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1.1 研究背景
以征税对象作为标准,税收可以分解为流转税、所得税、行为税、财产税、资源税等。流转税的含义是:与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按照这样的划分标准来看,营业税和增值税都从属于流转税的范围之中。营业税是指对于在国内提供的应该交税的劳务和转让无形资、或卖出不动资产的个人以及单位,对其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营业额进行征收的税种;所谓的增值税则指的是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的过程中产生的増值金额来作为计算税额依据来征收的税。
从 1994 年増值税正式在我国问世,长时间以来,中国对货物一直征收增值税,服务和不动资产征收的是营业税,还有对部分的货物主要征收消费税。在一定时期内,这样制度的闪光点是非常明显的。但是,现如今,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快车道,这种过渡性的税务制度的不足之处被渐渐暴露出来了。因此,在通过改革财税制度的结构来促进我国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另外,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做贡献,我国在”十二五”的规划纲要中正式的提到了将营业税税制改成了征收增值税的这一重大举措。
将营业税制度改成增值税制,这一重大的改革措施在我国税制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众所周知,现如今,我国在对商品、服务以及不动产进行征税的时候重复征税现象是很普遍的,而税制改革将这一顽疾消除了,税制的改革是通过优化结构来减轻税收的负担,是为了深化产业的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来打造完善的财税制度,这会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式转变以及调整国家的经济结构。2011 年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 号)文件以后,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邮政行业和电信行业的营改增措施的试点陆陆续续开始了,自此掀开了营改增在全国范围的内的开展。
自从这几个行业营改增的试点工作开始开始,各个地区的营改增措施都进展的很顺利,大部分也都实现了国家发布的文件中所提的将纳税人的整体税负情况减少这一目标。但事实情况是:营业税制改成征增值税制从开始到现在,有些内容还存在着空白之处,而且一些规定的内容由于一些客观因素的限制而受到阻碍。其中,建筑行业就是困难重重。自中国建国到现在,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人们有目共睹的,建筑行业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行业已经成为了我国财政收入中的一大支柱。
.............................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增值税因为它固有的特点,从 1954 年在法国开始实行时,就很快的被其他许多国开始效仿。根据数据统计克制,现在已经有 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实行了增值税或者类似性质的税务种类。也因为增值税在各国被广泛地开始实现,国际的学术界的学者们很早就开始了对增值税这一税种的深入研究。Kay 和 Davic[8](l990)提到,增值税的”自我执行”的特点是十分显著的,它的税制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换句话说,上部的相关企业的销项税额会是交接的下部企业的进项税额。Kay and King[9](1979)也提到,增值税发展迅速,但是它是有利也有弊端,它的优点是同时兼顾了财务的效率和公平这两点的平衡,也能促进各个企业专门针对经营管理的财务交易全过程量身定做的建账管理,同时对逃税漏税也有一定的缓解作用。增值税和其他税种相比,其成本过大。美国尽管是发达国家,但是至今为止增值税制度仍然还未能在美国推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增值税制度,唯独美国没有。但是,在美国,群众一直在呼吁国家实施增值税制度。Paul 和 Karen[10]认为,美国因为税收法律的频繁更改,当前的税制的存在,使得储蓄以及投资的刺激最小化产生了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增值税的推行会使得国家生产力和创造力都发生质的变化,从而为财政收入作出更大的贡献。Erik 和 Girbert[17],他们收集各个行业的收入的数据以及消费者支出的消费数据来分析计算,它认为若每年都用行业的收入视为国家的经济好与不好,那么增值税是弊大于利的;但是,从这一全寿命期上的影响来分析,增值税发展又存在着的优越性。
Alex[11](2014),他是对于 194 个国家和地区的统计与额外收集数据进行分析计算,他看出增值税的实施其与行业的投资的增长以及较低通胀水平、政府的支出占据 GDP 的比重有重要相关。泰特[12](1992)在他针对增值税实施的相关国家进行了研究分析,他指出增值稅实施的最佳条件应该是从商品的过程中都实施增值税。
Keen 和 Mintz[14](2004)对于增值税的纳税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指出标准的设置就是在该行业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使得管理支出尽量缩减,从而在收入和支出之间寻求到一个平衡点。而且,设置了纳税的标准后,标准内与标准外的企业必然需要不同的对待;因此,在进行标准的设定时候,要注意将这种不同的区别对待所产生的偏移控制到最小范围内。JongMin[15](2010),他对各种税制进行了剖析,在设定增值税这一税制时,应该让以让增值税最大化的缩小追赶、级联效应为目标Aureo[16]则是巴西的企业进为例,建立减税的模型对行了研究,结果认为,若增值税是在产品的全过程中的其中一个阶段进行征收,那么它的链条效应就会因此而大打折扣,严重的话都会消失。
.........................
2 建筑业改征增值税的基础研究
2.1 税制发展历程
2.1.1 增值税的引进及发展历程
增值税是我国流转税的一种,其中,商品的的增值税通常是依据其在流转过程中所增加的价值额度来确定具体的税额。增值税是一种常见的税种,世界各个国家级地区都会对部分商品征收增值税。增值税虽然可能有不同的名称及叫法,但是其核心都是以商品以及应税劳务作为纳税的直接对象,增值额则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因此,这一税种是商品在流转中所需缴纳的一种新型商品劳动税[1]。
增值税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 50 年代,法国首先对国内的部分产品在流转过程中征收增值税,此后,这一税种逐渐被实际多个国家及地区所沿用[2-3]。我国于 1979年开始推进增值税试点工作,尝试对部分商品征收增值税,此后,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颁布了一些列法案来完善增值税征收机制,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增值税征收制度[4]。1993 年,我国进一步扩大了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增值税成为了我国各级政府主要的税收来源之一,据统计,自 1994 年以来,我国增值税税收收入持续增加,目前已占据我国税收收入总额的 40%以上(如图 2-1 所示)。
...........................
