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本文界定了数字化的内涵,数字化内容体系涵盖了数字化要素投入、数字化创新环境和数字化产业发展三个维度,并探讨了数字化影响文化贸易竞争力提高的理论机理。具体而言,数字化的应用有效降低了文化贸易的搜寻成本、沟通成本和信用成本,拓展了可贸易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边界,促进了研发创新活动也拓展了文化贸易进出口市场。
第1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为主导的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掀起了全球数字经济浪潮,包括文化贸易在内的国际贸易领域也开始呈现出以数据跨境流动为主要交易载体、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途径、以电子支付为主要结算手段的数字化发展趋势,为文化贸易竞争力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第一,数字化促进了传统文化贸易方式的转变。数字化降低了有形文化商品所需要的仓储、运输、关税及其他交易费用,跨境电商逐渐取代传统文化贸易方式;第二,数字化拓宽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范畴。数字化与文化创意融合创新推出了网络短片、网上博物馆、网络游戏、在线医疗等新型数字文化服务,通过数字化编码,影视、动漫、音乐、演出和图书等传统文化内容能够以网络方式传输,可贸易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边界得到更大范围的延伸;第三,数字化重塑了文化消费模式。随着移动通讯设备升级,移动端上的互联网络使用率大大提高,互联网用户越来越热衷于在线消费、分享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在线购物成为主要的全球消费模式。
另一方面,受数字化变革的不利影响,传统文化贸易也面临着数字化转型的挑战,这些问题阻碍了文化贸易竞争力的提升。例如:互联网发展带来了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同时“免费性”也成为了大众获取数字产品主流思想,由于缺乏成型的数字化商业模式,互联网产品等需要付费获取的内容产品在文化消费市场上的规模仍然较小;就产品质量而言,发展中国家的数字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在游戏动漫、数字影音等领域的差距较为突出,市场占有率也相对更低;在数字文化消费普及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等落后于发达国家,二者之间还存在显著的数字文化鸿沟,欠发达国家的文化消费活动更为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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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2.1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主要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数字化影响文化贸易竞争力的理论分析。首先对数字化的概念进行界定,主要包括数字化要素投入、数字化创新环境、数字化产业竞争三个维度,其次从贸易成本、产品和服务种类、贸易市场开发三方面分析数字化影响文化贸易竞争力的机理。
二是数字化水平与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比较。采取多指标面板数据因子分析法,利用2009-2016年的相关数据构建数字化水平综合评价指数,基于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四个基础指标,运用熵值法赋权计算文化贸易竞争力综合指数,对各国数字化发展水平、文化贸易竞争力水平进行横纵向的比较。
三是数字化水平对文化贸易竞争力的实证研究。首先,构建数字化对文化贸易竞争力影响的经济学模型,检验数字化对文化贸易竞争力的影响方向并分析回归结果。其次,采用系统GMM模型解决数字化发展与文化贸易竞争力提升之间的反向因果关系,并利用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另外,将数字化水平各维度指数分组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不同维度指标对文化贸易竞争力的影响。最后,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分组回归,分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数字化水平对文化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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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献综述
2.1关于文化贸易竞争力的研究
2.1.1文化贸易的内涵与外延
目前关于文化贸易仍尚未形成清晰一致的概念,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贸易的界定,即以有形和无形文化商品的进出口来传播文化内容的交易活动。周成名(2006),李小牧、李嘉珊(2007)等研究认为文化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一种特殊类型,在此基础上,李怀亮和闫玉刚(2007)指出,文化贸易是世界各经济体之间进行的涵盖了各种无形商品和少数有形商品且以货币为媒介的文化交流活动。
李小牧和李嘉珊(2007)就文化贸易的外延总结了两种分类方法,一种是以硬件和软件作为区分,另一种是以产品和服务作为区分。前者将文化贸易分为文化硬件贸易和文化软件贸易,如Jeongho(2001)。其中,文化软件是指影视动漫、视听广播、印刷出版物、音视频光盘以及其他具有文化艺术的多媒体内容、娱乐、会展等包含文化内容的产品和服务,而文化硬件则是用于制造、储藏、传递文化内容的实物载体,例如用于摄影的道具、舞美设备、视听装备等器械用具。后者将文化贸易界定为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其中,文化产品是指传播生活方式、符号象征、思想观念的消费品,文化服务则指满足消费者文化精神需求并能影响有形文化商品生产与服务的一种非物质商品。为便于统计,本文的研究依据第二种标准,将文化贸易分为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根据《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文化产品包括庆祝活动、视觉艺术和工艺品、书籍和报纸、视听和互动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等类别的产品;文化服务包括计算机及信息服务、版权及许可服务、广告服务、市场调查及舆论调查服务、研究开发服务、个人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建筑服务、工程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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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关于数字化的研究
2.2.1数字化的内涵
