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闻摄影侵犯他人隐居独处或私人事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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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9230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引言

本文通过概念分析、案例归纳分析等方法,在考察新闻摄影、隐私权的概念及发展的基础上,对目前新闻摄影实践中新出现的隐私侵权形式进行了理论分析。本文着重探讨了新闻摄影与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在分析国外案例中新式侵权诉由、法庭辩论、法官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如何避免新闻摄影侵害隐私权这一核心问题,从司法抗辩、道德规制、摄影技术操作层面提出了建议,对新闻摄影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新闻摄影与隐私权的产生


人类从石刻到绘画再到摄影的发展历程正是人类记录历史、记录文明的过程,社会离不开人,人也摆脱不了社会的属性,在人与社会共同共发展的进程中,记录的方式与记录的内容相伴而生,这是新闻摄影与隐私最初的社会根源。

(一)新闻摄影的出现及发展

新闻摄影的出现并不是一个“跳跃”的历史现象,它有着自身发展的根基与土壤,也有着有利于它发展完善的环境,这种环境既包括社会历史环境、媒介发展环境、技术进步环境还包括人类对自身人格尊严日益关注的现实。新闻摄影的概念新闻摄影是指:“利用摄影技术,用画面形式对新闻形象的现场摄影纪实,以附有文字说明的照片形式传递信息。广义的新闻摄影(NewsPhotography)是指利用一切具有图像再现功能设备报道新闻的活动,包括用相机拍摄图片、用摄影机拍摄新闻记录电影和用摄像机拍摄新闻电视来报道新闻这三大类。狭义的新闻摄影(PressPhotography)是专指以相机作为工具、以摄影图片作为手段、以印刷品及网络为媒介的新闻报道工作,本文采狭义新闻摄影之,产尸忌。

报业繁荣下诞生的新闻摄影随着一些国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新闻出版自由逐渐得到认可,18一19世纪的欧洲己经进入资本主义成熟时期,城市人口增加,教育制度初见成效,大量受教育的人对政治更加感兴趣,人们读报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报纸的发行量与日激增。同时金融资本、运输速度、印刷水平等方面的成熟,为报业发展提供了可能,报业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报业为追求发行量而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以吸引受众眼球,其中最为显著的方法就是配发图片,而摄影技术的出现正好顺应了这一报业发展的需要。事实上在摄影术未发明前,报纸就开始采用文字配图的形式来增加其报道内容的生动与形象。1839年,法国人路易·达盖尔发表了关于摄影术的论文,标志着摄影术的诞生,此后摄影术从对艺术品、人物肖像的复制转向对现实的复制渗透。然而“摄影最初的牺牲品不是风景绘画而是微型肖像绘画”。3它对人物肖像细腻的把握以及保留某种视觉的记录功能,在视觉上弥补了人们阅读文字时的遗憾。此时,报业竞争进入了一个白热化阶段,一些报纸为追求经济利益,满足读者猎奇心理和报业娱乐化趋势,开始了利用摄影图片抢夺受众注意力的竞争,这为新闻摄影加入新闻队伍奠定了成长的土壤。

(二)新闻摄影与隐私权概念的提出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正值美国黄色新闻泛滥,为了争夺受众市场,报业常常刊登耸人听闻的新闻,并夸张报道他人事务。1888年柯达相机和胶卷的问世,为摄影的普及提供了技术条件,成为媒体提高受众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媒介的过度娱乐化和无度满足受众猎奇心理的行为,促使一些媒体经常用照相机拍摄社会名流的活动并加以渲染。

隐私权概念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期的美国,律师塞缪尔D·沃伦(S~elD.M厄订en)和妻子是当时波士顿的焦点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成为媒体报道的对象并为人们津津乐道。1890年,在沃伦家里举办的社交舞会上,当地的一些媒体尤其是((星期六晚报》报道并用照相机拍摄了一些令人难堪的细节,这件事触怒了沃伦,也挑起了他欲建立一种权利,以保护个人私生活不被打扰的神经。于是,他找到哈佛大学的同窗路易斯D·布兰迪斯(LouisD.Brandeis)共同撰写了一篇名为《隐私权》(The几ghttoPrivacy)’0的论文,发表在当年第四期《哈佛法学评论》(HarvardLawReview)上,“这篇论文被称为一篇具有‘开拓性’的文章。”“在这篇论文中作者谈到:从很多方面来看,新闻界已明显超越正当与高雅的范围。闲话不只是游手好闲者与品行不端者的消遣,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商业,有人厚着脸皮去努力追逐。为了满足好色的口味,性行为的细节在每天的报纸版面上大登特登。为了懒惰人士,专栏一再充满无聊的闲话,其来源只有依靠侵入家庭圈内而获得。伴随先进文明,生活的激烈和复杂使得个人有时需要从世界中退却。在文化巧妙的影响下,个人对“公开”也极为敏感。正因为如此,孤独与隐私对个人更属必要。然而通过侵犯隐私,现代企业与发明使个人受到的精神伤害和苦恼,远大于施加于身体的伤害。它的流通降低了社会水平与人们的道德。

