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选题意义
首先,纳粹德国史是德国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深受学者们的重视。然而,纳粹时期的社会史研究却相对薄弱。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学者开始关注纳粹妇女史,随后关于纳粹妇女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而后,学者们又将纳粹妇女史研究不断扩展到家庭史领域。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史学界关于纳粹家庭史的研究开始逐渐增多,且在深度上不断拓展,这些成果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纳粹社会中的家庭生活,而且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纳粹社会,从而进一步加深我们对纳粹统治的理解。遗憾的是,尽管国内史学界在纳粹妇女史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有关纳粹家庭史的研究并没有充分展开。国内学者往往只在研究纳粹妇女问题时论及家庭方面的问题。诚然,妇女史同家庭史紧密相连,妇女是家庭中的核心角色,但是,家庭史绝不等同于妇女史。家庭史的研究范围远大于妇女史。因为家庭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它不仅仅意味着妇女和母亲,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因此,对纳粹家庭政策的研究,有助于拓展国内纳粹家庭史研究,深化纳粹妇女史的研究。
其次,在20世纪上半期,几个独裁政府对家庭的高度重视和严格控制的现象值得引人深思。如纳粹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苏联独裁政府都不约而同地将家庭提升到一个相当高的地位。独裁者们都将家庭视为组成国家的基本单位和民族的基石,他们甚至将家庭同国家人口的增长和民族的复兴目标紧密联系起来,为此独裁者们试图全面控制家庭,使家庭服务于国家目标。在这些独裁政府中,纳粹德国的家庭政策尤为引人注目,纳粹建立了一整套体系性的政策用以全面控制家庭,为其最终建立一个纯洁的雅利安种族帝国服务。因此,对纳粹家庭政策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从家庭角度来分析、展现德国纳粹将极权主义统治形式由政治领域扩展到社会家庭领域的一般过程。最后,在这一基础上,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纳粹极权统治方式的理解,进而能够正确评判纳粹的极权统治。
最后,对纳粹家庭政策的研究,有助于揭示纳粹的恐怖统治给德国及世界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让我们以史为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我们不会忘记纳粹德国发动的人类史上最惨烈的二次大战,我们也不会忘记纳粹德国对犹太、吉卜赛和斯拉夫民族实行的大屠杀,我们更不会忘记当德国法西斯犯下滔天罪行时,普通德国民众的冷漠无情。是谁使具有较高文明程度的德国人变得如此残忍和暴虐,是邪恶的纳粹政府。在纳粹统治时期,德国政府以家庭为单位,试图将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灌输到每一个德国人身上。政府的家庭政策深深地影响了德国人的思想和行为,使德国人最终顺从了纳粹的暴行。当我们回顾纳粹对家庭的统治时,任何追求民主的国家和个人都应以此作为警示。在现实生活中,各国政府都应制定民主的家庭政策,并竭力在国家与家庭间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使家庭这个社会的细胞能够独立、健康地存在和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关于纳粹时期的家庭史研究极为少见,目前尚无研究纳粹家庭政策的专著。对纳粹时期家庭政策的研究,散见在一些研究纳粹妇女和人口问题的论文中。
