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研究之偶像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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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9524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绪 论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古往今来,偶像作为一种突出的社会现象,一直是学者们所关注与探讨的对象。在历来的研究中,偶像,作为一种社会性、历史性的存在,是探寻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间文化差异、社会风尚与意识流变的有力脉络。从包括木偶在内的虚妄偶像,到媒介图景下的名人偶像、明星偶像、网络红人等,偶像群体几经变迁,从宗教崇拜、政治意识形态的化身,到杰出榜样、时尚先锋、草根英雄等等,偶像的范畴和社会角色越来越宽泛和多元化,从这些变迁中可以清晰地窥见不同时期偶像曾作出的标尺,以及背后所昭示的社会文化观念的巨大流变。基于当前媒介社会环境下的社会现实,对大众传播中偶像的奇观表征、社会根源与意义进行梳理与分析,是文章论述的逻辑起点。

二、文献综述
奇观(spectacule)作为理论研究的话语,最早源自于 20 世纪 60 年代法国国际情境主义运动的创始人居伊·德波,他所提出的“景观社会”聚焦于消费时代下社会整体形态的转变,宣告了一个新的历史断代,即视觉表象化篡位为社会本体基础的颠倒世界的到来。根据德波的观点,资本主义物质丰裕时代的到来,使得炫耀性消费日渐成为维持社会经济再生产的核心动力,人类进入“景观社会”。“生活本身展现为景观的庞大堆聚,直接存在着的一切全都转化为一个表象”1。因而,德波所谓的“景观”,是一种被表象所支撑的、由感性的可观性所建构起来的幻象,各种不同的影像是其外部显现形式。并且,这种“景观”的在场遮蔽了社会的本真存在,甚至引发了存在本身的表象化。居伊·德波的景观理论,延续了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的整体性视角,侧重宏观把握社会的症候式“奇观”转向。

第一章 大众媒介与偶像文化

第一节 偶像意义的流变

一、从传统偶像到明星偶像
偶像,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时期的动物图腾或神明,是先民敬畏未知和心灵寄托的对象。中华民族号称“炎黄子孙”、“龙的传人”,与上古时期的偶像崇拜是分不开的。偶像,在现代词典中被解释为“泥塑或木刻的人像以供人膜拜”,引申为盲目崇拜之对象。寺庙里的佛像、神龛中的神像等,都属于偶像的基本范畴。随着时代变迁,偶像的范畴和实质,从远古拟人化了的神,到后来拟神化了的人,再到当下虚拟化的文本,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从产生之初,偶像便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对价值的宣扬和精神的教化一脉相承。佛教的菩萨、基督教的上帝、伊斯兰教的真主,这些制度化和等级化的宗教偶像,无一不是以全知全能的救世主姿态出现,教化普罗大众、引导人们忘却世俗苦难,寻找彼岸式的生活意义和目的,潜移默化地向人们提供、灌输成套即行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是极为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和工具。然而,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迫使宗教精神逐渐走向没落,人们对异己力量的神化日渐瓦解,转而开始更多关注人自身的发展。

第二章 偶像奇观的社会学、心理学意义

第一节 偶像奇观生产的社会学意义
从最原始的图腾崇拜到时下的追星潮流,偶像及偶像崇拜,一直承袭浓厚的宗教迷幻色彩,并带有郑重的仪式性。远古先民的牺牲祭祀,古罗马的凯旋庆典,现当代政治的选举造势,甚而是粉丝集会,不论是对神明、英雄、政治领袖还是明星,偶像崇拜本身常常伴随着热闹宏大的奇观场景,并在煽动情绪、刺激欲望方面有显著成效。特别是当偶像进入传媒领域后,偶像的这种效用得到了最大的发挥,促使了演唱会、MTV 等众多奇观效应的产生。特别是“在当今的信息娱乐社会下,娱乐和奇观通过各种新形式进入政治、经济、社会和日常生活。从舞台到屏显,各种娱乐形式在继承古希腊罗马传统的基础之上,将奇观文化融入商业行为之中,彻底改变了影视、音乐、戏剧等文化领域的面貌,也创造出了网络空间、多媒体、虚拟现实等崭新的文化形式。”偶像明星,作为流行传播的重要载体和狂热对象,一直以来都是制造奇观的首要阵地。审丑、草根、恶搞,以及新的媒介环境下偶像文化中所涌现的其他新生事物和现象,综合来看,都难逃奇观逻辑的操控。

目录

第二章 偶像奇观的社会学、心理学意义......................................................................21
第一节 偶像奇观生产的社会学意义.........................................................................21
第二节 偶像奇观生产的心理学意义.........................................................................25
第三节 偶像奇观生产所折射的问题.........................................................................26
第三章 偶像奇观的个案研究:Lady Gaga 现象.............................................................29
第一节 时尚奇观.........................................................................................................29
第二节 MV 奇观.........................................................................................................32
第三节 Twitter 奇观....................................................................................................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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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偶像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外延,每一个时代、社会都有其代表的偶像出现,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甚至每一个个体心中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他(她)不一定是某个明星或红人,也许只是身边默默无闻的父母、朋友,无关商业、无关流行。偶像,对个体而言,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这点即便是在偶像意义泛化乃至异化的当前语境下也是不可否认的。在被消费文化、媒介文化全盘掌控的当今社会,偶像的塑造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大众传媒所主导、垄断的,因而对偶像的考察总免不了对媒介系统的考察。而本文所要探讨的偶像,聚焦于大众传播中的偶像,包括传统媒介视野里的娱乐明星、体育明星、学术明星、政治明星等各个领域的杰出人物,以及新媒介视野里的网络红人。这里将网络红人纳入偶像的研究范畴,主要是考虑到网络红人在虚拟和现实世界的巨大影响力,并且网络红人的确引发了人们大规模的追捧和效仿狂潮,很多人在这些草根性、颠覆性的网络红人身上看到了被传统偶像所埋没的特质,进而产生欣赏、喜爱与拥戴的情绪,这是偶像多元化趋势下偶像意义泛化的一种表现。因而,虽然网络红人的成长伴随着诸多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与争议性,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对其的考察具有先锋的指导意义。通过对媒介系统的考察,本文首先系统地梳理和阐释了当前大众传播中偶像的主要存在形态与表征,探寻与分析了大众传播中的偶像在媒体奇观逻辑的操控下是如何被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以及这种奇观生产的社会意义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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