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计变迁对乡村酒店瑶族从业妇女幸福感的影响——以龙脊大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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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1944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旅游管理论文,本文首先通过访谈梳理了乡村酒店瑶族妇女生计变迁过程并总结了其带来的影响,其次构建了生计变迁对乡村酒店瑶族妇女幸福感影响模型,并运用多元回归分析了影响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因素。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1.1.1乡村旅游的发展改变了农民的生计方式
《国语》有云,民之大事在农,“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18年聚焦“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旅游业强综合性和强带动性的特点,使其天生具有致富一方的能力,因此发展旅游业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选择。乡村旅游在助力乡村振兴、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表现出强大力量,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式,是能够快速提升农村经济的产业。自上世纪90年代中国旅游业蓬勃发展以来,国家旅游局也在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业旅游的发展,国家旅游局于2008年推出了国民休闲计划,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全面发展,2020年1-8月,乡村旅游总人数为12.07亿人,总收入5925亿元[1],乡村旅游展示出带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的巨大潜力。2018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乡村旅游发展制定了基本原则,提出了具体举措,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有效指导了乡村旅游的高质量发展,推动了乡村旅游提质增效[2]。《“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也提出了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发展目标,要求提升乡村旅游供给质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休闲空间。乡村旅游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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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为乡村酒店发展提供了契机,为其提供了吸引力、客源等优势条件。乡村酒店已成为村民获利的主要渠道,为村落提供了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有效改善了村里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局面,促进了村民就业方式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变,不仅改变了农民生计方式,使乡村文化得到传承,也促进了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优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局面,更好发挥旅游对扶贫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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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意义
乡村振兴是活跃农村经济的重要战略,能够有效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加持下,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民族地区因独特的民族特色从而形成特有旅游吸引物,在发展旅游上具有先天优势,而旅游业的发展又能有效助力民族村寨脱贫减贫,丰富当地业态,实现小康社会。乡村旅游的发展带动了乡村酒店的繁荣,不仅解决了当地剩余劳动力,也增加了居民收入,使当地居民生计方式发生转变,进一步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妇女的亲和力、安全感等特点挥积极作用。在经济繁荣的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妇女参与旅游发展后精神层面的变化和需求,因此选择幸福感这一议题来有效了解居民旅游发展后精神层面的变化和现有需求。
1.2.1理论意义
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问题,旅游业的发展,给农村带来了新的经济发展方向,农民生计变迁是农民实现增收的重要途径。对于生计变迁的研究,学者大多研究生计变迁过程和生计变迁。本研究从瑶族妇女参与乡村酒店发展后的生计变迁过程入手,分析了生计变迁的过程及其带来的影响,并进一步探究生计变迁对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影响。本文运用幸福感理论来探析生计变迁对民族妇女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拓展了现有生计变迁研究的理论角度。
1.2.2实践意义
“你幸福吗?”这一问题是近几年人们常问的问题,也是自十九大以来国家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使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不可少的一项战略举措,民族地区发展旅游能够很好解决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问题,促进民族村寨经济增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本研究聚焦参与乡村酒店发展的瑶族妇女,深入探讨其参与乡村酒店发展后生计变迁的转变过程,并以此探究生计变迁对幸福感的影响,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关注瑶族妇女发展,以提升瑶族妇女参与乡村酒店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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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相关概念
2.1.1乡村酒店
19世纪欧洲地区兴起的乡村旅游在20世纪逐渐兴盛,并催生了乡村住宿设施的产生。国外的接待设施种类多样,可分为客房加早餐(B&B)、客房旅馆、度假村等。20世纪90年代我国乡村旅游开始发展,并先后出现了家庭旅馆、农家乐、民宿、乡村酒店等接待设施,称呼的转变也体现出乡村接待设施服务向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转变。
我国最早关于乡村酒店的定义出自成都市出台的《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这一文件将乡村酒店定义为“地处乡村,以住宿、餐饮服务为主,与民俗文化、乡村风情和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并能体验乡村生活的经营场所”[8]。随后北京市出台的《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第4部分:乡村酒店》将之定义为依托乡村自然风景人文等特色要素,为游客提供住宿、餐饮、度假等功能的独立旅游住宿经营主体[9]。2020年湖州发布《乡村酒店基本要求与评价》,对乡村酒店的定义进行了扩充,认为乡村酒店是利用乡村土地和房屋进行开发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农业和旅游资源与餐饮、住宿等设施相结合,为宾客提供休闲度假、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养生康体等服务的场所[10]。这一定义较之前更为完善。
