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工干部选拔值得注意的若干问题
1. 循序渐进与破格使用相结合的问题。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使用暂行条例中已明确规定,提拔到新岗位 (包括由副职提到正职的干部) 上的干部,都要有下一级承担相关领导岗位工作的经历,而且必须在原岗位上工作较出色,确有开拓精神。如果在下一级相关岗位上政绩平平或根本未从事过相关工作,就不具备提拔资格。而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以破格使用。对破格提拔使用的干部也要一级一级按顺序进级,只是在下一级领导岗位上任职时间可以适当缩短,这样,不致因为越过某些阶梯,对下级岗位工作不熟悉,而造成难以指挥、难于开展工作的局面,也不致影响被破格使用的干部的威信。
2. 选拔年轻干部同使用其他年龄干部相结合的问题。所谓年轻干部,在基层多指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而中央所指的年轻干部是泛指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中的年轻干部。应该说,选拔一名40岁左右甚至50来岁同志担任校级领导也还算年轻的,而在科级岗位上再选拔一位50来岁的同志,那就显得偏大了。同时要注意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和长处。因此在选拔干部时要避免到了某个年龄就一律不提、一律让位的形而上学做法,要注意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只有使不同年龄段的干部合理搭配,才能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实现各年龄段干部优势互补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
3. 经常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的问题。所谓经常性即要求组织部门不断地调整充实学校各级后备干部的名单,以保持各级班子合理的梯度年龄结构。所谓阶段性,即每届班子换届时,组织部门要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对现任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学校的整体规划及干部的实际,抓住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性的考核与任免工作。做到经常性和阶段性有机结合,使优秀的人才适时选拔,不致造成人才搁浅和浪费。
4. 干部选拔的程序要规范化的问题。即选拔干部过程要符合党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避免长官意志,同时避免因选拔人或上级的换届而轻易更迭原被选拔的“接班人”。具体可采取部门推荐 (自荐) ——组织考评 (群众评议) ——党委讨论——任命上岗程序进行选拔。第一,部门推荐 (自荐)。根据选拔干部的有关原则,党委职能部门将要选拔干部的岗位、条件公布于众,部门 (或单位) 进行推荐 (也可以自荐)。第二,组织考核。根据所选拔干部的岗位、条件及推荐 (自荐) 者的情况,组织部门可组织考核小组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考核可采用多种形式,如表格问卷形式向推荐部门教职工调查了解;书面综合知识考核;专家小组 (考核小组) 进行答辩等等。第三,党委讨论。在组织部门考核基础上,对选拔对象进行筛选归类,提交党委集体讨论,经党委充分讨论,确定被选拔者。第四,任命上岗。任命后要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保证被提拔干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政工干部培养教育要制度化
加强对中青年政工干部的培养教育,是用好中青年政工干部的基础和前提。为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基础、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使之制度化,就必须加强中青年政工干部的培养教育,并形成制度。
1.培养教育的形式
(1)岗位培训。一是进行岗前培训。凡是新参加工作或新提拔和岗位变动的干部都要进行岗前培训,主要是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一个走上新岗位的干部明确自己工作的对象、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明确应该如何去做,达到一个什么目标,为他们在新的岗位上搞好工作、开创新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进行经常性培训。即平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工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培训、加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强化训练。引导和帮助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使之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行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的教育和热点问题研讨,使每一个干部认清形势,明确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同时根据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研讨,统一认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工作经验交流和思想工作艺术、技巧的专题研讨。
总之,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经常性培训和研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促使年轻干部尽快成熟起来。
(2)专业学历教育。第一,学历教育。根据教师法规定,大专院校的教师应具备本科、硕士以上的学历,这是根据大学教育特点提出的要求。政工干部面对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大学生和大学教师,工作者本身不具备相应的学历,要做好工作就比较困难,而且也很不便于开展工作,因此,凡40岁以下的干部,在专科学校未达到大专学历者,本科院校未达到本科学历者,均应组织系统的学历教育。其方式可采用在职进修、脱产受训,对于己具备大专学历的干部,有条件的也应继续进行学历教育,使之具有本科、硕士、甚至博士学位学历,以提高政工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层次,建设一支素质较高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政工干部队伍。第二,职业化教育。要培养一支精干、高效、专业化程度强的政工干部队伍,就必须对他们进行职业化训练,使他们中的一部分成为职业政治思想工作者和专家。为此,应选择部分热心政治思想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干部到党、团校或有关院校相关专业进行系统的专业学习,使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成为真正的职业政治思想工作者和专家。
(3)实践锻炼。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观点。在教学、学生工作第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已成为学校培养造就干部的主要的和基本的途径。具体做法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压担子。压担子包括早压担子,压重担子。这就要求上级领导机关或学校组织部门经常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放手让他们去干。如主持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的党务工作,也可以同时聘任为主要职能部门正职的助理等等,加重工作量。这样,既能充分发挥政工干部的积极性和作用,又能加速干部成长。
第二,基层锻炼。刚毕业的学生,如果组织上安排其在机关工作,可以先放在学生辅导员、团总支的岗位上锻炼,再到学生党支部、系党总支岗位,然后再抽回机关工作。这样,可以使其在第一线经受实践磨炼,获得感性认识,便于熟悉各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路子,掌握工作的一般规律性。另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把政工干部派到地方机关、企业、农村等部门挂职锻炼,这有利于三门干部 (家门——校门——机关门) 接触工农,熟悉社会,培养与劳动人民的感情,促进年轻干部的成长。
总之,通过实践锻炼和基层锻炼,可以磨炼思想作风,提高统揽全局、驾驭全局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培养政工干部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提高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并学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2.培养教育制度化
(1)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要根据干部成长规律和班子建设的需要,对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干部,或新提拔、或岗位变动的干部都要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之尽快在新岗位上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2)严格考试制度。要根据不同岗位(职级),进行不同培训内容,并提出不同的要求,而且要对每次业务培训进行考试,并将学习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任职资格和今后晋升使用的条件之一。这不仅可引起参训干部的重视,而且这也是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3).定期培训制度。政工干部平时一天到晚忙于事务,很少有时间静下来学习理论和业务。久而久之,老本吃完了,干工作就失去了本钱。加上社会发展很快,新知识、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如不进行定期“充电”,补充“营养”,就会被形势所淘汰。因此,一定要定期、分批 (比如说一届任期满,或三年为一周期地组织干部外出短期进修学习,以便更新知识,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以适应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4).建立培训基地。建立以党校为主的培训基地,进行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平时组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举办专题研讨会、学习班、各种年会等等,都可以由学校的党校来承担。为此必须加强党校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和兼职老师,同时根据不同岗位培训的要求,编写一些相对固定的教学大纲或教材,以适应教学和培训的需要。
总之,教育培训政工干部,并使之制度化只是一个手段,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造就一支德才兼备、高效精干的政工干部队伍。
大学政工干部团队构建若干问题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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