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的伦理与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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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8293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一、互联网广告业态概述

(―)互联网广告的兴起与发展

自1997年我国第一条网络广告发布至今,中国的互联网广告经过近二十年的迅猛发展,体量和影响力日益增长,互联网己成为广告业的重要载体。2014年,我国互联网广告的营收规模已逾1500亿元,超过电视广告与报纸广告营收之和,成为广告业份额最大的分支。根据艾瑞数据,2016年,中国网络广告年度市场规模为2769亿元,同比增速仍高达29.7%,发展前景依然被十分看好。

历史并没有给予稚嫩的互联网广告业善待。伴随着互联网第一轮经济泡沫破裂以及美国纳斯达克股市的下跌,2001年,互联网经济步入长达两年的寒冬。萧瑟的外部环境使得整个国际上的网络广告的发展受到制约,因为对互联网缺乏信心,广告主大幅缩减网络广告投放,美、英、德、日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网络广告营收在这一时期都出现大幅下跌。我国的互联网广告也同步进入调整期:一方面,受国际环境影响,我国网络广告市场遭遇寒流,增长率空前低迷,直接导致广告营收缩减,互联网企业面临巨大生存压力;另一方面,各大互联网企业积极调整经营中心,抛弃之前涌入资本市场疯狂圈钱的策略,主攻“盈利”与“现金流”,尝试在技术、产品形式、运营方式等方面争取突破,为下一个发展周期积攒能量、蓄势待发。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互联网广告的体量规模自2007年超过100亿后长期稳定在高增速,于2005年超越500亿,到2015年更是高达1500亿。简单的数据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事实上,互联网广告产品大有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各种新产品层出不穷,各色新形式的互联网广告产品被纳入营销体系,丰富了网络广告市场的构成。同时,这一时期产生的诸多新平台也推进了互联网广告的新气象,例如视频网站引发了视频广告的勃兴、游戏网站和SNS网站引发的“植入”潮以及以二维码为代表的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引爆的移动应用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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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广告的具体表现形式

​依靠技术上的显著优势,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的显著区别就在于它形式上的多样性,丰富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素材都可以成为互联网广告的组成部分。在此,简要介绍几种主要的互联网广告的表现形式。

1.网幅广告​

网幅广告是早期互联网刚刚兴起时产生的主要广告形式,通常以图片、文字为其主要内容,后随着技术的发展,其主要填充素材演变为GIF动图。网幅广告一般有三种形态:静态网幅广告、动态网幅广告和交互式网幅广告。“幅,布帛广也。”所谓网幅广告,实际上就像挂在网页上的长长布条,用以展示广告内容。

静态网幅广告比较简单,一般就是在网页上悬挂一张普通格式的图片,基本上自互联网广告诞生之日起就有这种广告形式。因为制作便利、简洁大方,几乎所有网站都尝试过这种广告形式。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视觉爆炸的新媒体时代,静态网幅广告显得有些单调乏味,逐渐让出了在网幅广告中的主流地位。

动态网幅广告通过GIF格式的图片,使得画面能够运动、变化和闪烁,和动画片的制作原理类似,GIF实际上就是把多幅静态图片按照时间轴进行叠加和替代。一张动态图所包含的信息几倍甚至数十倍于单张图片,运动的视觉印象也更容易争取到浏览者的关注,因而采用动态网幅广告获得的点击率明显高过静态。虽然单位面积信息传播量大幅提升,但这种广告的技术要求并没有比静态图片高多少,目前互联网上有很多简易软件可以直接将视频生产为GIF格式,其占据空间也不大,可谓高性价比的选择。​

对于传统的网幅广告,用户们看多了也就视而不见了,广告效果也就大打折扣再加之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交互式广告应运而生了。许多平日里的网络消遣方式,诸如小游戏、智力问答等纷纷以Flash程序的方式加入到广告的形态里,这种广告模式的优势显而易见,那就是利用了用户的好奇心参与到广告行为中,增加了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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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广告伦理失范的表现及成因

(一)互联网广告伦理失范举要

​1.低俗广告文化

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低俗”几乎是互联网文化的一个标签。互联网文化的发展历程中,绕不开的就是其背后的解构主义手法。

解构主义起源于60年代法国的哲学学派,该学派运用现代主义的语汇,却颠倒、重构各种既有语汇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否定传统的基本设计原则(美学、力学、功能),由此产生新的意义。用分解的观念,强调打碎,叠加,重组,重视个体,部件本身,反对总体统一而创造出支离破碎和不确定感。

因为我国相对压缩的表达环境,互联网自诞生之日起就充斥着浓厚的解构主义氛围,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互联网文化在全民娱乐风潮的影响下更加因袭了这一表达特点,传统的逻辑、话语、判断被逐渐打破重筑。任何话语体系都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秩序的体现,秩序的维系离不开权威的存在。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互联网文化中,解构主义大行其道?每一次解构实质上就是一次对权威的消解,这个过程很容易获得任何领域内非权威阶层的共鸣。​

