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数年的高校扩招和艺考热,使得各高校音乐专业入学学生的专业素质良荞不齐。就笔者近年参加山西省音乐统考及在省外校考的经验来看,大部分考生存在“贪大求快”的情况(即追求曲目大、速度快),多数考生甚至没有正确的基本演奏状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诸多,实质是为应付事关终身的高考而采取的集体“拔苗助长”行为。正如我们知道的故事结果一样,“拔苗助长”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考前简单应急的事后是招生高校在具体教学中复杂的后期纠正、改造工作。
彻底解决问题需要细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过程。不良演奏状态的产生通常是由于在学习过程中没有依照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对器乐演奏活动过程的复杂性认识不足,教学进度过快造成学习内容超出了学习者的实际能力。“音乐家的运动是一个绝对复杂的、多层次的、辩证的、心理和物理活动的结合。简单地说,演奏者的心理、生理是一种具有不同水平、相对复杂和易变、渗透着积极的双向联系的工作,大脑控制着手指的运动,给手指下达指令”①。
音乐演奏活动虽然更多时候以轻松愉悦的形式出现,但绝不可因此忽视其过程的复杂性。人体特有的自我调节功能在某些时刻是会起着消极的作用,当力所不及、勉强为之时,被纠正者的精神开始紧张,伴随而来的则是肌肉及软组织的僵硬(甚至在将要工作之前己经开始)。心理紧张会迅速传递到身体的各个部位,首先影响到的是肌肉运动组织,同时肌肉运动组织又反过来加重了演奏者的心理紧张。精神与肌肉运动组织两方面的应激反应互相作用、恶性循环,结果是演奏活动勉强完成了,不正确的演奏状态却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最终沉淀成为习惯。这个习惯个体差异明显,像物体表面的痕迹一般有深有浅,有的甚至消除不掉。
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告诉我们,教学中应该首先调整学生的整体学习状态,再去纠正细节。在实际操作中“抓大放小”可以被认为是先整体后局部的通俗体现。“抓大”就是抓主流、抓主要矛盾,“放小”是允许局部、次要问题的暂时存在,而不是放弃。“抓大放小”即是先解决主要问题,允许次要问题暂时存在。正如“擒贼先擒王”,目的是短期内先解决主要、重要的核心问题。例如,具体操作中管乐器可以先调整气息的问题,弦乐器可以先解决弓法的问题。事实上,当主要矛盾解决后次要矛盾通常较容易解决甚至可能会迎刃而解。在实际教学中“放小”可能更难做到,因为面对头绪众多需要纠正的问题时,需要教师较强的自制力和忍耐力。欲速则不达,更多时候要允许问题的暂时存在要“放小”。
客观地讲,通常此类被纠正者的演奏状态往往不止一处错误需要纠正,但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避免短时间内指出过多的问题,并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语言。过多问题的提出容易使被纠正者不知所措、压力增大甚至准备放弃,伴随而来的失望、焦虑会使得学习过程变为被动消极的接受。而被纠正者心理的变化将直接导致肌体系统的抑制状态,于问题的解决有害无益。
解铃还须系铃人。如上所述,要解决不良习惯首先应从心理方面入手。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学科,譬如在学习游泳初期,不少准备性练习的目的主要是消除学习者对水的恐惧。
对于器乐学习,教师可以用分析、讲解的方法引导学生从心理上消除被纠正者对学习演奏的心理恐惧。针对个别特殊情况,如果可能的话暂时隔离与乐器的接触,离开旧有环境也是一个效果较好的纠正方法。在具体教授与学习中,我们应利用音乐技巧课一对一的学科优势,充分发挥“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首先,一定要适当降低被纠正者学习内容的程度。降低的具体程度视被纠正者的实际程度而定,在主要问题没有解决以前的相当一段时间内,被纠正者学习内容的程度都要适适合被纠正者程度即不会使之感到困难的练习,包括选择该乐器最易发音的音区、节奏单一的内容进行练习等。如前文所述,音乐演奏活动是个复杂的心理一一生理活动过程,在实际的器乐演奏尤其是纠正学习过程中存在着注意力的分配和转换,被纠正者只有在有多余注意力时才可能完成注意力的分配和转换,进而强化需要养成的正确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练习程度降低后还需要与被纠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多数年青的学习者难以从心理上接受这样相较以前简单的学习内容,一方面他们急于成功,一方面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了挑战。教师要鼓励纠正者,磨刀不误砍柴工,正确良好的演奏状态一旦养成,后期的学习都将是事半功倍。
