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MPA论文,笔者认为金属矿山生态修复的技术问题长期难以解决、金属矿山生态修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金属矿山生态修复的政企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
1绪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选题背景
矿产资源是工业经济发展必需的基础性资源,金属矿产是矿产资源中尤为重要的一种不可再生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工业发展过程中必需的重要原材料,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人类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有着脊梁和支柱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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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基于很多金属矿产资源的难以替代性以及较大的经济价值,导致在长期以来的工业发展过程中,矿山开采的无序和过度需要不断的开发和利用金属矿产。由于挖矿导致的对土地和岩层的破坏,由于选矿导致使用的药剂对土壤和水的污染,由于采用化学法对金属矿产进行冶炼提纯导致的对土地、水和大气的污染等等,开采、提纯、冶炼金属矿产资源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产生的污染甚至破坏是很难避免的,而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能够引起人类社会的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开采对环境产生的巨大污染和破坏越来越严重,已经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矿山生态治理也迫在眉睫。
二十世纪中后期开始,世界经济逐步走入高速发展期,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水平逐步提高,发达国家的政府、企业和人民也越来越认识到生态管理和生态治理的重要性。发达国家逐步减少,甚至消除金属矿山开采;然而,可以看到不少发展中国家为了加快发展速度,尤其是为了加快工业经济的发展,加大了金属矿产资源的开采力度。从客观上来讲,对生态的破坏和对环境的污染,正在逐步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加强工业建设,全国各地的金属矿山开采,在工业发展、国防建设等诸多领域,对我国经济的腾飞做出的重大贡献事获得全社会人民一致认可的。然而长期由于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的低下,更多的是依靠人力开采和开发,整体的规划与建设不足,生态环境的治理等方面关注不足,生态治理理论和技术缺乏,等等诸多原因,最终都导致很多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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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现状综述
1.2.1国内研究现状
(1)地方政策与协同研究。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7月发文,《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对生态修复的主体矿山采用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入,依据“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46]的基本原则,探索推行市场化的方式开展在建与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方超等人在研究安徽省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过程中[1],对尾矿、矿渣、废水等的综合利用进行了数据收集和对比分析,说明了现有的尾矿综合利用率在20%的水平,他们预期2025年的目标为40%,这充分说明了尾矿治理的难度仍然是行业性难题。
肖艳红以云南省的露天金属矿山开采项目为例,研究了矿山地表水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所产生的作用[2],她对云南金属矿山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SS(固体悬浮物浓度)、COD(有机物化学吸氧量)以及重金属污染物的处理,进行了数据收集和对比分析,SS由于没有相关评价标准,主要采取混凝沉淀的方式来降低含量;COD为非持久性污染物,可考虑降解处理;重金属为持久性污染物,不能考虑降解处理。因此对于不同污染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监管方式,应不尽相同。
崔荣研究分析了位于陕西、山西和内蒙古三省交界区的神东矿区的采煤塌陷区的综合治理[3],提出了综合治理规划滞后、政府交叉管理、治理机制不合实际、事中和事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都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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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涉及自然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是协同理论和治理理论相结合的交叉学科理论。协同治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渐兴起的新的交叉学科研究热点,其理论框架还不够明晰,但总的来讲协同治理重点研究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各系统之间的协同,组织之间存在的既竞争又合作,以及制定共同遵守的规则等内涵。
协同论主要研究的范围在系统内部,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系统内部各个组织之间的协同作用的发挥与相互影响,通过各自不同分工之间的相互协同,建立有效的关联,产生效能和效果,从而促进组织的发展。协同治理的应用,从根本上是为了解决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单一主体治理的局限性,通过资源共享、共同行动、相互协作等手段,来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
对于协同治理理论方面的研究,国内高校的研究也处于初步的探讨和研究阶段。刘伟忠等人对我国协同治理理论的研究现状[32]进行了探讨,对协同治理理论进行了细致阐述,提出了协同治理本土化创新需要加强,协同治理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作用研究需要加强。李玉明等人探讨研究开展绿色新政的合理路径,对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进行了构想[33],提出政府是主导因素、企业是中坚力量、NGO是重要主体的模式范式。
对于协同治理理论方面的研究,各地党校的研究成为一项热门方向。比较具有研究深度的是中共江西省委党校,陶国根教授的研究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志愿失灵”现象,深入分析了生态文明建设中协同治理的困境[34]。宋俊杰研究了多元建设主体的协同治理[35],丁国和对区域协同生态治理进行了研究[36],他们总体上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协同治理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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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批判性协同理论
