,即个体状况、亲情状况、职业状况、收入状况、社会状况和生态状况,得出收入对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第二节介绍学术界关于幸福感的测量。第三节考察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第四节从职业间和职业内部考察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但学术界关于此方面的研究甚少,且较为笼统。第五节介绍学术界关于收入临界值的研究。第六节介绍幸福感与收入关系的理论基础,即需要理论和比较理论。
第三章为研究设计:根据本文研究目的,探讨平均月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及变化的临界范围,本文以浙江省八大职业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参考国民幸福指数调查量表,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进行问卷调查,运用SPSS18.0 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并检验了问卷的信度与效度。
第四章为描述性统计分析:首先介绍了样本的基本情况,再分析不同职业群体的收入差异、幸福指数,及不同收入阶层的幸福指数。
第五章为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研究:首先从总体上分析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幸福随收入变化的趋势;其次,分农民、农民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企业一线员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私营业主、自由职业者这八大职业群体,分别探讨其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并初步求得其平均月收入的临界范围。
第六章为研究结论与启示:本章对全文的主要观点及结论进行归纳和总结,并在其基础上提出总体公共政策建议及针对不同职业群体的具体人力资源管理建议,最后指出本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值得研究的方向。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幸福感的概念及影响因子
一、幸福感的概念
幸福感的研究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在心理学中进行了快速发展,在经济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形成了多学科的跨越和发展。然而,幸福是什么?现代汉语词典中,“幸福”这个词条有两层意思:第一,“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第二,“(生活,境遇)称心如意”。虽然词典上有明确关于幸福的定义,但是从古至今,这是哲学家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目前并无统一的定论。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认为,“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虽然人人都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调理一贯。”纵观幸福感研究,幸福感大致分为四种: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社会幸福感和实现幸福感。
(一)主观幸福感
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简称 SWB)最早出现于 19 世纪五六十年代,作为居民评价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Andrews,1976),政府用此来制定公共政策、监控社会动荡 (Land,1975)。虽然主观幸福感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但Diner 关于主观幸福感的定义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同。主观幸福感指人们对自己生活的整体评价,包括生活满意度,拥有较多积极情绪和较少消极情绪的情感体验(Diner,1999)。所以,主观幸福感由两个维度组成:情感维度和认知维度。情感维度是指在情感基础上对自身愉悦程度的评价,其中包括正向情感(如快乐、满足、喜悦等)和负向情感(如悲伤、忧愁、愤怒等);认知维度是基于一定的信息而形成的对生活满意度的评价,表明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其“理想生活”的预期。
(二)心理幸福感
心理幸福感(Psychology well-being,简称 PWB)源于 Aristotle 的自我实现论,最早由 Ryff 提出。他认为主观幸福感过于关注情感,然而幸福并不等价于快乐。因此,他将幸福感定义为个体面对生活所“努力表现完美的真实的潜力”(Ryff & Keyes,1995)。后来,他以实现论为基础,总结各种心理学理论,提出心理幸福感的六维模型,该模型包括六个维度:自我接受、生活目标、机能自主、个人成长、环境控制、积极关系。相比较于主观幸福感,心理幸福感关注的是潜能发挥后所体验的自我实现(Waterman,1993),而非情感体验。自我实现论认为,能力需要、关系需要和自主需要这三种需要得到满足后,人们才得以体验到持续的幸福感(Ryan & Deci, 2000)。后来,以Lewin的生命跨度概念为基础,Thomae和Lehr发展了心理幸福感,认为心理幸福感由自主性、能力、期望、情感质量、他人对个体的态度知觉、开放性及被需要的感觉这七个维度构成(蒲德祥,2010)。
第二节 幸福感的测量
幸福感的测量早已被国内外学者所证实,不同学术领域的学者开发出大量的幸福感测评工具,但其具体衡量仍然是幸福指数研究的难点。快乐数量化研究首先由边沁开始,他提出了快乐测算的7个描述性指标,即强度、持久性、确实性、远近性、因缘性、纯洁度、广延性,提出14种基本快乐需要,并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作为社会功利主义原则。边沁将快乐数量化,这对于快乐的数量研究及指数测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推动了经济学领域、心理学领域、社会学领域关于幸福感的测量。
