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企业作为盈利组织,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如何降企业营运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成为企业思考的问题。企业在经营的过程面临依法纳税这一强制义务,税款的支付导致企业资金的净流出。竞争的压力加大使税收筹划逐渐成为企业降低成本的必然选择。作为企业降低成本的一种重要手段,税收筹划逐渐被提高到企业管理的高度。企业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选择适当的经营方案,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以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追逐更大的经济利益。白酒行业是我国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国内白酒品牌众多,酒类企业林立。近年来,葡萄酒、红酒、啤酒、外酒纷纷开拓市场,酒类市场竞争激烈。从国家产业政策看,白酒行业属于不鼓励发展行业,特别是一系列税法的实施给白酒行业带来了不少的压力。1994年来,白酒类消费税定下了高税率的格局,随后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严格酒类消费税的征管。2006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其对中国的现行消费税部分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并于同年4月1日起执行。2009年8月1日国家出台《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白酒行业最低计税价格的管理。从紧的消费税政策的出台,再次引起白酒企业强烈的反应。面临着税率的调整和征管的不断完善,白酒生产企业面临的税负压力加大。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以适当降低税负成本成为酒类生产企业的必然选择。
1.2研究思路
就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应用程度而言,我国的税收筹划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税收筹划领域还需要进一步开拓发展。本文以白酒生产企业纳税人为立场、有效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负成本为出发点,阐述了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结合四川境内酒类上市相关资料,总结分析了酒类企业税收筹划的经营环境和特点、税收筹划经验和税收筹划的效应,给出了白酒企业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策略与相关策略实施时的注意事项,指出了酒类企业税收筹划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获得更好的税收筹划效果。
1.3论文框架与主要内容
本文共分6章。第1章导论部分,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论文的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第2章介绍了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论述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方目标以及税收筹划效应。第3章酒类企业税收筹划行为选择,介绍了酒类企业经营特征和税收负担压力,系统地回顾了白酒类企业政策的变迁以及其对白酒行业的影响,总结了白酒企业主要采取的税收筹划方式。第4章白酒类上市公司的税收政策环境和税收筹划策略分析,介绍了四川境内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析了白酒企业的税收政策环境,并针对白酒上市公司三大主要税种即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提出了相应的税收筹划策略。第5章酒类上市公司税收筹划效应研究,详细分析了酒类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纳税人税收筹划效应,并对实现税收筹划效应的方法作出了探讨。第6章酒类上市公司纳税筹划风险及防范对策,分析了白酒类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税收筹划风险,并给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对策。
2、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
税收筹划最早出现在西方国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起来的。国外关于税收筹划研究起步早,在理论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不断将理论用于实践。国内税收筹划研究起步较晚。1994年唐腾翔、唐向撰写的《税收筹划》是我国税收筹划理论研究领域的第一本专著。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成本压力使得税收筹划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从总体水平和层次来说,我国的税收筹划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刚刚起步。
2.1有关税收筹划理论基础
关于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国内外学者结合经济学、契约论、博弈论等相关理论,论证税收筹划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2.1.1“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理论认为,人在经济生活中的行为都是理性的,都是以利己为动机,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获得自身最大的经济利益’。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组织,同样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扮演着“经济人”的角色。企业必须履行的纳税义务导致纳税人可支配的收入的减少;税收具有“不直接返还性”,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又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不论其上缴国家的税款多少,在一定时期企业享有的公共服务是相同的。因此,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存在降低自己税负以提增加企业利益的动机,这种动机在成本压力下会更加强烈。企业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与征税方的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对涉税会计事项进行税收筹划,以谋求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经济人”假设理论解释了企业作为纳税人的内在动机。
2.1.2契约论与税收筹划
考虑税收因素,政府与企业之间形成一个新的契约关系,即税收契约。税收契约涉及的主体是企业和政府,主体之间同样存在着利益冲突:企业总是希望纳税额越少越好;而政府则要规范税收制度,加强征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税收契约是具有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纳税人展开税收筹划的必然性和可能性。一方面,契约主体双方地位具有非对等性:政府具有制定、解释、修改税收制度的权利,而企业只能遵守而不能违背,所以企业要开展税收筹划必须以不违背税收契约为前提。另一方面,双方策略调整时滞不同:在契约订立后,政府策略调整只有通过税法修改来实现,而税法修改往往是不及时的、滞后的;企业则能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也就意味着在税收契约的约束下企业具备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其次,主体双方追求目标具有明显的差异性:政府借助优惠政策、累进税率、税收处罚等手段措施以实现税收的社会公平以及对经济的调控,这导致不同的纳税人面临不同的边际税率,企业税收筹划留下了空间;再次,税收契约具有不完备性,一定时期内税法制度存在法律空白,税收监管存在期望差距,税收契约的不完备性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3、酒类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选择........10
3.1酒类企业经营特征及税收负担........11
3.1.1酒类企业经营特征........12
3.1.2酒类企业税收负担........13
3.2白酒行业税收政策及对行业发展........14
3.3酒类企业税收筹划的常见方式........18
3.3.1利用关联销售公司转让定价手段来避税........18
3.3.2兼并策略........19
4、酒类上市公司税收环境、筹划策略分析........20
4.1酒类上市公司税收环境分析........20
4.1.1四川境内酒类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20
4.1.2酒类公司涉及的税收法律政策........21
4.2酒类上市公司的增值税筹划策略........22
4.3酒类上市公司的消费税筹划策略........26
4.4酒类上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筹划策略........29
5、酒类上市公司税收筹划效应研究........32
5.1酒类企业纳税人筹划效应分析........32
5.2税收筹划效应的实现方法........34
结论
税收筹划最高层次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不仅仅是短期的利益更要求税收筹划要符合企业的长期利益。影响税收筹划成功的因素是多方面。这就要求税收筹划应着眼于纳税人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的增长,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或纳税人整体税负的轻重。
(1)注意筹划方案涉及的税种的综合性单税种筹划方案的实施极容易造成短视效果,即:企业的某各具体时点某一个税种税负减轻,而企业的另一种税或数种税却有可能要多缴。从长期的角度看来,整体税负不一定减轻。另外,纳税支出最小化的方案不一定等于资本收益最大化方案。
(2)综合考虑影响企业利益的其他因素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实现最大化,但企业利益价值最大化的实现不仅仅依靠一时的税收成本的节约。在涉及企业重大战略的时候,短时间有较高的成本是为了将来的战略布局铺垫,相反一时的税收成本节约可能导致企业将来更大利益的损失。因此进行投资、经营决策时,除了考虑税收因素外,还必须考虑其他多种因素,综合决策,以达到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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