如马瑞映《德国纳粹时期的妇女政策与妇女》①一文,作者认为纳粹家庭政策的目标是提高德国民族的生育率和培育具有纳粹理想的年轻一代,因而国家鼓励雅利安公民生育。同时,纳粹通过军队、青年组织和学校来完成家庭的纳粹化,要求家庭成员融入到各种社会组织中。并且纳粹家庭政策体现出其极力维护父权制的一面。最后作者得出结论:纳粹的家庭政策具有种族主义的特征。纳粹在复兴、稳定家庭的口号下,制定的政策是破坏家庭的,他们利用家庭来为国家政策服务。纳粹政权表面上强调坚固的家庭生活、为妇女提供安全和地位,实际政策却在破坏家庭团结的根基。本文的局限性在于将家庭政策看做是妇女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
只是简单考察了纳粹的家庭政策,直接得出若干结论,而没有系统地论述纳粹的家庭政策。与马文较为相似的是张敏杰《德国家庭政策的回顾和探析》②一文,张文将家庭政策作为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德国自魏玛时代至东西德统一后的家庭政策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但其关于纳粹家庭政策的观点基本同马文一致。陈玉玲、李涛的《纳粹政权的婚育政策与德国妇女的顺从》③,是通过纳粹的婚育政策来论证德国妇女对纳粹统治的支持,而婚育政策实际上是纳粹家庭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杨秀梅在《纳粹德国的妇女政策》④一文中也只是简单地叙述了纳粹的婚姻生育政策,而且是将其作为纳粹妇女政策的一个部分。王肇伟《试论纳粹德国的人口政策》⑤一文,是对纳粹人口政策的探讨。纳粹通过制订和实施其婚姻政策,促进“有价值的婚姻”建立,但婚姻的完成并不是一种终结,而是要服务于一个更高的目标,即为了实现种族的繁盛和永存。纳粹希望通过健康的婚姻获得更多的孩子,以扭转德国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的趋势,进而实现雅利安种族的复兴。
纳粹政府支持生育,想得到更多的孩子,但“目标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地获得孩子,而是获得具有种族价值、身心健康的德国家庭的孩子”。①由于纳粹想要的是健康的、拥有高贵的雅利安血统的孩子,因此“从种族角度看,生孩子本身不是一种长处”。②希特勒认为正如每个种族的价值不同,每个人的价值也是不同的,特别体现在生孩子的权利上。因此,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生育的权利。纳粹农业部长达雷曾将德国女人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应该鼓励其结婚生子的女人;第二类是不反对其生子的女人;第三类是允许其结婚但必须在结婚前被绝育的女人;第四类是不允许其结婚,也需要被绝育的女人。
第一节纳粹支持生育的政策及其实施
一、为鼓励生育实施的奖惩措施
纳粹政府的生育政策体现出两种倾向:一方面是支持生育;另一方面是抑制生育。为了确保每对夫妇能生育出符合纳粹种族标准的孩子,因此纳粹鼓励“有种族价值的人”生育,相反抑制、禁止“无种族价值的人”生育。生育政策的目标是增加雅利安种族的人口数量,改善、提高雅利安种族的人口质量。由于女人特殊的生理构造,她们往往被纳粹称为“种族的母亲”,受到特别的推崇。内政部长弗立克说道:“现在我们正处于一个转折点!德国的复兴不仅取决于我们对祖国的热爱,还取决于德国女性想要成为母亲的愿望,以及为了国家而选择成为母亲所作出的牺牲。”④纳粹鼓励女人生育,强调女人的母亲角色。1936年,希特勒在德国妇女联盟大会的讲话中说“孩子使母亲感到快乐”。⑤建立家庭、养育孩子是德国女人服务人民的最好方式。对此,希特勒做了这样一个对比,“假若有一个女法学家工作得十分出色。但她的女邻居育有五个六个甚至七个健康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那么,我觉得,从人民的利益上来看,后者对人民的贡献更大!”①