Negroponte(1996)较早提及数字化,他认为广义的数字化是指人们将数字技术应用于生产、学习、交往、生活等生存活动的一种方式。在此基础上,何帆和刘红霞(2020)指出,数字化变革将数据视为新的生产要素,成为与地、资、人同样重要的创新产出动力,通过赋能实体企业,推动数字产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Sambamurthy等(2003)、Chen等(2018)指出,数字化的本质是一个转化数据包的过程,即转化一个组织的流程、服务或产品成为能够以比特、字节及相关信息为单位创建、储藏和传输的并与互联网络兼容的数据包,该数据包最终可用于商业营销与分发、企业组织与管理。数字化具有自我迭代性、无限收敛性、数字孪生性等三大特性(陈冬梅等,2020),其中,自我迭代性是指数字化可实现自我技术变革和创新,促进商业模式迭代和衍生性创新;无限收敛性是指分散的用户需求、体验和反馈,基于数据均质性和可重新编程性,能够突破时空限制汇聚到各个数字终端;数字孪生性是指数字化技术具有通过算法而非手动命令的方式呈现和分析数据的能力。
数字化是数字经济中的典型代表,其核心在于通过商业决策、数据驱动创新,以ICT技术为基础实现合作、交流和交易,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与进步,而数字经济的本质就是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易靖韬、王悦昊,2021;许宪春、张美慧,2020)。因此可以认为,数字化赋能到经济贸易层面就是通过数字化技术赋能基础设施,在数字化平台上依托数字化货物及服务而进行的一系列数字化交易活动,即数字化的经济运行系统(许宪春和张美慧,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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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数字化影响文化贸易竞争力的理论分析...................13
3.1数字化的概念界定........................................ 13
3.1.1 数字化要素投入............................. 13
3.1.2 数字化创新环境....................... 13
第4章 数字化水平与文化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18
4.数字化水平测度分析与比较.............18
4.1.1 数字化水平指数的测算................................... 18
4.1.2 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结果与比较............................... 23
第5章 数字化水平对文化贸易竞争力影响的实证研究...................38
5.1模型设定与基准回归分析.................38
5.1.1 构建数字化水平对文化贸易竞争力影响的回归模型.................... 38
5.1.2 变量描述及数据选取........................................... 38
第5章 数字化水平对文化贸易竞争力影响的实证研究
5.1模型设定与基准回归分析
5.1.1基准回归结果与分析
首先对基准模型进行估计分析,本文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加入国家固定效应 !便于控制不同国家间不可观测的异质性造成的识别偏误,回归结果如表5-1所示。其中,模型(1)、(2)、(3)的被解释变量分别为文化贸易综合竞争力指数、文化产品竞争力指数以及文化服务竞争力指数,核心解释变量均为数字化水平指数。
表5-1显示,数字化水平与文化贸易竞争力的系数均为正,并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数字化水平的提高对文化贸易竞争力提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数字化的快速发展拓展了可贸易的产品和服务边界,丰富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种类,推动了文化贸易升级改造,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业态,而这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业态的更新换代又反过来促进文化贸易的快速发展。
对比模型(1)-(3),可以看出数字化水平对文化服务竞争力的提升效果最好,对文化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小于文化贸易综合竞争力,与前文假设一致。其中,数字化水平每提高1%,文化贸易综合竞争力提升0.541%、文化服务竞争力提升0.613%、文化产品竞争力提升0.474%,这表明数字化对文化贸易竞争力的提升主要集中于文化服务领域。原因可能在于文化服务贸易本身在文化贸易领域的份额在不断扩大,数字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为促进信息服务业出口奠定了产业基础,以信息服务业为代表的文化服务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就文化产品贸易来说,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文化产品贸易面临转型挑战,对数字化变革的适应能力不如文化服务贸易,因此数字化对文化产品竞争力提升的作用也相对较小。
国际贸易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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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6.1主要研究结论
第一,本文界定了数字化的内涵,数字化内容体系涵盖了数字化要素投入、数字化创新环境和数字化产业发展三个维度,并探讨了数字化影响文化贸易竞争力提高的理论机理。具体而言,数字化的应用有效降低了文化贸易的搜寻成本、沟通成本和信用成本,拓展了可贸易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边界,促进了研发创新活动也拓展了文化贸易进出口市场。
第二,本文采用多指标面板数据因子分析法测算了43个经济体在2009-2016年的数字化水平,总体而言,世界数字化发展水平处于上升态势,但是各国之间数字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发达国家的的数字化发展水平高于发展中国家,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数据鸿沟”,主要表现在数字化要素投入和数字化产业竞争两个维度上。基于RCA指数、TC指数、MS指数和CA指数,采用熵值法赋权计算得到反映各国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总体贸易竞争力的综合指数。通过比较各国文化贸易竞争力在2009-2016年上的平均值,发现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贸易竞争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文化服务贸易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发达国家,其文化贸易综合竞争力也较高。
第三,本文利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对数字化水平与文化贸易竞争力进行回归分析,基准回归结果显示:数字化水平的提高对文化产品竞争力、文化服务竞争力以及文化贸易综合竞争力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其中,对文化服务竞争力的提升效应要大于文化产品竞争力,数字化水平对文化贸易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效应主要来源于文化服务竞争力。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