其次,练习时的速度要适宜,通常用慢速来进行(如果是管乐器,过慢的速度可能导致气息的需求加大及供应不足,进而产生不必要的身体紧张)。“慢练的最大优点是来得及想,来得及准备,来得及根据视觉听觉得到的反馈信息来调整和修正缺点和毛病,使之更符合预定的设想要求和最终演奏目标。从技巧练习角度来说,技术动作的规范和准确要靠意识的支配和修正,这只是在较慢的速度中才能得到……”。②只有在慢速中才能感觉、体会和寻找正确的要求,从而为纠正进行肌肉的调整。古今中外,无数大师先贤都奉“慢练”为器乐学习的法宝。在《林耀基小提琴教学法精要》中,林先生视“慢练”为科学练琴的三个要诀之一,并展开了深入浅出的论述。
第三,为了使被纠正者身体承受最低限度的紧张,在学习演奏的力度上要注意保持中等强度为宜。“解剖生理学告诉我们:人的任何动作,是因为支配动作相关的肌肉的收缩而发生的。这种收缩是肌肉的一种必要的紧张。人们在获得任何一种运动技巧时,往往容易因不适应而产生多余紧张,即与动作无关的别的肌肉的紧张:或过度紧张,即与动作相关的肌肉的不适度紧张。这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③过强的力度要求容易引起被纠正者肌肉运动组织的紧张与下意识的用力,无需参与工作的肌肉运动组织的被动参与,从而强化固有的不良状态。而中等强度的力度要求使得肌肉系统保持适度工作而有一定的伸缩性,给调整留下空间。
春去冬至、寒来暑往。善于观察和学习大自然的中国人民,几千年来一直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行事。“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时机的选择往往决定事情的成败。纠正不良演奏习惯亦要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情,从教学重点到学习教材的选择都要依照循序渐进的规律安排,做到先易后难、先简后繁。教师在更多时候要知道教学难点不一定是教学重点,有必要可以暂时绕过教学难点。需要注意的是复杂节奏训练、手指跑动的技术训练不宜过早的进入。只有读谱、手指运动都不应使他感到有困难,学习者才可能有精力去调整和改变自己。如上所述,纠正阶段因为要与旧有习惯进行对抗和斗争,需要被纠正者在学习时没有压力和负担。
以下是具体教学过程中几个教学主旨的探讨:
一,教师的主导地位。在教学中教师一定要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除了细心、敏锐的观察,还要耐心、真诚地帮助被纠正者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关键,并从精神上支持和鼓励被纠正者。西班牙大提琴家、指挥家帕勃罗咔萨尔斯(曾经这样提醒我们,“我讲的只是一些基本的东西,没有什么复杂难懂的—就像一切东西所应该的那样,始源与生命。但你们知道,只有最简朴的东西才算数。”④事实上,乐器演奏本是演奏者经由乐器表述自己的一种情绪,仅此而己,虽然我们不可轻视,但同时也没有必要将他神秘化。任何事物只有保持冷静、客观的心态才能去正确对待,才能认识并掌握它的运动规律。教师一定要将学习简单化而非神秘化。
教师主导作用的另一重要体现是示范演奏。对于技术技巧类学科教师的示范演奏是非常必要甚至不可或缺的,这也正是该学科师徒相传的方式区别于普通学科的标志。乐器演奏的示范具有直观性强的特点,所以被纠正者从教师正确的示范演奏中获取的信息量是巨大的。作为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单靠推理、讲解的方法,仅从思维上讲清楚与具体操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模仿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同时也是学习效果最明显的学习方法。
