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MPA论文,本文通过分析吉林省信用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深刻地感悟到吉林省当前信用立法方面的欠缺以及大数据时代瞬息万变的信用市场模式,信用建设改革迫在眉睫。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多种行业都在朝着互联网方向转型。在社会生活中,各种失信活动如不良借贷等都可以在互联网平台轻松实现,这对网络金融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构建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在当代变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完善,信用指标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对于掌握社会信用信息的各个职能部门而言,不管是所掌握的文字、图片,还是音频、视频类信用信息都可以作为关键数据进行录入存储。此外,通过网络得到的第三方数据也是信用平台建设中数据的又一来源。针对多样化的形式以及海量的信息数据,必须对其展开更为全面、更系统的充分挖掘和分析。从中提炼出具有高价值的信息,用于满足处于动态发展中的、不断显著提升的各种类型的信用信息建设需求,保障快速的数据分析能力以及发掘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MPA论文怎么写
从吉林省当前的情况来看,大数据环境推动了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的转型发展,信用体系的建设直接影响了吉林省经济转型发展的步伐。如今,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较为中层的发展阶段,存在一些失信现象。例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始终在不断攀升,互联网借贷平台跑路倒闭或者恶意诈骗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学界关于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相对较少,针对大数据背景下的研究也有一些空缺。随着国家对大数据、互联网以及云计算等一系列新兴产业的高度关注,“大数据”的思维逐渐融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相关部委对全新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予了重点支持,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进入到信用大数据的新阶段。
........................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首先,选择大数据背景下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研究主题是很有意义的。如今全国各地都在进行社会信用法治化建设,大数据技术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市场经济模式,全国各地都在通过各种措施推动市场信用监管。吉林省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还存在很多问题,市场上存在很多失信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很多金融机构和个体表面在做互联网金融,实际却运用大数据技术利用数字经济的缺陷在互联网上吞噬客户财产,侵害人们的合法权益,让经济市场更加混乱,吉林省市场监管的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数字经济让信用违法行为更容易发生,同时也为信用监管提供了更多的条件。吉林省政府目前也出台了很多制度与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构建信用吉林。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有一些存在明显不足。笔者在本文中对大数据背景下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具体的研究和分析找出吉林省在社会信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意见,为完善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略尽绵薄之力。
1.2.2实践意义
在全国范围内,吉林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较早,在大数据技术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也积极尝试做出改革来适应时代的变化,但如今各行业部门之间还是存在较大的数据壁垒。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历了由省商务厅到省金融办再到省发改委进行主导的几个阶段,如今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全面接管这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工作中,吉林省从政府开始率先营造讲诚信的环境,政府首先要兑现自己做出的承诺,要求政府官员不仅要理清旧账也要兑现新账。吉林省从政府方面提出了守信用践承诺的工作方针,并正在逐步建立失信惩治机制,改革吉林省的征信系统,争取让每一件事情都做到可以溯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市场经济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吉林省各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构建信用社会对于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社会欺诈行为、提高社会资源配置能力都有重要意义。
..........................
第2章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
2.1.1信用的概念
《辞海》中对信用的解释是“诚实、不欺,遵守诺言”。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实践中,信用主要有三个层面的含义。从伦理道德层面看,信用讲的是在经济以及社会活动中,参与这些活动的个体之间能够彼此诚实相待严守信用,践行社会道德公约,构建以道德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从法律层面来看,《民法通则》中有“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的规定;《合同法》中也有“当事人对他人诚实不欺,讲求信用、恪守诺言,并且在合同的内容、意义及适用等方面产生纠纷时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合同”的规定,这都是信用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典型表述;从经济学层面来看,信用的本质是一种借贷行为,是有条件的商品或货币的转让行为,当事人之间更多得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
2.1.2社会信用体系
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又称“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常以一国的市场规范为基础,以构建一种可适应信贷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实现一国经济模式从市场经济转向信用经济。从传统的以现金支付为主的市场交易模式逐步转向以信贷为主的市场交易模式,是一种健康、良性的经济发展趋势。社会信用体系的确立,也是一种新的市场制度,它能在某种程度上推动社会资本的形成,从而使一国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从而扩大市场。
................................
