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1.1 选题依据
马萨诸塞州的体育老师 James Naismith 于 1891 年 12 月 21 日发明了篮球,与此同时 James Naismith 制定了 13 条简单的基础规则。后来,篮球运动设立了比赛的组织者、仲裁者——裁判员,使篮球比赛在对抗中更加公平合理。从中国于 1896年将篮球运动引入,到 11 届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将男子篮球列入其中,再到如今职业篮球联赛的盛行,人们的生活已经与篮球运动密不可分。在我国,随着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健康问题。全民健身的不断开展和深入让人们逐渐地意识到运动对身体的益处。其中因篮球运动在国内的普及性和开展的便捷性受到人民群众的喜爱,篮球运动已经渗透到我国各年龄段和各层次的人群中。
如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把篮球运动推向了全世界,我们所看到每一场精彩的篮球比赛都离不开篮球裁判员的高质量执裁。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篮球裁判员,需要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通过反复的理论知识学习和长期的实践积累,培养其敏锐的洞察力、良好的沟通力和坚决的执行力。因此,培养一名优秀的篮球裁判员需要一个良好而稳定的教学环境。与普通院校相比,上海体育学院对于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无论是在硬件设备、师资力量等方面,还是在学生的身体素质、知识理论基础等方面都拥有着巨大的优势。
本文就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员教学机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与分析,试图找出目前我校篮球裁判教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尝试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更合理、有效的篮球裁判员培养模式。在此,笔者仅作为一名上海体育学院学子为上海体育学院尽一份微薄之力,提出改进和完善我校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制度的建议。与此同时,为其他体育院校篮球裁判员的培养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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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随着篮球运动在我国各层次人群中的普及,篮球比赛层次逐步提高。因此,篮球运动对篮球裁判员需求增加的同时也对篮球裁判员的实践吹罚能力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体育院校作为我国篮球裁判员培养的主要基地,应依据目前社会发展和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对学生篮球裁判员的培养做出相应调整。学生篮球裁判员作为我国篮球裁判员的后备力量,在学校里应尽可能地提高自身篮球裁判能力。鉴于以上情况,笔者通过篮球裁判员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及教学形式和等级管理及评估制度等方面对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员教学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找到学生篮球裁判员教学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2.2 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篮球运动中,在不同水平层次的篮球比赛中篮球竞赛的正规化、制度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因此,提高我国篮球裁判员的综合素质已经迫在眉睫。笔者在优化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员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篮球裁判员的技能水平,让其符合现如今篮球裁判人才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让学生篮球裁判员在未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快我国篮球运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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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献综述
2.1 概念的界定
2.1.1 篮球裁判员概念
《新华词典》中解释到,“裁判员”是依据体育竞赛中的规则,对参赛者的比赛成绩和对比赛问题做出最终判定的人[1]。从“裁判员”的解析中可以得知,“篮球裁判员”即是根据篮球裁判规则和裁判法,解决篮球竞赛中发生的问题和判定最终比赛成绩的人。
2.1.2 培养模式概念
“培养”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说明是,在适当的环境中促使有机体的成长、发展和繁衍;对“模式”解释为,事物特定的形式[2]。从对“培养”和“模式”的解析中可以得出,“培养模式”即是在某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促使事物的成长和发展。
对上述有关概念的进剖析,结合我校篮球裁判员培养的特色,对“学生篮球裁判员培养模式”进行定义:在培养目标、教学课程体系、等级考核体系和课余培养体系相对稳定的培养环境中,教师运用相关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促进学生篮球裁判员的成长。
表 1 篮球教研室教师情况表
2.2 关于篮球裁判员基本现状的研究
2.2.1 关于地区篮球裁判员基本现状的研究
韩天衡在《山西省篮球裁判员队伍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中指出,当地篮球裁判员年龄分布不均衡,存在年龄差距的局面,让篮球裁判工作的开展难有实质性地突破。同时,当地篮球裁判员文凭普遍不高,自学能动性较差;加上高水平篮球裁判员性别比重失调且人数稀少,束缚了当地篮球运动的开展[3]。
