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机制研究--以江西孵化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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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692 日期:2023-06-27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职称论文,本文以江西孵化园农产品供应链为例,采用了联盟博弈中的 Shapley 值法,来确定供应链中的利益分配方式,并利用 Topsis 法将投入因素、风险因素作为修正因子,对获得的 Shapley 值不断修正,并给出以下结论。1、传统的利益分配方式如按成分配,协商分配等缺少客观依据,使得农产品供应链协作效率低下,常常使得供应链出现“两头叫,中间笑”的局面,不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长期友好发展,也不利于农户维护自身的权益。采用 Shapley值法对利益进行分配,再用 Topsis 法进行修正,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让利益分配有据可依,而不是主观判断,这样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与竞争性,也有利于农户增收,促进农业的发展。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起源中心之一,它也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之一。从古代至现在,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在农业生产中遇到了诸多问题,以现代“三农问题”为例,从 2004 年到 2017 年,中共中央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上发布了 14 份“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其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直接影响到“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这也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有关。

2019 年 1 月 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抓好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提出做好“三农问题”的相关工作必须要在“三农”领域完成诸多艰巨的任务。党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局面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把解决 “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农业和农村的良好发展态势,发挥“三农”镇流器的作用,赢得主动,有效面对变化莫测的挑战风险,为保证持续健康发展和全国稳定以及百年奋斗目标的按时达成埋下伏笔。还要求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农业”,保证农业物联网标杆效应深入扩大。推进重要农产品整个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体系建设。不间断的发扬电子商务进入农村综合示范作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全面落实村庄信息化,凭借“互联网+”将公共服务深入农村。

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农业正在不断地向现代化产业进程靠近,产业元素在农业领域竞合。在产业链的整合与分化过程中,农产品供应链显现出“互联网+”的运营模式,各地供应链运营商以各种形式纷纷加入农业这个很长的供应链中,特别是在流通、销售和金融等环节。在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特征明显的前提下,传统农产品市场要与互联网结合并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在这种农产品市场转型升级过程中,平台化是重要的特征和趋势。像江西孵化园这一类线上平台企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这类网络平台成为供应链核心企业,利益分配存在的问题已经亟待解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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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1、关于供应链的发展趋势研究
Gabriela Scur 和 Mayara Barbosa(2016)认为发达国家的领先制造商在供应链模块通常实施绿色实践,并具有高水平的环境意识,而且在采用 ISO 14001认证的公司和非认证公司之间,采用某些绿色供应链管理(GSCM)尺寸方面存在显着差异。还提出了在家用电器行业进一步开发 GSCM 的建议。[1]Morgane M.C. Fritz 和 Josef-Peter Schoggl(2017)提出在供应链日益复杂和来自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下,为了提高透明度,达到供应链可持续发展要注重研究跟实践。[2]
2、关于供应链协调研究
Dmitry Ivanov(2016)通过研究得出协调在整个供应链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3]Hamed Vafa Arani(2016)引入了一个新的混合收益共享选项合同,来达到协调零售商 - 制造商供应链的作用。[4]Benyong Hu(2016)发现两种不同供应链结构中的收入分成合同可以进一步协调供应链,从而保证供应链的竞争力。[5]Arshinder,Arun Kanda(2007)认为供应链成员之间冲突的目标以及缺乏协调可能常常导致供应和需求的不确定性。供应链合同可以是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以激励所有成员成为整个供应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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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2.1 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
互联网+时代农产品供应链是基于网络平台,通过控制业务流程,信息流,物流以及资金流,以农民购买原材料为起点,直到生产出产品,通过销售网络将产品卖给顾客,在这之间历经的节点企业共同构成的网链状结构。
互联网+时代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指使农产品供应链以最少的成本,运作达到最优化。互联网+时代下供应链管理指为了满足顾客的多样化要求,将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各节点企业虚拟成一个大的企业,其中的某个节点企业看成该企业的某个部门,此时部门管理则称为供应链的管理。

Stackelberg 博弈模型是一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Stackelberg 均衡属于早期的纳什均衡。Stackelberg 问题由德国经济学家 Heinrich Von Stackelberg 发现并提出的,他认为在 Stackelberg 问题里由两种不同类别的决策人,且他们所处位置是不一样的,在较高的决策层面上是领导者,较低的决策层面上是追随者,领导者掌握追随者的所有信息,并且能领导追随者,追随者的行为受到领导者的制约,也影响着领导者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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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Stackelberg 博弈分析