学者对乡村酒店也进行了定义研究。卢峰(2011)认为乡村酒店是“农家乐”的中高端经营形式,并将其定义为地处乡村,利用乡村自然环境、农家生活、农林渔牧生产等资源,为旅居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的酒店类型[11];刘佳杰(2011)认为乡村酒店兼具酒店特质和当地特色,在拥有良好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确保卫生和安全的同时,又有独特的文化韵味和优美的生态环境[12];王晓盼(2013)认为乡村酒店将乡村文化、自然生态、传统地域风情进行融合,同时兼有城市商务酒店特性的一种蕴含乡土气息的综合管理酒店[13];龚慧(2016)认为乡村酒店是乡村旅游背景下发展的将经济酒店、度假村和农家乐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经营模式[14];陈燕萍(2016)从服务角度对乡村酒店进行了定义,认为乡村酒店融合了城市酒店服务的特点,能够为前来乡村旅游的游客提供相对更完善、更标准的服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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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理论基础
2.2.1社会性别理论
社会性别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第二次妇女主义浪潮时期,其理论核心为现代妇女主义理论。社会性别强调社会身份和期待,与以人类生理特点为标志的“生理性别”相区别。该理论主要分析社会大环境下男妇女别之间不平等的主要原因及社会根源,研究认为:男女所承担的性别角色由后天环境、社会文化制约形成,而非生理因素决定;两性在社会地位上的差异主要由男女两性间的权利关系导致,权利分配的不平等造成两性社会地位的差异;社会性别源于社会文化的构建,因此社会性别差异能够通过教育、法律、社会机制等形式改变性别观念,进而减小性别差异。
该理论指出,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类也应平等对待男性与妇女。因此应将妇女和男性看作一样的主体,从思想上改变男女不平等观念。并使妇女和男性拥有同样的社会权利,以获得相同的社会地位,通过横向比较来看待男女社会地位差距的缩小而非纵向对比妇女地位较之前是否有所提升。对待妇女问题时,从男女共同构建的社会环境考虑,而非将妇女独立出来进行分析。只有男女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享受平等的社会权利,才能更好体现妇女社会地位,消除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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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研究区域概况.....................................20
3.1案例地概况..............................................20
3.2大寨村乡村酒店发展情况......................................21
第4章大寨村乡村酒店瑶族妇女生计变迁研究...........................25
4.1实地调研和访谈设计.........................................25
4.1.1实地调研............................................25
4.1.2访谈问题设计................................25
第5章生计变迁对乡村酒店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影响...........................37
5.1研究模型设计与假设............................37
5.1.1研究模型.........................................37
5.1.2研究假设.................................38
第5章生计变迁对乡村酒店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影响
5.1研究模型设计与假设
5.1.1研究模型
关于影响妇女幸福感的因素,Tran(2014)[147]和陈丽琴(2016)[148]的研究表明,妇女通过旅游参与,能够提高对家庭的经济贡献以及对家庭财产的支配权和决策权,从而能够提升妇女的幸福感;同时,在参与旅游发展过程中,妇女通过更多的社会接触,面向更多社会交往对象,提高了自身的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149],促使其角色从家庭向社会角度转变,丰富了其生活,进而肯定自我价值,使其幸福感得到提升;广泛参与旅游培训不仅提高了妇女的旅游参与能力,而且促使妇女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82],使其成为更独立的个体,从而提高了幸福感。


旅游管理论文参考

大寨村瑶族妇女生计变迁的影响表明,生计方式发生转变后,首先带来的是经济收入的增加和就业创业机会的提高,这与学者之前的研究相似,因此经济地位为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影响因素;瑶族妇女由于社会传承分工,在家庭生活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乡村酒店的发展使瑶族妇女能够在创造经济收入的同时兼顾家庭,使创收与顾家二者间得到平衡,因此家庭生活也影响着瑶族妇女的幸福感;在与乡村酒店客人交流过程中,瑶族妇女的思想观念受客人的影响逐渐发生转变,主要体现在受教育观念、婚姻观念和生育观念上,这些思想观念的变化使瑶族妇女的自我意识增强,更注重自身需求和自我幸福感,因此思想观念的变化影响了瑶族妇女的幸福感;随着对乡村酒店发展的深度参与,社会交往日益密切,以往的社会交际圈逐渐扩大,瑶族妇女的社会性逐渐增强,因此社会交往也是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影响因素之一;通过参与乡村酒店的发展和相关技能培训,瑶族妇女熟练掌握了基本酒店接待业务,个人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时自我价值也日渐体现,自我价值的认同提高了瑶族妇女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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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结论与展望
6.1研究结论
文章以乡村酒店的瑶族妇女为研究对象,在探究其生计变迁影响的基础上,引入了幸福感理论,探讨了生计变迁对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影响,是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对生计变迁研究视角的拓展,同时也为大寨村瑶族妇女幸福感的提升策略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本文首先通过访谈梳理了乡村酒店瑶族妇女生计变迁过程并总结了其带来的影响,其次构建了生计变迁对乡村酒店瑶族妇女幸福感影响模型,并运用多元回归分析了影响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因素。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通过访谈可以得知,乡村酒店的发展,使当地妇女的生计方式从传统水田稻作、家禽养殖转变为以乡村酒店经营为主,务农、旅游务工为辅的生计方式,这一转变不仅解决了瑶族妇女的创业就业问题,也使得当地妇女承担的角色发生变化,当地妇女活动场所逐渐从家庭转向社会领域。生计方式的转变使得生计水平得到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呈倍数增长。
第二,生计方式的转变,对妇女社会交往、家庭地位、思想观念、经济和能力提升带来巨大影响。从事乡村酒店使得妇女拥有经济自主权,不必仅依靠男性创造家庭收入。与外出务工相比,增加了与孩子、家人相处的时间,乡村酒店经营使其既能兼顾家庭,又能获得经济收益,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也能照顾到家庭。同时,与社会联系的增多改变了瑶族妇女的思想观念,使她们日益认识到知识、教育的重要性,婚姻、生育观念也在与游客的交往交流中发生变化。除此之外,从事乡村酒店这一行业提升了瑶族妇女与人的交往、沟通能力,使其掌握了一定的经营技能,个人价值得以实现。
第三,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受教育程度、酒店工作年限、盈利状况、收入水平和从事意愿这5项对乡村酒店瑶族妇女幸福感的影响显著,而年龄、婚姻状况、家庭结构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这3项对瑶族妇女幸福感差异的解释力度不够。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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