二、新闻摄影侵害隐私权的表现形式

通过考察新闻摄影与隐私权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事实:伴随并催生隐私权成长和完善的不是文字新闻侵权行为,而是经媒体发布的新闻摄影作品或新闻图片的侵权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摄影技术的进步使新闻侵害隐私权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例如,新闻摄影对公共空间内私人领地的侵犯、跟踪摄影侵扰公众人物内心安宁、长焦镜头远距离拍摄私人活动等,都需要新的理论支撑,而远远超出了普洛赛尔教授对隐私侵权形式的四种概括。有限公众人物、安宁权、公开权等理论的提出,都在很大程度上要求发展既有的隐私权理论。本文接下来努力做这种尝试。

(一)非法拍摄并盗用他人肖像作软广告

以文字新闻作软广告的形式已不鲜见,随着人们对新闻图片的熟练掌握,利用新闻图片作软广告的形式也开始出现。这种形式的出现也为新闻摄影侵害隐私权的表现提供了新的方式。“完全公众人物”和“有限公众人物”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还将公众人物划分为“完全意义上的公众人物”和“有限意义的公众人物”。这种划分始于刘易斯·富兰克林·鲍威尔(Lewi:FranklinPowell,Jr.)大法官。他认为“完全意义上的公众人物占据着具有如此广泛的权力和影响力的地位,因此他们被认为是完全意义上的公众人物。完全意义上的公众人物包括因其公职身份而自然成为公众人物的人和自愿主动进入大众视野的人。因公职而进入公众视野的公众人物主要指在政府机关担任重要公职的人员;而明星等主动进入公众视野的人员则被称为自愿的公众人物。因此,无论是克林顿总统的“桃色门”事件,还是好莱坞巨星布拉德·皮特因离婚损失的财产数额,抑或是对球王贝利同性恋倾向的揭露,虽然都属于个人隐私,但却因为主体是“完全意义上的公众人物”而使他们不得不保持容忍。


(二)新闻摄影侵犯他人隐居独处或私人事务

新闻摄影客观记录的特性在表现真实性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所拍摄事实的证伪力度,私人不愿公开的事实因新闻图片的证据作用而公开则被侵害的程度更深,对拍摄私人场所的私人事务的再现能力也越逼真,对当事人的伤害也越大。

公共场所与私人空间的划分是从被拍摄者的角度而言的,取决于照片中人物处于公共场所还是私人空间,而不取决于拍摄者所处的位置。强行闯入他人私人空间采访拍摄的方式,因其具有明显的“侵犯性”而并不多见。另一种侵入他人私人空间拍摄的方式就是我们所说的“暗访”,也叫作“偷拍”。1924年德国莱卡(Leica)‘。相机的问世,推动了偷拍摄影41的发展。偷拍实际是一种监视行为,它是通过隐蔽拍摄方式,监视被拍摄者的一举一动,并拍摄有“新闻价值”的图片的行为。由于新技术的引入和通讯技术的进步促成了“地球村”的形成,人们之间的物理空间逐渐消失,因偷拍等监视行为而引起的心理恐慌也随之增加。大众传播媒介权力的触角肆意蔓延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就连家这个坚不可摧的“城堡”也难幸免。以隐蔽拍摄和长焦镜头探入式拍摄为代表的“监控方式”打破了公共场所与私人空间的物理界限。伽姆博特和佐克认为,“边界不仅仅从有形的空间内划定,而且延伸到了虚拟空间,随之发生的变化是人们对公私物理边界的划分转变成了对公私心理边界的感知。

二、新闻摄影侵害隐私权的表现形式...........11

(一)非法拍摄并盗用他人肖像作软广告...........11

1.“完全公众人物”和“有限公众人物”...........11

2.案例解析...........13

(二)新闻摄影侵犯他人隐居独处或私人事务...........13

三、避免新闻摄影侵犯隐私权的建议...........24

(一)国外判例中隐私空间的延伸的警示意义...........25

1.“杰奎琳诉盖尔拉案”限定拍摄距离...........25

2.戴安娜案中扩大私人空间概念的范围...........25

3.摩洛哥公主案肯定公众人物在公共场所的隐私权...........27

(二)新闻摄影侵害隐私权案件中的媒体抗辩...........29

结语

摄影被运用到新闻报道后,以新闻摄影来暴露他人隐私的报道方式得到受众的追捧,这为报纸提高发行量提供了市场机遇。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媒体又加大了对新闻摄影揭露隐私的报道力度和报道数量。这种侵犯隐私的恶性循环使得人人自危,因此人们开始关注对隐私的法律保护,新闻摄影的滥用催生了隐私权这一法律概念的提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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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树启编:《中外摄影之最》,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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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磺:《报道摄影》,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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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华社北京分社主编:《中外新闻知识概览》,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

【8】【美】苏珊·桑塔格:《关于他人的痛苦》,黄灿然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

【9】【美】苏珊·桑塔格:《论摄影》,艾红花等译,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

【10】【美】肯尼思·科布勒:《美国新闻摄影教程—获得杰出新闻图片的专业法则》(第五版),黄利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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