为鼓励有价值的德国人生育,纳粹政府推出了“结婚贷款计划”,规定:获得贷款的夫妇每生育一个孩子,就可以减免四分之一的贷款;照此推算,生育了四个孩子的夫妇就能免还贷款。该计划旨在促进有价值的德国人结婚、生子,建立起纳粹理想中的大家庭。然而,当“结婚贷款计划”推行后,截止到1937年3月,德国约有70万夫妇申请获得了贷款,但这些夫妇平均只生育了一个孩子②。纳粹希望通过结婚贷款计划吸引社会中具有良好素质的中上层阶级家庭多生育,但这些家庭往往对“结婚贷款计划”不感冒,也不愿意生育更多的孩子。因此,结婚贷款的最终获得者们大多是低收入的社会中下层家庭。但即便是这些夫妇也没有如纳粹所愿生育四个或四个以上的孩子;相反,他们建立起“双子家庭”。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相较于那些获得了结婚贷款的夫妇,那些没有获得贷款的、被纳粹政府视为“无种族价值”的夫妇们,却生育了比前者更多的孩子。“结婚贷款计划”之所以大受欢迎,主要是因为它能帮助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因此吸引了很多低收入的年轻夫妇申请。或许,夫妇们在决定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受到了这项计划的吸引,但是它并不能促使人们作出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孩子的决定。因为从长期来看,多数夫妇认为还清结婚贷款比生育更多的孩子并在未来担负起养育这些孩子的责任更容易。
如果说结婚贷款是纳粹政府鼓励人们生育而给与的一种物质奖励,那么对于那些结婚后仍犹豫生育的夫妇,政府则给与他们经济上的惩罚。统计数据显示,1929年结婚的夫妇,到1934年时,他们当中约25.9%的人没有生育孩子,约36.4%的人只生育了一个孩子;而1933年结婚的夫妇,到1938年时,他们当中有33.1%的人没有生育孩子,26.9%的人只生育了一个孩子③;在1929--1933年间结婚的夫妇中,到1939年时,仍约有62万对夫妇仍没有生育孩子,占到所有夫妇的20%以上④0 1939年2月,纳粹政府规定对结婚五年仍未生育孩子的夫妇征收高额税,以示惩戒。对无子夫妇征收的税率比普通夫妇的税率高40%}。然而,很多人宁愿支付更高的税额,也不愿养育更多的孩子。据统计,1938年时,在德国1600万己婚妇女中,22.6%的妇女没有孩子。其中,首都柏林的情况最为严重。在柏林112.6万已婚妇女中,
二、提高母亲的地位:母亲节及“母亲十字勋章”........... 48-52
三、保护未婚妈妈和私生子:希姆莱的“生命之源”...... 52-54
四、抵制、整顿节育和堕胎............. 54-56
.......................
第四章 家庭福利政策:促进大家庭............. 61-71
第一节 母亲和儿童救济处............ 61-65
一、“母亲建议中心”的建立........... 62-63
二、纳粹幼儿园的设立.............. 63-64
三、“母亲疗养计划”............ 64-65
第二节 儿童津贴政策的出台............... 65-69
一、“家庭补偿金计划”............... 65-67
....................................
第五章 家庭社会化:公共领域..................... 71-84
第一节 被组织化了............ 71-79
第二节 被拖入战争轨................ 79-84
结语
纳粹家庭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人口出生率,改善雅利安族的人种质量。因此,纳粹政府鼓励国民多生育种族健康的孩子,促进帝国内“有种族价值”的大家庭产生,同时抑制和破坏无价值家庭的产生。基于以上目标,纳粹政府推出了它的婚姻政策、生育政策、家庭福利政策及家庭社会化政策。其中婚育政策是纳粹家庭政策的核心内容,家庭福利政策是家庭政策实行的物质保障,而家庭社会化是为了从意识形态上牢牢地抓住每一个“共同体同胞”,以更好地让他们服务于纳粹建立雅利安人的千年帝国的目标。