2.2 “营改增”改革推进情况
1994 年,国务院经过研究决定对货物劳动税进行全面改革,对我国的建筑业营业税征收体制做出了如下调整:对于分包或转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其税费由总承包人按相关标准进行缴纳;工程进行转包过程中,视为发生应税劳务;工程的总金额由材料、劳务及其他物资相关费用之和来确定。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改革的正式启动。此后,我国对建筑业营业税征收政策做出了如下几点调整:工程总承包人不再担任扣缴义务人的角色;禁止对建筑工程实行分包等行为;对于跨省的建筑工程项目,税金的缴纳地点由劳务发生的地点所决定,及企业及相关人员需向劳动发生地的税收机构进行缴税。通过这些改革,我国建筑业营业税征收体制不断得到调整与完善,更加适应我国国情与行业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及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在营业税征收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因此相关机构与部门需要对我国现有的税收体制做出进一步的调整[8]。
2.2.1 主要财税政策变化历程
2011 年 11 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増值税试点方案》,这一试点方案是为了建立、健全税收制度,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完善,以此来推进我国的现代服务业的进步,这一试点方案是视作营业税改收增值税的整体指导文件来正式的拉开我国税改政策试点工作开始的巨幕,此后,政府部分又持续的颁布了许多的的相关通知说明细则。
建筑行业是一个对于国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行业,它在推动经济的发展、维持社会稳定的过程中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建筑行业也随之进入了快速发展使时期,各地的建筑工程总量持续保持增长。在这种环境下,政府需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来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从而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
.............................
3.1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研究 ........................... 24
3.1.1 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 24
3.1.2 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 25
4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采购和分包管理的影响研究 ..................... 35
4.1 工程项目部经济业务解析 ........................ 35
4.1.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关系 .............................. 35
4.1.2 项目部经济业务关系 ...................... 35
5 “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改进对策及建议 ......................... 43
5.1 总体层面的建议 ....................... 43
5.1.1 重视税改过渡期 ........................... 43
5.1.2 加强企业领导,组织员工培训 .................... 44
5 “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改进对策及建议
5.1 总体层面的建议
5.1.1 重视税改过渡期
对于建筑行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法案的实施来说,可以预料到的是,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相关行业中的各个单位和企业在管理和运营方式和体系上都会发生一个重大的变化,并不断发展和完善,直到重新稳定并达到均衡。但是在刚开始实行这一改革方案的时候,因为企业的管理体系和机制对此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反应计划,所以短期内会对建筑施工行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带来一段时间的痛苦时期。因此作为一家优秀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对此引起积极的重视,并通过构建领导班子自上而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来完成各种资源的提升和重组。因为要面临如何进行税务处置的问题,而且这一时期在财务和会计管理方面需要做出的处理方案的变化会对企业发展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因此这一税制改革方案实施这一时间段的过渡期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使相关企业能够有效地渡过这一改革的阵痛期,相关的组织机构针对之前的建筑业的老项目,对其采取简单计税的方式来征收增值税,这一方案可以有效使得老项目因为相关发票的获取数量太少、超过认证抵扣等之前可能出现的引起税额上升的问题免于发生。但与此同时,施工建筑单位也要从自身做起,积极实行财务和管理上的改革,为能够平稳渡过这一税制改革引起各项变化的阵痛期。对于人员配备的方面,企业要加强相关改革内容各项方案的培训和学习;对于软硬件相关内容上,要注意通过购买相关税控设备或和增值税相关的各种软件,来发展和完善自身的应用系统;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方面,企业对此要引起重视,尽早完成各项相关的税负改革和测算方案,并研究在新的税制改革方案下应该采取何种方式来更加高效合理的进行生产和运营,以此实现降低税额并且获得最大利润的目标方案。
.........................
6 结论与展望
6.1 结论
本论文主要研究了营改增前后施工建设企业税负情况的变化,从建筑单位具体的经济业务活动出发来系统地分析施行营改增之后其各方面变化情况,包括项目管理与财税管理等方面,所得结论为: (1)营改增的实施改变了建筑业的发展模式,转变了其项目造价机制,即开始实施价税分离制,具体则体现在建筑公司项目组成,费用定额,要素价格,指数指标等方面均发生了改变。将营业税取缔而统一实施增值税,对建筑业上下游公司增值税链条的打通非常有利,同时有助于建筑业各方税负水平的协调统筹,对建筑市场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也非常有帮助。
(2)因为增值税专票可以将企业真实业务活动更准确全面地体现出来,且增值税发票认证,开票,申报等要求更高、更严,其违法成本更高,所以建筑市场在营改增之后其违法违规现象会显著降低,市场秩序会更加规范。因此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建筑市场的稳健发展非常有利。建筑公司在其经营管理中,实施营改增会使其内部管理方式日益改进和完善,从而更好地适应新税制要求,而专业化建筑公司则会将自我竞争优势更充分地展现出来,并获得更快速的发展与进步。
(3)营改增使得施工企业财税管理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其会计处理方面。营改增之后,建筑公司新购资产,各项成本费用和收入等因为必须将其涵盖的增值税部分扣除,因此其账面数目都会有所降低。对应的,建筑公司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亦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企业税负上,通过计算而构建了可将营改增前后建筑公司税负变化情况反映出来的函数关系图,此曲线图划分成了三大区域,即税负降低区,税负不变区,税负增加区,建筑公司则可结合项目或企业财务数据来预测计算,从而将其税负改变情况直观地体现出来,函数关系图显示”营改增”能够对于建筑业税负重的情况进行改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