王瑞在《延安市篮球裁判员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中指出延安市篮球裁判员年龄结构分布不均匀,高龄篮球裁判员偏多,年轻骨干篮球裁判员偏少,让整个篮球裁判员队伍缺少了生机。裁判员性别比重差距较大,而且女性篮球裁判员仅占少数。当地篮球赛事很少,年轻篮球裁判员没有临场执裁的契机,从而缺乏临场实践的经验[4]。
王艳茹在对西宁市篮球裁判队伍现状调查中发现西宁市篮球裁判员的英语能力大部分在四级水平以下。篮球比赛开展工作不活跃,执裁篮球比赛的裁判员以有经验的裁判员为主,年轻裁判员缺少实践执裁的经验,且大部分裁判员对技战术的掌握不透彻[5]。
宋香湘在《广西靖西市篮球裁判员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中指出靖西市高水平篮球裁判员不多,各裁判等级比例失衡,大部分裁判员年龄偏低。同时,裁判员执裁的机会较少,没有丰富的临场经验,使得在较为强烈的篮球赛事里很难稳定地进行执裁[6]。
陈乐就秦皇岛市篮球裁判员开展培训近况、教学考核机制、裁判员保护措施等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结果表明:秦皇岛市篮球裁判员组织管理机制落后、专业能力培训工作开展不到位、裁判员执裁能力薄弱、篮球赛事策划仍需完备和惩罚及奖励机制急需确立[7]。
蒋稳安在《江苏省青年骨干篮球裁判员发展现状与培训模式调查研究》中指出当地年轻篮球裁判员与其他省市年轻裁判员相比,在高层次篮球比赛的执裁经历中存在一定的差距。当地年轻篮球裁判员队伍地域分配失调,大多数的年轻优秀篮球裁判员集中在发达城市地域,偏远城市乡镇的篮球裁判员稀缺。但是,当地年轻裁判员理论知识稳固、文凭水平高、自身基础条件良好[8]。
李亚卫对新疆篮球裁判员基本现状的调查中发现,新疆篮球裁判员出差进修的机遇不多,高水平篮球裁判员对初级裁判员的教学辅导缺乏。以及裁判员性别比重失调、执裁能力错落不齐、裁判员队伍地域分配不均衡和裁判员奖惩手段没有详细地阐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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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对象及方法...................................5
3.1 研究对象............................................5
3.2 研究方法...............................5
4.结果与分析......................................8
4.1 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基本现状分析...................................8
4.1.1 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等级情况.................................8
4.1.1.1 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等级情况.................................8
4.1.1.2 上海体育学院教师篮球裁判等级情况.................................9
5 结论与建议..................................30
5.1 结论.......................................30
5.2 建议..................................30
4.结果与分析
4.1 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基本现状分析
4.1.1 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等级情况
4.1.1.1 上海体育学院学生篮球裁判等级情况
我校作为国内仅有的两所双一流体育类院校之一,在体育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学校与中国篮协开展合作共建,具有审批国家篮球一级裁判员及以下裁判等级的权力。目前我校学生篮球裁判员群体主要由国家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构成,执裁优秀的学生一级裁判员可以以上海体育学院为申报单位报考国家级裁判员的考核。目前,我校对篮球专项的学生没有明确要求毕业前必须通过几级篮球裁判员,均是以自主报考的形式进行。只要通过三级篮球裁判员考核的学生下次可以报考二级篮球裁判员的培训考核,通过二级篮球裁判员考核的学生下次可以报考一级篮球裁判员的培训考核。以下为调查 109 位学生的裁判等级情况:
表 7 学生裁判等级情况(N=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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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5.1.1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员培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裁判员等级标准的培养目标设定,但是研究中发现该培养目标不能很好的与我校裁判人才培养相适应。原培养目标较为陈旧,没有合理的根据当代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情况设定。
5.1.2 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员培养内容和课时安排不确定性较大,上课教学形式单一,参考教材更新不及时。
5.1.3 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员等级考核中对考核内容的侧重点不明确。理论考核中每项指标没有明确的分值,易导致考核重点产生偏差;实践考核中对各个等级的评判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当考核人数较多时极易让监考老师判断力降低造成考核上的“失误”。
5.1.4 上海体育学院篮球比赛开展工作不够完善,比赛场次较少导致学生裁判员缺乏临场实践的机会,学生的篮球裁判执裁能力无法通过临场实践提高。
5.1.5 上海体育学院篮球裁判协会开展培训工作较少,对新规则的更新不及时。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