一、经济学领域关于幸福感的测量
在经济学中,杰文斯分析劳动苦乐均衡,形成边际效用,即劳动时间是由劳动的边际收益(劳动产生的快乐)等于边际成本(劳动产生的痛苦)所决定的。随着行为经济学和心理经济学的快速发展,卡尼曼运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对人的行为进行重复观测,证明了“快乐与痛苦体验效用的可测度性”和当期体验效用的客观性。而David Blanch flower & Andrew Oswald(2004)则引入计量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快乐,并且建立了快乐模型(式2.1):
r=h[u(y, s, z, t)]+e (2.1)
其中 r 表示自我报告的快乐指数;u(···)表示一个人的实际效用;h(···)是关联实际效用与报告效用的函数表达;y 代表实际收入;s 代表亲情;z 代表在一系列统计上与个人相关的特性;t 代表时间段;e 是误差项。
第三章 研究设计.......................................17
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工具......................17
第二节 问卷设计及数据收集..............18
第四章 描述性统计分析..................22
第一节 样本基本情况.....................22
第五章 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分析..............27
第一节 总体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分析................27
第五章 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分析
第一节 总体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分析
一、不同收入等级幸福指数变化趋势
为初步分析随着收入的增加,幸福指数如何变化,按不同收入等级绘制趋势图,如图5-1。由图可知,总体而言,幸福指数随着收入的增加而不断提高,但到一定收入阶段有所下降。进一步可发现,平均月收入从组1到组4,幸福指数的增长率较快;从组 4 到组 14,幸福指数的增长较为缓慢;从组 14 到组 20,幸福指数的趋于下降。由此可以粗略判断,平均月收入为 2000-2500 元、7000-7500 元是幸福指数变化的两个临界范围。当平均月收入未超过2000-2500 元的这个范围,收入的增加极大地提高了幸福感,在此之后,收入的增加所带来的幸福感的提高是缓慢的,特别是平均月收入从7000-7500 元以后,幸福指数呈下降趋势。这也粗略证明了幸福指数随收入的增加而提高,但当收入超过收入某个界限后,高收入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诸如压力、期望的提高等因素将弱化幸福指数的提升效果,甚至有可能导致幸福指数的下降。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第一节 主要结论
本研究对收入进行等级划分,考察平均月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以浙江省作为调查地区,重点讨论了不同职业群体收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及幸福指数随平均月收入变化的收入临界范围。根据数据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及原因分析:
(1)总体而言,幸福感随收入的增加呈“边际递减”规律,且这种现象存在显著的职业差异。
收入是影响幸福感的一个重要因子,对幸福感的提升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其作用却是有限的。通过统计分析可知,整体上收入与幸福呈正相关,但超过月均收入2000-2500 元幸福指数的增长率随着收入的增加而不断的降低。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人类的需要由低到高排列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每个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都会令个体体验到相应的幸福感。但是根据不同质需要的弱(不)通约性原理,不同需要层次之间存在的效用通约性较弱,或是完全不通约,所以当人们处于较高需要层次时,将满足低层次需要的手段用于提高幸福感是低效或无效的。对于收入,它对低层次需要如生理、安全需要具有直接影响,而对高层次需要如尊重、自我实现需要所起的作用变小。当人们处于低层次需要时,收入的增加能够带来幸福感的提升,但是收入增加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对经济物质的追求减少,从而转向更高精神层次的追求,此时,即便再增加收入,也未必能满足高层次需要,从而使幸福感的提高趋于平缓,甚至降低。具体到不同职业,由于职业特性、工作状况、工作压力、组织氛围等方面的不同,不同职业群体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也存在显著差异。
参考文献(略)
不同职业群体收入与幸福感差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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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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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不同,职业,群体,收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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