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大众场所卫生检测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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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9529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2011年1~12月乌鲁木齐市部分公共场所委托检测的数据资料。

1.2 检测对象和项目
检测对象涉及204家公共场所,其中宾馆及旅店75家、美容美发店54家、餐厅25家、商场22家、KTV 15家、洗浴类13家。六类公共场所检测项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执行。

1.3 检测方法 采样依据国家标准 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空气卫生质量的检测使用直读式仪器现场检测并记录数据,空气菌落总数的测定采用平皿沉降法,公共卫生用品使用涂抹法采集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检验。

1.4 仪器设备
HM34温湿度计、TES-1332 数字照度计、CEL-24X数字式声级计、TSI8384多参数通风表、DUSTTRAK8520型智能粉尘检测仪、TY-9800袖珍式二氧化碳检测仪、4140型一氧化碳分析仪、PPM甲醛检测仪htv型。

1.5 检验方法及评价依据
公共卫生用品检验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 GB/T18204.2-18204.7-2000进行检验。室内环境卫生检测指标及公共卫生用品微生物检测指 标依据GB9663-9670-1996 和 GB16153-1996 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公共场所空气质量
2011年乌鲁木齐市204家六类公共场所共检测15 184项次,合格率为81.71%,其中美容美发行业空气质量检测项次合格率相对较高,达96.13%;商场空气质量检测项次合格率较低,仅为77.83%;其余各类公共场所检测项次合格率均在80.00%以上,见表 1。

2.2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各指标
204家公共场所各指标检测结果不容乐观,旅店业、餐厅、KTV、商场的相对湿度合格率分别为34.19%、30.77%、27.50%和10.76%,均较低;旅店业、餐厅和洗浴类公共场所的温度合格率相对较低,其中餐厅仅为2.20%;商场和旅店业噪声合格率低于KTV;KTV和旅店业甲醛合格率低于其他三类公共场所。

2.3 宾馆、旅店公共卫生用品检测结果
75家宾馆、旅店卫生用品检测结果总体情况较好,毛巾、卧具、马桶的各项指标合格率都能达到90.00%以上。另外,拖鞋的霉菌和酵母菌检测合格率也较高,达94.74%。相比较来看,浴盆的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的合格率分别为 78.57%和 85.71%,浴巾的三类指标合格率均为85.71%,相对较低。

2.4 美容美发行业公共卫生用品检测结果
54家美容美发店中,卫生用品的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合格率较高,而毛巾的细菌总数合格率较低,仅为70.77%。

3 讨论
2011 年乌鲁木齐市204家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显示,六类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存在较多问题,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温度、相对湿度、噪声和甲醛。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乌鲁木齐属于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昼夜温差大、降水量少、多干热风,因而气候干燥、气温较高所致。有些公共场所如商场为了吸引顾客大量使用白炽灯,使得室内环境干燥且浪费空调能源,因此公共场所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合理使用空调、加强通风,减少不必要的灯光照明等来改善室内微小气候。商场、旅店是人群较集中的地方,人声嘈杂,而又多处于交通繁华的闹区,室外噪音又影响室内,导致噪声极易超标,故而旅店、商场的选址非常重要,除此之外公共场所还应配备良好的隔音设备。甲醛主要来源于室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和家具,因此使用环保材料非常关键,另外还应加强室内通风换气,针对性地养植花草,以帮助消除甲醛。
公共卫生用品既是致病微生物的载体,也是某些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因此公共用品消毒与否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旅店业和美容美发业公共卫生用品检测结果显示,旅店业的浴巾、浴盆合格率相对较低;美容美发行业中,毛巾细菌总数的合格率较低。这主要是由于一些小型的旅店、美容美发行业,规模较小,设备简陋,美容美发用具投入使用数量不足,消毒更换周转困难,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公共用品卫生,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清洗、消毒制度清洁公共用品。合理的消毒设施是提高公共用品卫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公共场所应配备完备的消毒设施,如消毒柜、保洁柜、消毒剂等,其次业主和从业人员应加强卫生知识和提高卫生意识,自觉按要求执行公共卫生用品消毒制度,并要特别注意消毒后物品的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针对以上问题改善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应采取以下措施:①业主和从业人员应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意识,加强自身管理,在房屋使用初期就按照卫生标准的规定把好关,保持环境清洁舒适,并配备完备的消毒设施,按要求清洗、消毒公共卫生用品。定期主动开展卫生质量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善。②消费者应进一步加强维权意识,主动监督所处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如在消费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或发现卫生用品未经消毒直接使用等,应立即反映给有关部门,并避免长时间滞留。这样可以提高经营者的重视程度,久而久之,也能形成良好地社会监督氛围。③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与管理,大力宣传公共卫生知识并积极开展现场指导工作,督促经营者改善卫生条件。卫生监督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各尽其责,分别把好监督执法关和样品检验关,相互支持,相互协助,共同承担起这一份社会责任,预防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为公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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