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区“柔性制度”治理思考——以上海市浦东新区S社区“1+3+X”工作模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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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4871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提出了“柔性制度”智慧社区的治理理念,结合 S 社区“1+3+X”智慧社区建设模式进行研究,通过文献分析法和田野研究法,以新制度主义理论、网络治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力求为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贡献实用的对策,为优化智慧社区的建设与治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从而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在智慧社区建设中政府应当以一种“柔性制度”的思维方式进行管理,这一理念是否可以在更大范围适用以及推广,仍需要实践来不断检验。

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1.1.1 问题提出
当前是信息化时代,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技术手段,将这些信息技术手段广泛的运用到城市治理中也成为一种趋势,智慧城市建设热潮在全球兴起,中国也不甘落后,2014 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就提出了“五化”的智慧城市建设方向。①同年 8 月,国务院八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作出了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②智慧城市建设受到重视,成为了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而城市是由众多社区组成,智慧社区的建设自然成为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必然一步,智慧社区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完成奠定基础。国家住建部颁布的《智慧社区建设指南》就指明了智慧社区建设的基础性地位,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一步,也是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创新举措。
随着打造“智慧社区”的理念逐步进入政府性文件,人们开始对其广泛关注,“智慧”的新理念必将对我国社区治理方式转变产生很大影响,智慧社区会被高度重视,也将会发展成为我们创新社区治理的主要方式,但是,目前我国智慧社区的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各自为政、智慧社区服务内容单一且使用不方便、社区居民参与力度不足、“智慧社区”的建设成效与建设目标差距甚大等等,诸如此类问题,导致智慧社区的建设仅仅局限于形式,发挥不出来应有的作用,智慧社区建设缺乏具有可行性的参照标准。因此,智慧社区的建设与治理研究在当下背景下是既有重要性又有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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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社区治理创新
国外在社区以及社区治理创新方面的研究开始得比中国更早,他们对于社区这一概念的认识和理解也与国内相比有所不同,其中许多学者主要把其关注重心放在了民主与公民的参与这两个方面上。国内一些学者将城市社区作为其研究的对象时,他们认为社区本身就存在于空间和其边界中,是一种依托于人类的居住关系或其他地缘关系的社会共同体[2],而国外学者将“Community”作为研究的基本单位时,注重的是社会共同体的概念[3],这和国内的学者所强调的居住关系或地缘关系是存在差别的,显然国内学者的研究包含范围更为广泛。在社区治理理论方面,国外学者的研究关注治理价值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奥斯特罗姆在这方面研究较多,提出了多中心治理[4]以及知识共享的分析框架[5]。此外,在对于治理理论的研究中,有学者将社区公民参与和创新纳入到治理的价值维度[6],对公民的作用给予了肯定。此外,治理价值的实现还与领导者相关联,领导者应该以城市企业家的身份行事,摆脱“街头官僚”的做派,不能故步自封,需要不断提升自我能力,不断发挥创新精神,在治理领域中开展相应的活动,发挥出领导者应有的作用。[7]
关于社区治理模式,西方国家推动政府变革,美国是其代表国家,在探索治理模式的变革方面走在前列,其中涉及公众参与、社区自治、政府与社区关系界定等内容。主要有三个比较代表性的模式:美国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注重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8],美国在建国后就一直重视社会团体的发展,凸显其作用,在前期,社区发展公司是保障社区发展的主要形式,其实际上属于非营利组织,归属社区代表管理。而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各种社区发展项目不断推出,这些项目致力于解决社区困难,达成社区发展目标,还关注社会公平等问题。可见,美国城市社区治理主要有政府、第三方力量和公众参与,政府毫无疑问是主要力量,社会组织和公众等是重要的参与者,公众也是最主要的受益者。英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注重引入多元力量互动合作,逐步形成了政府宏观指导,多元合作共治的治理格局[9],英国城市其实比美国等一些国家都要发端的要早,但社区治理方式上却有着相似之处。城市化发展道路是与工业革命的开展息息相关的,因而英国作为工业革命的最先发生地,在城市化道路上自然开始的也更早,与此相对应的是,城市化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为了解决城市出现的管理不善、城市贫困人口增加等问题,社区治理受到政府重视,投入大量资源,之后更是被置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上。日本社区治理模式,以町内会(也可称为自治会)基层社区组织为基础,逐渐形成一种独特的治理模式,经历了从社区统治到社区管理再到社区治理的演变历程[10],社区统治时期,町内会在政府中处于治理体系的末端,主要发挥的是承上启下的作用,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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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社区
1887 年,著名社会学家滕尼斯在著作《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中首次提出了“共同体”即 “社区”(community)的概念,认为“社区是指由具有共同习俗和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相互帮助和富有人情味的共同体”。[48]国外学者与国内学者对社区的理解其实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外学者将“Community”作为研究的基本单位时,注重的是社会共同体的概念,而国内的学者所强调的是居住关系或地缘关系,显然后者包含范围更为广泛。国内最早提出此概念的是社会学家费孝通,1933 年,费孝通等人将英文单词“community”翻译成“社区”并将此概念引入中国。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国内“社区”主要是指分布在广大农村区域形成的人类共同体,人们互相关心,关注共同的事情,有着共同的命运,[4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的概念也进行了相应的更新,逐渐形成我们所熟悉的“城市社区”。也有不少学者对“社区”有着不同的定义,比如刘视湘就根据社会心理学提出自己的观点:“社区是某一地域里个体和群体的集合,其成员在生活上、心理上、文化上有一定的相互关联和共同认识”。[50]虽然不同学者定义不相同,但对“社区”的理解有很多共通的地方,包括强调人员之间的社会关系、情感沟通、文化认同以及归属感等。进入 21 世纪,民政部就“社区”这一概念给出了官方解释,社区指的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民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图 3-2 样本对“1+3+X”模式的了解情况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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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新制度主义理论
新制度主义是 20 世纪 80 年代在西方兴起的政治学理论范式,它以制度为核心关注点,一方面为传统行为主义政治学纠偏,改变了只关注政治行动者心理动机的观念,另一方面又冲破了结构主义视野下旧制度主义政治学中的二元论框架,重视制度作用。[62]因此,该理论甚至被认为是政治学领域里的库恩式的“范式革命”。[63]新制度主义由一系列关于“制度”的理论组成,认为制度和制度情境从根本上影响政治活动。[64]霍尔与泰勒将新制度主义划分为“历史制度主义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三大流派。[65]Immergut 就三类新制度主义的侧重点进行了比较。[66]历史制度主义从“比较—历史”的视角来研究制度的作用,认为个体会受到“有限理性”的局限,强调应以制度为核心来考察历史、分析历史。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是设计出来弥补市场失灵和有限理性的问题,并且用规则和程序来减少事情的不确定性,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谋求利益的行动者。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形式与程序包含了特殊文化的存在,它不一定像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的那样出于促进效率的提升,而是以制度文化作为目标,其代表了合法性的遵从。从这一角度来说,制度不仅是成文的存在,也是有文化上的认知,这会给个人和组织提供行动上的指导。社会学制度主义显著的特征就是采取文化诠释的方法探究制度对个人行动的影响,它不仅包括正式与非正式规则,更包括了符号系统、认知图式等。基于与文章选取案例的相关程度,本文主要运用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中的社会学制度主义进行理论阐释。
周雪光认为,新制度主义充分关注组织与外部环境、尤其是制度环境,因此将研究焦点放在组织生存的制度环境上,强调组织的开放性,组织的架构以及运作都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67]方雷、王元亮认为,制度研究在于从制度的形成和演变视角探求制度结构的类型变化规律。[68]刘圣中指出,历史制度主义以制度变迁为核心。[69]黄新华指出,社会制度主义认为好的制度具有整合作用,可以塑造集体价值、共同伦理从而为政治认同提供基础。[70]韩奇、曲建晶认为,亨廷顿的政治制度化理论提供了分析框架上的宝贵线索。[71]杨育民指出,社会结构一旦采用制度化的方式进行设置和运行而形成制度化结构,就会对主体的社会行为进行设置和裁切。[72]严明认为,制度化了的惯例利于组织模仿和复制某种行为,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并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图 3-1 样本参与智慧社区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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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于 S 社区“1+3+X”模式的田野研究..............................16
3.1 S 社区的田野选择............................16
3.1.1 进入田野................................16
3.1.2 田野点概况.........................17
第四章 智慧社区“柔性制度”治理..................................32
4.1 柔性制度..............................32
4.2“柔性制度”中政府的治理逻辑.......................33
第五章 实现智慧社区“柔性制度”治理的对策建议.......................38
5.1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顶层设计.................................38
5.1.1 建立健全制度约束机制..........................38
5.1.2 建设统一系统平台.................................38

