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公司财务舞弊审计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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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3038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审计论文,本文采用的理论基础包括舞弊三角理论、成本效益理论及委托代理理论。首先,本文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在财务舞弊成因、识别、治理等方面的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其次,阐述了财务舞弊审计的相关定义、特征和强化财务舞弊审计的现实意义。再次,全面剖析大智慧公司财务舞弊案的相关基本情况,深入探讨大智慧公司财务舞弊未被审计识别的原因。

第 1 章 引 言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财务舞弊问题一直是国内外证券市场、审计理论界及实务界所关注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济越发展,会计信息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就越明显,正因如此,有偏差的会计信息会对资本市场产生无法预计的影响。财务舞弊问题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频发,不仅降低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期望,而且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成为经济良性发展的障碍。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只有短暂的几十年,但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舞弊问题却屡见不鲜,引起了广大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

西方国家资本市场发展较早,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事件出现较早。美国著名的安然事件掀开了资本市场会计舞弊的帷幕,之后环球通讯、施乐等公司纷纷承认了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情况,引众哗然。面临如此情况,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揭露会计舞弊的态度要更加积极。美国的反虚假报告委员会(COSO)曾发布关于美国 1988 年至 2007 年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的分析报告,对美国上市公司进行财务造假的手法、动机、特征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研究总结,对各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甄别防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间,我国的证券市场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逐步发展了起来。《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一系列有益于资本市场稳步发展且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得以颁布,对维护资本市场的“三公性”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财务舞弊的问题并没有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而消失,反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以更加复杂的形式表现了出来。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市场查处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违规案件数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从“银广夏”、“红光实业”、“蓝田”到近年来的“欣泰电气”、“金亚科技”、“华锐风电”,上市公司的舞弊手法可谓花样百出,有虚增收入、少计成本,也有提前或者推迟确认收入、转移费用,更有通过资产重组或者利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较为复杂的手法。会计技术的不断更新,在某种程度上也丰富了财务欺诈的技术手段。但是,一些防治财务欺诈的方法难以跟上欺诈技术更新的步伐,从而产生漏洞使得一些舞弊手段有机可乘。舞弊手法趋于隐秘并且手法更加多样复杂,舞弊形式更加层出不穷,因此对会计舞弊的甄别带来更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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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财务舞弊的研究己经相对完善,但在体制进一步完善的同时仍然无法遏制严重的财务舞弊案。本文通过对国内外财务舞弊相关文献的收集、整理,从财务舞弊成因、财务舞弊识别和财务舞弊治理三个方面对文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以帮助审计人员有效识别并防范和治理财务舞弊现象的发生。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财务舞弊成因研究
AICPA (1987)分析认为,由于管理层去满足企业盈利预期的压力较大,因而新上市的公司会有更大的财务报告舞弊风险。
Kinney.W.和 Danie.L.(1989)的研究发现,与各项财务指标较为正常的公司相比,被财务困扰的企业管理层更有可能舞弊,以掩饰其所面临的暂时性财务困难。
Jensen(1993)分析得出结论,当上市公司由一人同时担任董事局主席和首席执行官时,其内控机制发挥效果的可能性大为降低,这是由于董事会丧失了有效发挥其关键职能的机制。
COSO(1999)在一项报告中指出,上市公司舞弊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制止业绩的大幅下滑,而有的公司则是为了保持较好的业绩增幅。
Zabihollah(2005)分析并得出结论,财务报告的舞弊动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满足企业所有者对上市公司销售额或净利增长的期望、获取在交易所上市的资格或者避免被退市、避税、掩盖资金管理混乱的事实、隐瞒管理上的缺陷。

2.财务舞弊识别的研究
Bell and Carcello(2000)总结了进行财务舞弊公司的特点如下:有成长过快、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对盈利过分追求。运用回归分析法,得出了财务舞弊公司大多具有相似的特征,并且舞弊的手段类似的结论。
Spathis(2002)分别以是否进行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和分析,总结出了发生财务舞弊公司的共同特征,建立了财务舞弊识别的模型。
Jian Ming(2003)研究了一些大型的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案例,总结了可能出现财务舞弊公司的特征,提出了使用概率分析的办法发现可能进行财务舞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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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概述及理论基础