逆推法是用解决 Stackelberg 博弈的常用方法。逆推法也称为逆向归纳法,往往从博弈的末尾环节往前推理,在此基础上来计算博弈的结果。

本文按 Stackelberg 模型来计算均衡时各联盟的收益。具体做法是:核心企业决定一个产量,进而其他企业了解到该产量以后,按照核心企业的产量来确定自身的产量,进而利用逆向博弈法计算出各成员企业的最大利润值。
Shapley 值法是由 Shapley 于 1953 年发现并提出的,用于研究 n 人合作博弈问题。Shapley 值法是用于一项经济活动,这项经济活动由 n 个人(或集体、个人、公司、党派等)参与,其中的若干人组合而成的每一种合作 S 称为联盟,(单人也认为是一种合作),并将获得一定的收益。当这 n 个人的利益是非对抗性时,其中的工作人员的增多不会导致利润的降低,即效益v(S) 是人数 S 的非递减函数。但人数 S 并非越大越好,原因在于 S 的增加会导致管理出现差错,此时对效益函数v(S) 求导,令其等于 0,即 ( ),v S =0 ,求出 S 的最佳值 Smax ,n 人合作博弈中,本文考虑的是 n =Smax 的情形。此时全体 n 个人的合作将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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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农产品供应链现状、利益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16
3.1 互联网背景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组成及其特点 ....................................... 16
3.1.1 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组成 ..................................... 16
3.1.2 农产品及其供应链的特点 ............................. 16
第 4 章 江西孵化园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模型构建 ........................................... 21
4.1 Stackelberg 模型 ........................................... 21
4.1.1 非合作时各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利润 ................................................. 22
4.1.2 整体合作时各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利润 ............................................. 23
第 5 章 数据收集、计算及利益分配 ................................... 34
5.1 数据收集 .......................... 34
5.2 Shapley 值计算结果及修正 ....................... 35

第 6 章 改进后方案的有效性反馈

6.1 供应链中的各企业成员的满意度
满意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人们的需求被满足后的愉悦感,满意度是用来衡量这种心理状态,供应链各成员企业满意是他们忠诚的基本条件。供应链中的各企业成员的满意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
1、对利润分配的满意度
对于利润分配环节,是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各成员企业最关注的地方,也是直接影响到供应链的稳定性,通常情况下,利润分配的多少与供应链各环节中各成员企业对供应链做的贡献是成正比的,此时,各成员企业的满意度较高,所以说,利润分配的有效性与供应链中的各成员企业的满意度是成正比的,因此可以用各成员企业对利润分配的满意度来衡量利益分配机制的有效性。
2、对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关系的满意度
在互联网+时代下,农产品供应链中各成员企业之间的满意度也是相当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供应链的稳定性,为了提升供应链成员之间关系的满意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比如说,保持供应链各成员企业的信息畅通以及信息的对称性,利益分配的合理性等等。

若根据供应链的各成员企业的满意度较高,则可以签订契约,有效期为 1个月。但是当成员企业的满意度不高时,则需要调整利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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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结论与展望

7.1 主要结论
本文以江西孵化园农产品供应链为例,采用了联盟博弈中的 Shapley 值法,来确定供应链中的利益分配方式,并利用 Topsis 法将投入因素、风险因素作为修正因子,对获得的 Shapley 值不断修正,并给出以下结论。
1、传统的利益分配方式如按成分配,协商分配等缺少客观依据,使得农产品供应链协作效率低下,常常使得供应链出现“两头叫,中间笑”的局面,不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长期友好发展,也不利于农户维护自身的权益。采用 Shapley值法对利益进行分配,再用 Topsis 法进行修正,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让利益分配有据可依,而不是主观判断,这样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与竞争性,也有利于农户增收,促进农业的发展。

2、用 Topsis 法进行修正,调整分配利润的权重,适用于以江西孵化园为核心企业的新型供应链中,综合考虑各个成员企业在投入因素和风险因素方面的权重,在利益分配时体现出不同的权重比所分配的利益的差异,这种利益分配方式更具合理性,有利于提高各成员企业满意度提高,维持供应链的稳定性。
3、通过对新的反馈机制的构想,使得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机制更加完善,让供应链中的各成员企业对于利益分配的满意度大大提升,为供应链的稳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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