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导读:本文由中心专栏编辑整理提供,全文就英国法学硕士教育制度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浅析并引出了对我国有何启示的相关思考。
英国法学硕士教育模式是全球法学高等教育模式的成功范例之一.其在入学方面实行"宽进严出",要求申请学生提交详尽的研究综述和学习计划;在教育理念上,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本位,强调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目标是将学生培养成能进行独立思考而又富于创造性的人才;在授课模式方面,实行学生自治的模式,表现为学生自主选课和自由择师;在教学方式上,重视习明纳教学方式,强调师生沟通和互动;在学术研究方面,要求学生写出一篇高质量的毕业论文,严惩学术剽窃行为.英国法学硕士教育的这些有益经验值得我国法学教育学习借鉴.
英国法律作为英美法系的起源,不仅构成了许多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英国的法律从业者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这些都得益于英国卓越的法学教育制度,尤其是法学硕士教育体制.英国法学硕士教育发源于19世纪,随着英国法律的繁荣和发展,英国法学硕士教育逐渐走向世界.很多国家在借鉴和学习以英国为首的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承袭了英国式的法学教育理念和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学高等教育几经沉浮,现在仍处在不断的摸索与改革之中.
因此在现阶段,考察英国法学硕士教育的发展模式和特色,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有重要借鉴意义.
1 LL.M学位制概况1. 1 LL.M辞源考证英国课程型法律硕士学位(Taught Master sDegree in Law),是一种以授课为主要教学手段的法学研究生教育类型,简称LL.M.据《布莱克法律辞典》,LL.M是MasterofLaws的缩写.更深一步从辞源上探究,LL.M来源于拉丁语LegumMagister,法律硕士之意, Legum则是拉丁文Lex(法律)的复数形式;根据拉丁文的表达习惯,一个词的复数形式可以双写该词的第一个字母,所以LL.即是Laws的简单表达形式.
1. 2 LL.M的起源LL.M学位始于哥伦比亚大学, 1863-1865年间该大学开设了第一个一年制的LL.M课程.哈佛大大学生论文学与波士顿大学在几年之后也尝试开设了LL.M课程.而据相关学者的统计,耶鲁大学的法学研究生课程虽起步较晚(始于1876年),却是美国历史上最为成功的法学硕士教育先驱[4]353.
1. 3 英、美LL.M教育的现状英美虽同属普通法系,但其教育体系却不尽相同.美国的法学教育更倾向于职业教育,其法律教育的起点要求学生首先取得一个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因此,美国的法学教育实际是研究生教育,而美国的法学院则属于研究生院级别.英国的法学教育则始于本科教育(Undergraduate),而LL.M课程相当于本科教育的向上延伸,更倾向于对未来学者的系统教育和培养,是学术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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