解构主义表达手法作为互联网文化的一部分,本身也没什么可非议的。但是如果解构主义风潮形成了对主流话语体系的冲击,就应该引起重视、保持警惕了。2013年,某位备受关注的前地方大员被控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出庭受审,庭审新闻照片公开后,次日竟被某大型电商网站用作商品销售的示例图片,并且文字标注“XXX(贪污犯名)同款球鞋”。这一类的广告乍看之下觉得风趣幽默,但实则是对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嘲弄。同样的伦理失范现象并不仅此一例,2015年某家大型凉茶生产厂家在其运营的营销微博中,将烈士邱少云戏谑为“烤肉”,希望藉此来推销他们的凉茶产品,招致骂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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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广告伦理失范原因分析

1.广告立法严重滞后

​在旧版的《广告法》中,全文都没有使用“网络”或者“互联网”等新媒体形态的称谓,更遑论作出细致、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在2015年第一次修订中,对新媒体广告法治的缺失做了一些弥补,新修订的《广告法》中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但是新《广告法》中针对互联网广告的条文还是太过笼统,缺乏具体操作,而是将传统广告的管理理念生搬硬套到互联网领域中。​

立法缺失的后果显而易见,一方面广告从业者缺乏监管和指导,自然容易生产出有伦理瑕疵的广告作品;另一方面,政府在治理伦理失范的个案时,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无法可依,也就失去了有效的惩戒手段。笔者认为,制定针对新媒体广告的法规,首先应该深入研宄新媒体的媒介形态,理清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共性与区别,不要给新媒体广告的留下法律空白。

互联网是否能够划归大众媒体学界尚没有统一的共识,反对者所持的一种观点就是,新媒体的运营模式显著区别于大众媒体,大众传播是一种典型的组织化传播,而新媒体的存在方式则更加离散。这使得新媒体从业者,包括新媒体广告从业者都呈现一种去组织化的倾向,通俗来说,他们在工作上更愿意“单打独斗”。传统媒体的广告业务的组织化甚至可以上升到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经过组织化的广告活动自然要受到组织规范的制约,尤其在我国的传媒体制下,良好的价值导向和社会效应是媒介组织重要的工作方向,相应的,媒介组织的广告活动也会更加重视伦理规范和公序良俗的检验。而去组织化的新媒体广告从业者,缺乏这种组织规范的制约,做出不符合伦理要求的职业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前文所提到的林志颖的微博虚假代言就是典型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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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互联网广告的行政规制...........24

(一)互联网广告的监管难点..............24

1.广告角色难以区分............24

2.非法行为难以追踪...............24

四、互联网广告健康生态的构建路径.........30

(一)加强互联网广告行业自律.............30

1.完善行业自律机制..........30

2.强化行业道德素养.............30

四、互联网广告健康生态的构建路径

(一)加强互联网广告行业自律

新媒体时代,是一个自律胜于他律的时代。鉴于前文所述的一系列互联网的特性,自律成为互联网广告健康生态构架中的重要一环。作为当前最大的网络广告行业组织,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委员会近十年来,先后出台了《中国互动网络广告行业自律守则》《中国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信息保护框架标准》等文件,这已经是我国互联网广告进行行业自律与行业规范尝试性的一步,其意义自然重大。然而,基于我国当下的广告形势,互联网广告业的自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是为了多维度协同促进行业自律休系的健全。当前,我国互联网广告业的自律主体仍是以中国广告协会为核心,它有权对广告业务实践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协调。虽然这套自律方案的设想与初衷是好的,但在现实操作中,道德规范与否的判定权是自律机构唯一能加诸广告经营组织的行为,也不具备任何强制性效力。传统广告业的自律状况又是如此,互联网广告业的监督自律机制就更令人堪忧了。反之,行业主导型国家诸如美国、德国等,他们的自律机构在执行业务活动时中有明确的处置性权力,可以通过行业内部手段进行对内容的提前审核与干涉,对投诉的受理以及对涉嫌非法广告的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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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时期,互联网广告的形态正处于且将长期出于变动当中,而广告行业作为国计民生的一部分,又兼具文化传播的功能,其道德品质优劣也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国家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因此,如何构建互联网广告健康生态是十分重要的研究命题。本文通过上述章节的研究,从伦理建设和规制建设两个方面分析和归纳了互联网生态失调、失序的表现、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来实现互联网广告健康生态的构建。​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业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规划应有统筹性、大局观和长远意识,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故,在文章最后,笔者总结了互联网生态建设中应该遵循的几点原则:

一是明确社会责任导向。广告伦理建设应当以社会责任为导向,这是由伦理的本质以及广告的文化、经济属性决定的。从文化属性来说,广告作为一种大众传播行为,有责任维系社会主流文化的健康发展;从经济属性来说,任何经济实体享受了从社会获取利润的权利,就应该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所以,以社会责任为导向建设广告伦理,既是广告的本质要求,也符合传媒业的发展趋势。

二是着眼媒介环境变化。互联网环境有其显著的时代特性,媒介环境的巨大变化是不容回避的,广告生态的研宄同样也应该推陈出新。互联网有其独特的传播机制、技术基础和受众群体,关于新媒介环境下广告伦理的研究不能止于着眼现实问题本身,更不能对适用于传统媒体的广告伦理进行简单复制,而应该将视角和切入点扩到整个媒介环境的变化,这样才有利于准确分析伦理困境、确立适宜的伦理规范、寻求正确的应对方略。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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