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社会学视角下的成都单位大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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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4343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社会学论文,本文拟突破长久以来对单位大院“负面”的研究,从拥挤文化的视角看待“大院乱象”,是单位大院研究领域的开拓性尝试。
第一章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第一节单位大院相关研究
一、单位大院的概念
(一)单位的概念
由于学科的侧重点不同,学者定义单位的角度不同,目前单位这一概念尚未有明确、固定的定义。例如路风从社会组织的角度定义单位;杨晓民和李路路从制度结构的视角定义单位;乔永学则在对单位及单位大院的研究中更加侧重建筑学视角(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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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院的概念
“院”是由围墙以及其内的建筑物共同构成的一种中国传统的建筑形式。大院是单位组织职工的生产生活的方式,单位制存在的载体。
(三)单位大院的概念
单位大院是构成城市空间的基本单元。单位大院大多由围墙或建筑围合,边界较为封闭,内院开敞,与中国传统的“院”这种建筑形式类似。单位大院如同一个微型城市,其内各种生活所需的设施一应俱全,职工及其家属足不出院就能完成一切日常生活活动。
单位大院在空间形式上延续了中国传统院落,但其是一种新的城市建筑空间的组织形式,是传统院落空间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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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微空间相关研究
一、微空间的概念
“微空间”是近几年的新兴概念,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对其的概念界定参照以下定义:1.《公园设计规范》中的“街旁游园”概念;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的“街旁绿地”概念;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关于5分钟生活圈公共绿地、居住街坊集中绿地的规定;4.各地地方性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里关于建筑退后空间向公众开放的规定;5.各地城市设计、建筑总平面设计中对开放性、可进入的建(构)筑物附属空间的限定性规定。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微空间的实质是“小型外部公共空间”。目前对微空间的研究引申至城市中的小型公共空间、边角空间等方面。
本文中的微空间是成都单位大院居民根据生活的需求所进行的空间实践的产物。它是居民通过生活的方式创造的,依附在居住空间周围,大多位于宅前空地、楼梯转角、走廊边缘、院坝角落等“犄角旮旯”的小型“补充”空间。
二、研究现状
(一)国外相关研究
威廉·H·怀特在其著作《小城市空间的社会生活》7一书中,记录了他在1970年组织的“街头生活项目”研究小组的观察了纽约市的16个广场、3个小公园和许多街头巷尾的结果,是对“如何创造一个人性化的小城市空间?”这一问题的回答。该书总结了影响公共空间使用的诸多要素,并将他们的研究成果落实到了纽约分区规划条例中。
国外关于微空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街区的微空间改造方面,并且有大量的空间实践。巴塞罗那对城市进行“碎片式”更新,通过小公园、小广场的营造改善居住环境;哥本哈根限制汽车入城,鼓励居民骑自行车,增加广场和街道建设有吸引力和活力的城市空间;美国将层次丰富的水景、植物植入微空间,结合休闲设施形成公共休闲空间,例如纽约绿色英亩迷你公园;德国利用现代设计手法对历史街区进行更新,达到历史环境和现代生活的融合,例如慕尼黑中心商业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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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单位大院与集合住宅的缘起及发展
第一节集合住宅历史沿革
笔者以图示的方式对众多前文已述的集合住宅的历史沿革进行补充、整理,详见附录1。集合住宅的历史可以分为9个时期:1.滥觞:追溯18世纪;2.开端:新艺术运动;3.兴起:始于19世纪;4.革新:新建筑运动;5.成型:苏联的贡献;6.开拓:密斯和柯布;7.多样:六七十年代;8.深化:现代主义之后;9.展望:绿色可持续发展(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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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标准化与无差异——社会主义大院和理想公社
一、马克思大院