在纳粹的统治之下,德国家庭成为了生养孩子的场所。“婚姻和生育被看作是种族责任而不是个人决定,因为纳粹政府系统地降低家庭的功能直至将之仅仅视为生育的场所”①。为了控制那些有种族价值的共同体同胞的“身体”,以确保建立有价值的婚姻,生育有价值的孩子,建立有价值的家庭,纳粹通过国家权力干涉到民众的婚姻及生育事务中。不仅如此,纳粹还通过各种组织将家庭成员吸收到不同的纳粹组织中,向国民灌输纳粹思想。家庭社会化使家庭成为公共政治领域中各种权威的监视对象,纳粹要将德国家庭变成纳粹思想的宣传队。孩子们按性别加入到各式各样的组织中,接受纳粹思想的教导。从幼儿园到青年团无一例外地向孩子们灌输纳粹思想。组织中的活动使孩子远离了他们的家庭,通过教导,青少年成为家庭的纳粹宣传员和意识形态的监督者。很多青少年在组织中形成了对犹太人的咨僧恨之情,长大后成为“最终解决”方案的刽子手②。这些接受了纳粹思想教导的青少年们甚至对自己的父母表示敌意。在家中,“母亲必须以纳粹信仰教育她们的孩子,不这样做,有可能要冒被自己孩子举报的危险”③。母子关系在这里不是温情的、充满爱意的;而是敌视的、充满危机的,家庭中的母子亲情受到冲击。那些纳粹的成人组织也用纳粹思想训导他的成员。接受纳粹思想的公民积极地配合国家秘密警察,帮助政府清除存在于自己身边的国家敌人”。他们检举的对象主要有四种:一是那些与雅利安人组成婚姻关系的犹太人;二是那些散布反动言论的犹太人;三是那些隐藏自己身份的犹太人;四是那些对犹太人抱有同情心的雅利安人④。和孩子们一样,他们在组织中形成了对犹太人的憎恨之情,同时还怀有对过着富裕生活的犹太人的妒忌心理。纳粹家庭政策使家庭纳粹化了,纳粹思想侵蚀着人们的道德情操,泯灭了每一个具有纳粹思想的家庭成员的良知。纳粹家庭政策以种族主义思想为指导原则,因此种族性是纳粹家庭政策的本质特点。围绕着种族主义方针,纳粹对符合其种族标准的家庭实行了各种“积极”政策,而对不符合其种族标准的家庭则实行了各种消极政策。尽管如此,纳粹家庭政策的受益者也不是那部分符合种族标准的家庭,而是纳粹自身。通过促进大家庭产生的政策,纳粹获得了给他们当“炮灰”的孩子;纳粹还企图通过各项政策打破公共政治领域同家庭私人领域的界限,伺机渗透到家庭内部,把家庭私密的生活暴露于公共视野之中,使政治的“大世界”和家庭这个“小世界”无法摆脱地纠缠在一起。
尽管家庭私人生活受到纳粹国家的侵扰,但是作出纳粹在社会家庭领域实现了其极权主义统治,全面控制住了每一个德国人的结论还为时过早。当国家推行各项家庭政策时,德国民众的反应是不一样的。纳粹国家的忠实信徒积极响应;而反对纳粹的民众则作出了各种反抗。当然,这种做法对他们而言是相当危险的,通常会遭到国家的迫害,丢失性命;多数民众持有的态度是“选择性服从”,他们要么规避国家政策将政策对其自身的影响减到最小;要么利用国家政策为自己谋利从中获取最大化的好处。这是一种“消极的服从”,或为了自保或为了谋取私利,然而不论是哪一种回应方式都无法证明民众忠诚于纳粹统治。因此,纳粹政府借助家庭以实现其人口和种族目标的企图也没有达成,家庭并没有沦为纳粹种族主义政策的工具。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纳粹希望通过制定家庭政策,鼓励德国民众生育以建立4子以上的大家庭。然而,在整个纳粹统治时期,德国家庭的主要类型是2个子女的双子家庭。而且纳粹意识形态中的精英阶层,即社会中上层人士并没有积极响应纳粹的生育政策,生育过多的孩子。二是纳粹政策的执行必须依靠一批技术官僚和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这些人对国家政策的认识、评判以及对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都深刻地影响着纳粹家庭政策的最终实施效果,尤其是在对纳粹制定的种族标准的认识方面,一旦他们同国家的意识形态观念发生分歧,他们往往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执行国家政策。三是国家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投入较大,但资金支持则随着扩军备战的需要不断缩减,导致政策的实施缺乏一定的物质支持,因而无法到达应有的效果。四是随着战争的临近,纳粹政府为了快速实现人口的增长,逐渐降低了对家庭政策中“种族标准”所作出的要求。以上几点都削弱了纳粹家庭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效果。
不可否认,纳粹家庭政策中包含创新性、现代性的政策,比如儿童津贴政策,这项举措在世界范围内由纳粹首创。然而,纳粹的家庭政策受到浓厚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尽管纳粹政府企图通过家庭政策控制家庭,影响德国民众的日常生活,但由于政策的反动本质及受到战争的巨大影响,纳粹家庭政策的推行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