“批判性协同理论”,是将批判理论引入到协同治理的过程中,用于更好地促进协同治理的绩效。协同治理是新的发展学科和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传统的政府主导的管理和治理方式,基于官僚和民主之间的关系,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是具有一定难度,没有考虑到各个国家、各个政府主体、各个企业主体、甚至各社会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利害关系的错综复杂性。
戴维·麦基弗(David W Mcivor)研究了批判理论在协同治理中的应用[37],批判理论更多地融入到公共管理和公民教育,用批判的角度去促进协同治理,用于改善政府和社会在协同治理中的角色作用,特别是将批判理论用于公共管理者和行政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过程中,使得他们在推进公共事业协同治理的各个环节中,承担起更加积极的作用。
批判性协同理论,在中国当前社会鲜有研究,和很多社会管理理论一样,逐步形成理论体系并渐渐让人们引入和接受,在批判的基础上进行协同,以及在协同的合作中开展批判,该种理论充分结合了批判和协同两个看似相对矛盾的理论概念,实则是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点,从而弥补对方的缺陷和不足。
和中国的很多传统思维模式有所区别,批判性思维起源和兴起于西方,这和西方国家所推崇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密切相联系起来,获得了不少学者和研究人士的追捧。同样和西方很多传统思维模式有所区别,协同性思维更加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理念。批判和协同的结合,也很像是中西方文化的互补,所谓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采用批判性协同,使得组织内部的各方,能够实现很好的相互合作的同时,进一步形成良性的监督,以期实现共同促进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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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矿山生态修复现状...............................16
3.1 A矿山的生产现状............................16
3.2 A矿山的历史遗留问题...............................16
3.3 A矿山的生态修复情况.................................16
4 A矿山生态修复与协同治理的问题分析...........................18
4.1生态修复技术问题长期难以解决..........................18
4.2生态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18
4.3生态修复的政企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20
5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22
5.1借鉴国内外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的经验做法............................22
5.2借鉴国内矿山协同生态修复的经验做法.....................23
5.3借鉴国内区域协同治理方面的经验做法................................23
6 A矿山生态修复协同治理的对策研究
6.1技术层面实施政府规划、院所开发、企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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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保相关法律规定的框架范围,以污染最低化原则,政府生态管理以及相关科研人员的技术研究攻关方向,也需要向废气、废水、废渣、废石等多种污染物协调综合治理方向转变,这样可以大幅度减少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真正实现长期可持续化的生态环境治理。
从污染的空间传播形式来分析。污染物先是从原来的地下的土壤或岩层里,跟随矿产资源,逐渐被带离到地表,包括带离到地表的土壤和地表水中,再挥发至地表的空气中,再由土壤、水、空气逐步扩散传播至更广阔的土地和空间。因此,污染的传播形式,是由低下到地上,由土壤到水和空气,由一个小区域到更大的区域。那么生态治理的措施也应该是以逆向治理的方式,即由广泛的区域转移至较小的区域,由空气、水到土壤或岩层,由地上或地表到低下。
从污染物的物理形态来分析,矿产资源原本的固体形态,到尾矿或废石的小块或粉末形态,再到废水的液体形态,最后到废气的气体形态。因此,生态治理的形态变化,也应该逆向进行,将气体形态的废气,可以溶于液体形态的废水,最终回归至固体形态固化或硬化。
从污染物产生的线性来源来分析。采矿污染物的产生,是矿石从地下源头开采开始,到选矿、磨矿等环节,分选精矿产生的废石、选矿药剂产生的废水和化学法应产生的废气;冶炼污染物的产生,是从精矿粉经过溶解和化学反应发生的废水和废气,经过提纯与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渣。因此,污染物的产生,是由于矿产开采和冶炼等工业过程,将原本初始自然状态的矿产资源转变为有用的工业用品,从而产生了污染物。那么根据生态系统转化理论,想要进行彻底的生态治理,终极目标应是将被污染的系统或环境,采用逆向的控制措施,使得污染物回归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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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对于本文以A矿山为例,结合其他金属矿山管理和治理的特点,探寻我国金属矿山行业生态修复的协同治理问题,探索解决生态修复以及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困境的措施。
进一步研究分析发现,政企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生态监管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生态管理和企业生态治理脱节,国家相关污染物执行标准较少有生态治理方面的明确标准要求,金属矿山企业自身开展生态治理的积极性较低,很多老牌的金属矿山生态修复和生态治理的难度大等问题都急需要解决。
梳理归纳前述这些问题,分析总结有:金属矿山生态修复的技术问题长期难以解决、金属矿山生态修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金属矿山生态修复的政企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
对照解决这三个方面问题,笔者从确立技术路线、完善法律法规、完善协同机制三个主要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期望能够为相关政府机构、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提供一定的参考。总结对策内容如下:
(1)技术层面实施政府规划、院所开发、企业应用。
从政府生态管理上,生态治理技术研究方向以及立项方向上,引导和鼓励科研机构以及矿山企业,向废气、废水、废渣、废石等多种污染物协调综合治理进行攻关。通过政府政策方向的引导和鼓励,特别是需要在资金支持上的倾斜,这样不论是科研院所,还是主体实施相关生态治理项目的矿山企业,都会大幅提升对于多种污染物综合协同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会更加促进各种研究成果和项目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2)法律层面明确生态修复的权利与收益的平衡。
根据矿山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以治理的危险废弃物制定相关的标准,不能仅仅依靠少量的试验或者取样数据,需要经过长期的实验验证,多方面多领域的充分论证其是可以让大多数企业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标准。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