奥地利政府采取建设福利住房的措施解决住房问题等社会矛盾,计划在维也纳市中心建设一系列的“超级大院”。卡尔·恩(Karl Ehn)设计的卡尔·马克思大院(图2-2、2-3)正是其中一个,马克思大院周边式的布局以及巨大的尺度带来了极强的形式感和秩序感。大院由长达1km的沿街建筑围合形成,各种生活服务设施分布其中,各户均拥有阳台和凹廊,绿化良好,俨然一个“森林住区”。马克思大院从尺度、材料、雕刻等方面都彰显着纪念建筑的特征,是现代设计理念与文艺复兴建筑风格并存的集合住宅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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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想公社
19世纪的欧洲,工业革命将大量的农民转变成城市中的工人,人口的大量涌入使得劳动者在城市中的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在踏入工业时代初期的欧洲城市,城市工人集合居住的理想公社这一概念诞生的意义远远超过一种建筑类型的发明,而是代表着一种社会模式的进步24。
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让建筑师为他的理想社会设计了一个集工作劳动和生活居住于一体的城堡式理想公社——法朗斯泰尔(Phalanstere)。法朗斯泰尔(图2-4、2-5)是傅立叶“法朗吉”制度的具体实践,由工厂区、住宅区、公共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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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成都单位大院空间调研分析···························23
第一节基本情况调查············································23
一、历史沿革··································23
二、基本概况·······························23
第四章成都单位大院微空间类型及其特征分析研究·····························39
第一节成都单位大院微空间的认知·····························39
一、空间实践的隐形逻辑································39
二、空间实践的方式·································39
第五章构建微空间激活居住小区的策略思考·························74
第一节构建微空间的策略——微类型研究·······················74
一、店宅···························74
二、棚屋······························75
第五章构建微空间激活居住小区的策略思考
第一节构建微空间的策略——微类型研究
一、店宅
单位大院中部分微空间将商业与居住相结合,它依赖门前搭建的屋架的简易性、可随意摆放的桌椅的灵活性、非正式货摊的简单性及对于“模糊性”的操作。当使用宅前空间进行商业活动时,一种在白天将自家前厅变做半公共商业空间,在夜间重新将其转化为私密居住空间的模式得以实现。单一空间在双重功能的矛盾压力下被反复重构。
下店上宅通常下店部分较为宽敞,多为小超市、早点店、理发店、理疗店、熟食店等其他类型的商铺,“店”和“宅”融合程度较低,不占用宅前空间。前店后宅多为水果店、蔬菜店、花店、缝纫店、日常用品店以及便民服务店,“店”和“宅”部分重叠融合,占用部分宅前空间(图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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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研究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研究结论与创新点
一、研究结论
本文的研究结论可归纳如下:
(一)集合住宅中无差异、差异性及多样性的存在条件无差异:社会主义大院通过无个体差异的集体性体现“民主平等”的意识,法郎吉制度强调无差别,没有工农差别亦没有城乡差别,按劳分配。
差异性:马赛公寓和斐米尼公寓的差异性建立在标准化地装配模式的基础之上,体现在剖面丰富的变化和多变的空间感受,而非带给居民差异的生活。
多样性:单位大院居民根据个人日常生活的需要能动地创造了具有多样性的生活空间,并且因为生活是动态变化的、连续不断的,对空间的改造亦是如此。具有差异性、多义性且动态变化的生活空间是单位大院的活力来源。
(二)单位大院微空间类型及其特征
微空间类型:结合对成都市金牛区4个单位大院的实地调研,根据承载的居民的日常生活活动将微空间分为三种类型。“生活型空间”——承载外溢的住宅内部活动的空间,包括生活补充空间、种植空间、晾晒空间、置物空间;“经营型空间”——承载小型的非正规经营活动的空间,包括流动经营空间、半固定经营空间、固定经营空间;“邻里活动型空间”——承载自发聚集的邻里活动的空间,包括棋牌空间、闲话空间、游乐空间。
空间界面特征:界面的围合以及空间限定的程度决定了微空间的开放程度。微空间的界面改造模式分为改造底界面、覆盖顶界面、围合侧界面三种。生活型空间以改造底界面及覆盖顶界面为主;经营型空间和邻里活动型空间以覆盖顶界面及围合侧界面为主。
空间尺度特征:基于人与人交往的距离衡量微空间的尺度及其社会关系,使用者在微空间中感知内容的多少、交往机会的多少以及人际关系的亲疏与空间尺度成反比。生活型空间和邻里活动型空间以个人距离和社会距离的交往尺度为主,较为亲近;经营型空间以社会距离的交往尺度为主,较为融洽。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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