2.1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概述
2.1.1 财务舞弊审计的相关定义
1.财务舞弊 审计准则对财务舞弊欺诈进行了这样的描述: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等利益相关者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者非法利得而故意为之的行为。舞弊具有如下特征:在动机上,具有维护切身利益的或者获取不正当权益的不良动机;在手段上,采用故意制造虚假会计资料等手段;在形式上,为了达到掩饰真相的目的,进行欺诈,不易被察觉;在性质上,属于特殊风险事项,需要被审计单位及相关方高度重视。
2.财务舞弊审计
舞弊审计是指为了防止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相关人员为了获得不当利得或为了自身伴随组织获取非正常利益而采取不正当手段使组织整体利益受损,审计工作者使用检查、询证等审计方法进行取证并向委托者出具具有公信力的审计报告的一项经济监督活动。
舞弊审计的工作方向是对那些故意变造记录及采取不法手段侵占资产的行为予以披露,不论舞弊牵涉的数额有多大,其影响都是恶劣的。鉴于舞弊并非经常发生,故而舞弊审计的方法更为具体,因为那些被有意隐瞒的事实必须得以揭露。
根据审计准则中有关财务报表舞弊审计的相关条款,审计人员的职责包含计划、组织、实施审计程序来获得有效的保证,判断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异常项目,是否是由故意行为而导致,在风险评估中应考虑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和资产被侵吞等风险因素。影响财务报告舞弊形成的风险因子可划分为:管理层的职业素养和对内控机制的影响、行业现状、营运状况和财务的平稳性;影响财产侵吞的风险因子有财产对于侵吞的敏感程度。
审计人员应时刻关注可能反映违法(规)行为的线索,对于存在违法违规嫌疑的行为,审计人员应进行严格查验,包括:对这些行为存在的概率、已实施的监控、以及对控制环境开展的综合测评。诚然,审计师应采取上述措施对所有异常线索进行查验。在判断舞弊发生的概率时,应对那些安全程度较低的资产予以重视。某舞弊理论阐述,在诚实品质不足,工作强度适中,并留有舞弊机会的情况下,实施舞弊的概率大约占五成;当诚实的道德品质不足,工作强度又很大,且存在较多的舞弊契机时,上述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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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财务舞弊审计的相关理论
2.2.1 舞弊三角理论
该理论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鼻祖、曾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史蒂文·阿伯雷齐特提出。他指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三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像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着火源、可燃物、助燃物才能发生一样,上述任何一项要素的缺失都不可能使得企业有机会进行舞弊。
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共同作用促成了企业的舞弊欺诈行为,这三者也是美国的反舞弊准则提醒注册会计师应该关注的舞弊产生的主要条件:
1.压力要素:压力要素是企业进行舞弊的行为出发点。促使个人为其自身利益而进行舞弊的压力大体上可分为四类:经济压力,工作压力,不良的嗜好和其他压力。
2.机会要素:机会要素是指可进行舞弊欺诈而又能采取适当措施不被察觉或能对惩罚予以规避的时机,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内部控制缺乏察觉企业舞弊行为的预警体系,无法衡量工作的质量,惩罚机制缺失,信息对称性较差,能力低下和审计制度不完善。
3.借口要素:有了压力动机并获得相应机遇之后,真正促使企业舞弊形成的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借口,即企业舞弊者必须以恰当的理由,在本人认可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层面对企业舞弊行为予以合理化,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切合实际。被企业舞弊者经常使用的理由包括:这是我应得的,这笔资金我肯定会归还的,我不是为了我自己,用途是合理的等等。
总之,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共同作用,使得企业舞弊行为得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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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大智慧公司财务舞弊审计案简介 ................................ 12
3.1 大智慧公司介绍 ............................ 12
3.2 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 13
3.3 立信对大智慧年报审计的基本情况 .............................. 13
第 4 章 大智慧财务舞弊未被审计识别的原因分析 ........................ 16
4.1 接受关系密切客户业务委托削弱审计独立性 ...................... 16
4.2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失控 ................... 17
第 5 章 大智慧财务舞弊案的审计教训 ................ 23
5.1 事务所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关系密切客户影响 ...................... 23
5.2 注册会计师应实施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 .......................... 23

第 5 章 大智慧财务舞弊案的审计教训

5.1 事务所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关系密切客户影响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是该行业的一个典型特点,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质表现,

也是这个行业发展的关键所在。这不仅体现在委托代理关系所呈现的形式上的独立,也体现在注册会计师不能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保证其能够客观公平进行执业方面。对于任何一项审计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保持其审计独立性的能力较差,那么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可靠程度也必然会受到质疑,进而产生严重的后果。
在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内部股权结构状态下,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管理并没有实现分离,审计的委托人实际也是被审计的客户。在这种情况下,审计的独立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 2013 年大智慧公司的股权结构可知,仅张长虹一人就占公司股权的 56%,张氏三兄妹的合计持股占公司股份的 63.95%。大智慧公司委托立信审计实际就是被审计方以委托方的身份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立信的独立性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另外,立信事务所在对大智慧公司连续多年的项目审计中,没有及时更换关键项目审计人员,这就导致审计人员与大智慧公司的关系过分密切,从而对相关关键审计项目人员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事务所应当吸取相关教训,谨防注册会计师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定期更换关键审计人员,防止因独立性受到影响而不能有效识别上市公司舞弊,造成审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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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大智慧财务舞弊审计案的启示

6.1 增强注册会计师责任意识,强化专业能力水平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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