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4节点城市水资源使用效率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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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1720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经济管理论文,笔者认为生态效率与经济效率发展不协调,四市的生态效率较高,而经济效率较低。未来要更加注重社会、经济、生态的多元协同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环境质量,必须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对于造成流域水资源污染的企业必须加强整治,对当地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在短期内会给当地经济带来压力。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凸显,影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流域水资源产权不明晰,主体间利益关系难以调和,导致水资源矛盾频发。国家高度重视水环境安全,为保护水资源做出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通过横向补偿等方式做好上下游地区间水资源补偿。生态补偿机制对输入、输出双方进行利益调配,化解矛盾冲突,促进流域协同发展。
2018 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上中下游互补合作和省际协同,通过引导性奖励支持流域生态补偿模式探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切实提高生态补偿效果。2020 年 12 月 26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一次对流域事务明确立法,开创流域法律体系先河,为我国解决长江流域生态补偿问题提供法律借鉴。长江保护法明确提出,要提高生态补偿投入力度,特别要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我国水资源生态补偿起步晚,法律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补偿标准。目前还没有有效的生态补偿协调管理部门,多由政府代管流域相关事务,水资源生态补偿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和保障,生态补偿进程进展缓慢。我国多个省份在具体的流域生态补偿项目中,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了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不同形式生态补偿政策。但在实践中政府作为唯一主导者,市场参与度低,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为流域生态补偿几乎唯一来源,方式单一,资金有限,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协商期长、效率低下。本文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进行研究,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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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污染付费思想
早在 19 世纪 70 年代,美国的拉尔森等提出了湿地开发补偿模型。在湿地开发过程中所造成的的损失要进行赔付。19 世纪 20 年代,外部性理论的提出,奠定了生态补偿的理论雏形。19 世纪 70 年代,美国在资源使用过程中,提出“谁使用谁付费”。1970 年,欧共体制定水源、河川保护条例;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必须付出相应代价,“污染者付费”思想深入人心。20 世纪 80 年代,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德国等 20 多个国家共同探讨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利益主体划分及实施措施。20 世纪 90 年代,西方学者在补偿主体相互关系、补偿模式、作用机制等进行了细致研究,推动了生态补偿进程。
(二)运行机制分析
根据水质、水量、洪水控制的不同,从流域实际出发可以实施不同的水资源保护措施。(Tang et al.,2012)①。庇古税在刚开始实施时更多出于经济目的,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程度,通过收费的方式调节效率问题,伴随产生了良好生态效果。科斯提出要明确水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解决产生的负面效应,实现社会效率最大化(Pagiola,2008)①。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可能是“钱花了,没有什么变化”,出现“缺乏额外性”。资源总量有限,对生态补偿加大投入,那么其他能产生更高经济效益的活动可能面临资金不足的压力,那么这种生态补偿所带来的总的社会效益并不是最大化的经济产出,也就是说并非是最有效率的(Ferraro & Pattanayak,2006)②。
(三)研究重点
国外学者从本国实际出发,侧重于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具体实施模式、补偿标准设定、基础补偿理论及运行机制分析、生态补偿价值及其评估等方面展开研究(Young & Collie. ,2009)③。生态系统在承载力范围内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但人口的急剧增长和资源的快速消耗,导致生态系统压力增大甚至超过其最大的供给能力,必然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损害,水资源作为人类生存的必要基础,必须通过诸如生态补偿等方式,来实现对水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系统稳定(Bennett et al,2005)④。哥斯达黎加早在 1995 年初就拟定了水资源生态补偿计划,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经验借鉴(Pagiola et al.,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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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相关理论基础分析