此外,教师对用以纠正的练习曲还要认真细致、科学地加以选择。小提琴教育家林耀基先生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曾经说过通俗的比喻“缺铁补铁、缺锌补锌”。也就是说,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被纠正者自身的练习。具体地讲,就是对系统的整本的练习曲可以打破固有程序,跳跃、选择性地使用,更多时候貌似不规律、随意的选择反而是最符合实际的。练习曲尽量不要使用被纠正者以前学习过的曲目内容,从心理学角度出发,情景再现容易唤起旧有记忆从而引发被纠正者的旧有习惯,不利于纠正活动的进行。
二,被纠正者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力集中。被纠正者要有较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
俄罗斯音乐教育家根纳季济平在他关于演奏者与技术的书中曾说过“在一个人的统一的和完整的肌体中,身体因素(动作机能)与心理因素有着割不断的联系。他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人的所有行为最终是由最高神经系统一一大脑统辖和支配的;”⑤“从技巧练习角度来说,技术动作的规范和准确要靠意识的支配和修正,”⑥也就是说在纠正练习的过程中,练习的看似是肌体实质上是对大脑神经系统操控性的练习,当然注意力的集中直接关系到肌体的运动和形成。人体是一个高级、复杂而又精密的系统。
俄罗斯20世纪著名心理学家,瓦.切贝绍娃在《劳动学习心理学》一书中讲的更为明确。“在学习过程中,有意识的行为越积极,机能和技能的形成速度就越快、越完善。
我们可以用运动生理学中动作自动化的概念来反证注意力集中的重要性。“随着运动技能的巩固和发展,当大脑皮质的暂时神经联系达到非常巩固的程度以后,动作即可出现自动化现象。所谓自动化,就是一一运动技能可以自动发生。其特征是,对整个动作或者是动作的一些环节,暂时变为“低或下意识”控制的。”⑦
三,练习初期的“多次少量”。在纠正练习的初期,被纠正者的练习要尽可能地“多次少量”,即每次时间不要太长但可以多次,也就是中间要有休息间隔。此种安排主要考虑的还是时间短注意力容易集中,纠正效果好。如上文所述,看似简单的音乐演奏其实是个较为复杂的活动,读谱(音高、音长)、乐器的操作都需要在瞬间完成,而这些都需要视觉、听觉和触觉的多方协调和适应。“音乐家一般不会认为自己是运动员,但他们的确是运动员。跑步和足球等运动对身体的大肌肉有着重负,而演奏乐器则对小肌肉有着极高的要求。”⑧。“在运动竞赛和训练中,身体疲劳和心理疲劳是密切联系的”⑨。“运动性疲劳是由运动引起的一种特有生理现象,是运动本身引起的肌体工作能力的暂时降低,经过适当时间休息和调整可以恢复的生理现象,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身体变化综合反应过程。”⑩所以说器乐学习初期的短暂休息是对学习效果是大有裨益的,因为疲劳后的神经、肌肉系统的惰性会使身体出现一系列的自然反应如注意力不集中、消极运动等,疲劳很容易使被纠正者回到旧有习惯上,其结果可能是重复错误、强化毛病。
器乐学习与体育运动员训练不同的是练习的音乐性问题。一定要避免器乐学习过程的机械性的练习,因为伴随音乐性练习的通常是注意力的高度集中。早在公元前5世纪希腊哲学家,智者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就曾经说过:“世界上既没有不需要练习的艺术,也没有缺乏艺术性的练习”。音乐性、有感情的练习可以极大地提高练习的效率。
最后,被纠正者的练习要尽可能地在教师的监护下进行。被纠正者可以“先练后看”(看指观摩同专业演奏家的表演),而不要“先看后练”。如果预先接触大师们的录音录像,模仿的本能与听觉惯性会使被纠正者轻易地脱离自己的实际而进行快速但未必正确的练习。而待熟练后,再去听看影像资料,先进行的独立练习还可以同时提高被纠正者的自主学习能力。“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纠正不良演奏习惯对教师和学习者而言如同疾病的治疗,是一条充满挑战的艰辛之路。“沉舟侧伴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虽然纠正学习过程复杂甚至漫长,但教师的耐心、学习者的信心是解决问题的前提。知识全面是器乐教学对教师的要求,发现问题容易,关键是要能找出产生问题的缘由并科学、高效地解决问题。
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自身专业素质要过硬,而且还要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心理学常识,懂得并灵活运用辩证法处理教学中的问题。
纠正器乐演奏不良状态的几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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