第五章 实现智慧社区“柔性制度”治理的对策建议

5.1 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顶层设计
5.1.1 建立健全制度约束机制
建设智慧社区首先就要建立健全制度约束机制。“信息化是一把手工程”,而“智慧社区”不仅仅是单纯的信息化项目,它牵涉到百姓生活方式的改变、基层公职人员办事流程的改变、各级领导决策方式的改变等,因此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智慧社区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服务,只有转变“官本位”理念,才能适应智慧城市发展的趋势,因此,智慧社区不仅仅要建在小区里,更要建在人们的心里。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公共事务处置流程,通过制度约束强化行政人员的服务意识,并通过更好的服务,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智能化工具”带来的便利。就 S 社区而言,自“智慧公安”升级为“智慧社区”项目以来,除根据新区部署定期参加区城运中心会议外,街道层面成立“智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召集,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现场领导小组会议;街道办事处主任具体负责“智慧社区”项目推进工作,每 2天至少召开一次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街道上下充分动员起来,形成“2+5+X”工作格局:2 大工作组,5 个配套子项目,加上智慧党建、智慧为老服务、智慧家门口服务站等个性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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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语

6.1 研究不足
由于本人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的限制,文章尚有不足。一是研究方法方面,文章主要主要采用了田野研究法,选取 S 社区作为田野调查点,通过对上海市 S智慧社区建设的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下辖辖区居民进行访谈,结合问卷,通过多元的利益主体全面地了解智慧社区建设的现状,收集一手资料,掌握智慧社区的基本情况,为本文提供更为多元的资料,本研究访谈了两个居委会的主要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参与智慧社区建设的相关领导和负责维护的城运中心人员,也通过访谈和问卷相结合的方式与社区居民进行了交流。当然,本文在写作过程中由于调查范围、访谈数量以及个人因素等影响,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研究结果的全面性和普遍性可能会受到影响。二是理论分析框架可以进一步完善,关于新制度主义理论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尤其是新制度主义中的社会学制度流派,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基础,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探讨研究,由于本人理论水平的局限,本文的理论框架深度不够,在未来研究中还需要不断深入和完善,不断强化自己的理论功底,使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更加紧密,文章更加具有说服力。三是创新点,本文提出了“柔性制度”智慧社区的治理理念,结合 S 社区“1+3+X”智慧社区建设模式进行研究,通过文献分析法和田野研究法,以新制度主义理论、网络治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力求为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研究贡献实用的对策,为优化智慧社区的建设与治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从而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在智慧社区建设中政府应当以一种“柔性制度”的思维方式进行管理,这一理念是否可以在更大范围适用以及推广,仍需要实践来不断检验。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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