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审计论文,本文以相关理论与概念为基础,对J区R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案例进行阐述,从多个角度提出了J区R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针对性提出优化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和建议。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2015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明确提出审计全覆盖这一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以及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2017年初,中办、国办再次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给国企国资审计提出新的要求,明确了要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所到之处,审计也要同步跟进。
审计论文怎么写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运而生,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和规范发展等三个阶段,从国企厂长(经理)承包经营制审计到后来的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实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使得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它既是对事的审计又是对人的审计,并且更加侧重对人的审计,通过对资金、项目、政策的审计来实现对人的评价。它遵循“该干什么、干了什么、干得怎么样”的审计思路,以领导干部的职责权力为出发点,顺着领导干部职责履行的方向去开展审计。同时,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审计的边界是无限的,我国关于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管理决策所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方面的法规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增加了责任界定的难度。鉴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综合性、责任界定的复杂性以及审计标准的多重性,如何做好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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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评述
1.2.1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没有经济责任审计这种模式,却有与之相似的“绩效审计”、“社会责任审计”,学者们对于“责任”方面的理论成果也相当丰富,对研究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有一定的启示。
1.2.1.1有关绩效审计概念的研究
1948年,美国学者阿瑟·肯特提出“绩效审计”的概念,此后学者们对此展开了深入研究探讨。1986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明确指出,应当对国有企业进行绩效审计,与此同时,各国的审计机关为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因而设立了专门的职能机构。国外的审计研究中,学者们更加注重社会责任这个概念,Hetherington J.A.C(1973)是首个解释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学者,认为企业关注社会责任对企业经营管理很有帮助,从审计对象的角度来看,还可以延伸到环境审计、绩效审计、社会责任审计等领域[1]。R.E.Brown(1992)等人提出,为了使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共资源的使用和使用结果,绩效审计是一种很好的方法[2]。
1.2.1.2有关绩效审计作用与发展的研究
Wad dock,Sandra和Neil Smith(2000)提出社会责任审计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社会管理工具,它不仅能够促进管理者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且能降低企业风险,促进绩效审计有效发展[3]。Morin D(2001)研究发现,通过绩效审计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提高对社会公益机构的认可度,进而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管理的认可度,从而促使企业实现自身的价值[4]。Kreklow RS.(2007)认为,在政府高层领导者作出相应的决策时,绩效审计是一种很好的借鉴,可以起到参考作用,为决策者做出选择提供有益的帮助[5]。Guthrie Parker(2007)把绩效审计形容为一种社会机制,认为其是有着一定的拓展能力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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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概述及理论基础
2.1相关概述
2.1.1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人”的审计,在全球范围内,只有我国是有对“人”的审计,这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他审计最本质的特征,它监督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是否到位,在促进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方面的作用无可替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明确规定,所谓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
2.1.2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及形式
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审计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两种:一是以政府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二是以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审计。本文所选取的案例是以政府审计机关为主体开展审计,J区审计局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对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或离任后进行,一般来说,主要是任职期间审计,也就是领导干部在任的时候对其进行审计。按照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求,主要划分为以下5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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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理论基础
2.2.1受托审计理论
在受托审计理论这一观点上,中外学者对于受托责任的理解是多样的,从狭义角度来看,我们认为受托责任指的是报告说明责任,承担责任者就其行为过程和结果向有关方面说明责任等行为。受托责任还可以进一步解释为是在委托关系建立后产生的,一种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关系,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尽最大的善意、采用最经济有效的办法并以最严格的态度履行其委托义务。198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在我国成立,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审计制度应运而生。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是政府运行中所负责的对象,而国家审计正是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后再将经济监督的权力委托给相应的审计机关,以此来代表和维护人民的最终利益。总之,建立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先决条件,而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方式,也是维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根本所在。
2.2.2权力制衡理论
所谓权力,归根结底就是一种政治力量,这种力量伴随着国家政权、国家管理、国家政治关系而产生,是依据一定的机构、制度和法律法规来行使的强制力。同时,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又具有一定的权力制衡作用,作用于权力客体以达到一定的利益。公共权力应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对有价值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一直以来,腐败现象在人类历史中是与公共权力共存的顽疾,只要设置了公共权力,就必然存在权力腐败现象,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路径,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公共权力体系,不仅可以监督权力使用者保持廉洁,也可以促使公共权力的公平使用,从而保障整个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审计法定监督职能,使国家审计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和宏观监督功能,也让审计成为国家监督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9年两办修订的《规定》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就为加强审计监督和制约权力提供了政治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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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J区R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分析................................13
3.1 J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概述................................13
3.1.1经济责任审计主体.................................13
3.1.2经济责任审计流程..........................13
第4章J区R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及成因...........................31
4.1审前准备阶段..................................31
4.1.1审前调查不足,缺乏多部门协作...............................31
4.1.2审计成员专业单一,组织方式不科学..............................31
第5章优化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37
5.1科学筹划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准备环节....................37
5.1.1充分做好审前调查................................37
5.1.2优化审计组织方式.....................................37
第5章优化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5.1科学筹划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准备环节
5.1.1充分做好审前调查
审计论文参考
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既要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信息,又要考虑到企业的行业背景、发展潜力和关键领域的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审计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并牢牢把握住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的同时,要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制定出符合企业特点的审计方案,防止“同质化”。J区审计机关要提前对被审计国有企业的相关文件搜集、整理,掌握J区政府关于企业发展规划、经营业绩目标、招商引资政策等相关政策方向,为判断J区被审计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政府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供依据,从而更好地开展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1.2优化审计组织方式
(1)提前谋划审计计划。为保证J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序开展,J区审计机关应主动与组织部门、纪委监委及时沟通交流,提前对审计工作重点和项目计划进行确定,联合商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在制订计划草案时,对年度工作量进行科学测算,适度留有余地,并通盘考虑专项审计、绩效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等其他审计项目,整合审计资源,避免重复审计。
(2)规范委托程序。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审计对象区分轻重缓,实行A、B、C分级管理。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时间的长短,合理规划、应审尽审。同时,明确审计范围、突出重点审计对象,将J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共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纳入审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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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结论与展望
6.1研究结论
本文以相关理论与概念为基础,对J区R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案例进行阐述,从多个角度提出了J区R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针对性提出优化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和建议。主要得出如下结论:
(1)通过阅读文献,结合现状,对J区R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分析发现,就审计本身来说,存在审前调查不足、审计组织方式不科学、证据收集过于依赖企业财务数据、忽视企业财务风险、缺乏细化评价标准、部分经济责任难确定、审计方式落后、审计结果滞后、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审计整改督办不力等问题。这也是当前J区审计机关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2)结合当前J区审计机关开展R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J区审计机关今后对本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做好中、长期的规划和统筹。因此从审前准备阶段、现场实施阶段、报告终结阶段这三个环节提出了充分做好审前调查、优化审计组织方式、注重审计方法创新、加强审计程序控制、建立科学指标体系、明确责任界定原则、推动审计工作信息化、合理规划任中与离任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公开、完善审计整改监督机制等优化建议,为之后J区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提供参考方向。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