2.2征信与征信体系
2.2.1征信的概念
征信的含义是按照规则对社会生产活动中的个人和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和加工,向外部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或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3】第三方负责征信的组织机构能够依法、客观地收集和记录个人和公司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信用信息。征信系统的建立,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得以正常运作,同时,征信系统对企业、个人的行为进行了制度上的制约,促进了我国的诚信环境持续健康地发展。
2.2.2征信体系
征信体系是征信体系是指信用相关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具体包括了征信系统、信息采集、信息中介机构与信息市场、征信产品与服务、征信监管等方面。其目标是在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制度与安排,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
征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环节。社会信用体系是目的,征信体系是手段。征信体系建设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提供信用信息产品,使金融交易中的授信方或金融产品购买方能够了解信用申请人或产品出售方的资信状况,从而防范信用风险。【4】同时,准确地识别企业和个人的身份,并保持他们的诚信纪录,有利于形成一种约束机制,促使企业和个人保持良好的信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逐步扩展,其建设内容还涵盖了质量检测、财务和税务等诸多部门的组织,对其进行监管、处罚和奖励等。
...........................
第3章大数据背景下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和发展现状...............12
3.1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历程...................................12
3.1.1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起步阶段............................12
3.1.2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阶段........................12
第4章大数据背景下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7
4.1吉林省农村普惠金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17
4.1.1大数据背景下吉林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17
4.1.2吉林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工作现存问题及成因..................19
第5章大数据背景下提升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25
5.1完善吉林省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25
5.1.1完善信用相关法律.....................................25
5.1.2建立行业信用规范制度.............................25
第5章大数据背景下提升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5.1完善吉林省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5.1.1完善信用相关法律
当前环境下,信用立法已经是大势所趋。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网络信息诈骗、恶意贷款等现象频繁发生,给人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面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信用危机,广大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都期望用法律的形式对失信者进行强有力的约束。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面临的严重问题是信用法律中失信边界界定模糊,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一些失信违约的问题上,没有清楚的法律条文对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做出界定。纵观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信用立法情况,各个地区的失信违法标准都有所不同,这也导致了社会信用建设立法混乱的局面。在这种环境下,吉林省应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对处于模糊边界的失信违约行为进行进一步细分,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或财产损失的程度对失信行为进行更为严密的界定,针对不同级别的失信行为给予不同的惩戒措施。立法过程中应该以维护多数人的利益为宗旨,逐步将道德评判的标准转化为明确清晰的法律规范,减少道德评判的主观性和不稳定性。吉林省的社会信用立法应该因地制宜先于全国统一立法,尽早建立适合吉林省的法律规范,进一步规范吉林省的信用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也可以作为信用立法试点地区为全国统一立法做出尝试,一些有效的法律措施可以为全国统一立法提供借鉴价值。
MPA论文参考
5.1.2建立行业信用规范制度
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社会信用包含的范围很广泛。因此,完整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各个行业都应该积极建立行业信用规范。以商业领域为例,这是我国较早发展行业信用规范的一个领域。在企业日常的交易活动和经营过程中,商品或服务的交付和资金到账之间往往有延迟,由此产生了商业信用,即因为延期付款或预收账款而形成的信贷关系。大量经济学研究表明,商业信用在金融危机时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帮助企业缓解了融资压力,并且扩大销售额实现了业绩增长。在商业领域目前有很多信用规范来约束失信行为,促进商业信用健康良好地发展。在很多其他行业中,信用体系建设起步相对较晚,也没有形成稳定成熟的发展体系。
...........................
结论
本文以大数据时代为背景,基于大量的文献研究和相关网站的信息阅读,结合吉林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案例深入分析了大数据环境下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着重分析了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现状,指出了现存问题并根据实际经验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通过分析吉林省信用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深刻地感悟到吉林省当前信用立法方面的欠缺以及大数据时代瞬息万变的信用市场模式,信用建设改革迫在眉睫。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并且首次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通过完善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机制就是推动吉林省社会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大数据技术所带来的跨区域互联共享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不同地区信用信息的平等化建设,解决区域发展并不平衡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在根本上可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有利于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在大数据技术推进运用、政策制度发展完善等方面吉林省还有很多薄弱环节,希望在政府、信用服务机构、信用监管部门、相关企业和信用个体的共同努力下,吉林省的社会信用体制改革可以取得更显著的成效,早日建成守信文明的信用环境,促进吉林省市场经济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