第一节 流域生态补偿效率定义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将效率定义为“浪费最少,或者现有资源用得最好”。生态补偿要是最有效率的,必然会产生最大社会福利。不仅是与生态补偿过程直接相关的利益主体能得到利益最大化结果,而且要产生能带给间接相关者正的外部性。但是由于社会福利难以估计,因此整体是否达到帕累托效应并不确定。因此,实际上所谓的生态补偿效率通常指在补偿实施后各个利益主体自身是否觉得效益有提升或者福利有增加。
效率是进行生态补偿必须要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资源总量有限情况下,必须使得资源效益得到最大化发挥。流域生态补偿包括投入和产出两端,投入端主要是指政府、企业及各种基于各种原因投入的资金、技术、人才,产出端则包括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①生态补偿是为了实现社会、流域或者其他区域内的资源环境的公平,调节各个利益主体的矛盾,最终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必须要加强投入端和产出端的协调对接,协调好权利和义务关系,有利于双方保持长期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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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流域生态补偿效率标准
要想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必须构建统一标准。虽然相关学者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如科斯理论、补偿外部性、机会成本法等。然而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仍存在许多问题,如方法简单、标准不一,在政府行政主导下,这种现象尤为突出,生态补偿尚未形成完整体系②。
生态补偿要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忽视社会公平等深层次原因,社会价值与所付出成本的差值不存在提高的情况下,标志资源的最大化利用①。生态补偿标准要起到引导补偿实施的作用,必须重视效率和社会公平。 关于生态补偿标准,目前主要包括成本有效性和预算效率这两个方面:
一、成本有效性
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下,生态补偿效率的标准之一为成本有效性。成本有效性是指由于资源有限,利用方式改变所带来的机会成本的大小,通过明确某项生态补偿的机会成本,衡量实施效果的有效性。当成本相等的情况下,某项生态补偿措施能得到更大的效益产出,或者在同等补偿效果下,某项补偿所耗费的成本最低,则认为这项生态补偿措施达到成本有效。
成本有效性具体又可以从决策成本效率、产出成本效率、及执行成本效率来考虑。在实际中,决策问题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明确后续进展问题,但是决策成本衡量涉及人力资源耗费等诸多不可控因素,难以准确可靠计量。决策成本与其他成本是一个动态平衡过程,要实现其他产出的高效可能会导致决策成本的提高。因此要实现总体成本有效,也必须建立合理的测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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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流域生态补偿效率测度指标体系构建 ................................. 14
第一节 指标体系的筛选方法及程序 ................................ 14
一、指标体系的筛选方法 ..................................... 14
二、指标筛选的程序 .................................... 14
第四章 长江流域 4 节点城市的实证分析 ............................ 23
第一节 长江流域简介 ........................................... 23
一、长江流域整体环境简介 ................................ 23
二、长江流域节点的选择 ................................ 24
第五章 长江流域 4 节点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比较分析 ............................. 34
第一节 社会效率比较分析 ................................... 34
第二节 经济效率比较分析 .................................... 34
第三节 生态效率比较分析 ................................ 36

第五章 长江流域 4 节点水资源生态补偿效率比较分析

第一节 社会效率比较分析
如图 5.1 所示,2012-2018 年,四市的生态补偿社会效率总体呈上升态势,城市间之间差异明显。镇江的社会效率最高,宜宾最低,宜昌市和九江市的社会效率水平较为接近,位于中间水平。总体来说,长江流域偏上游地区水资源生态补偿社会效率偏低,而下游地区偏高。这不仅与上中下游地区自身发展状况有关,同时也表明在制度设计、投入力度方面存在差距。中上游地区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社会效率水平,向下游地区靠齐,实现整个长江流域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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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第一节 结论
一、区域内部各维度发展不平衡
生态效率与经济效率发展不协调,四市的生态效率较高,而经济效率较低。未来要更加注重社会、经济、生态的多元协同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环境质量,必须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对于造成流域水资源污染的企业必须加强整治,对当地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在短期内会给当地经济带来压力。在未来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必须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找准转化路径、强化制度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履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促进经济快递发展的同时,有利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流域生态补偿发展不平衡
四市的生态、经济、社会和综合效率都得到较大提升,表明各市都在积极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环境质量,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创新社会治理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但各个维度指标数量值差距较大,上游生态补偿综合效率较低,下游较高。这不仅与自身发展水平相关,也说明地区在投入力度方面也存在差距。在推进生态补偿进程中,必须强化协同发展思维,因地制宜,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多元化的具有区域特色的补偿制度,最大程度发挥各地资源禀赋优势,推进协调发展进程,更加注重生态补偿的公平投入,自觉肩负起自身责任,实现流域上中下游的协同发展。
三、流域整体生态补偿效率水平较低
经过实证分析得出,4 市的综合效率总体呈上升态势,但是宜宾市、宜昌市、九江市和镇江市的综合效率数值偏低,数值多在 0.5 以下,这说明现行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存在较大局限性,各方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要进一步完善顶层制度,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地方政府要更加积极有为,加强省际合作,促进相应补偿机制的完善和落实。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地区实际精准施策,明确各个利益主体责任,加快生态补偿进程。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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