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入资中国矿产资源勘采业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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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1003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第1 章外商投资我国矿产勘探开采业的概况及其安全风险

1.1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矿产勘探开采的法律规定

1.1.1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主体规定

1.1.1.1 探矿权的主体

探矿权主体主要包括矿产勘查出资人和承担矿产勘查作业任务的勘查单位。《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一般主体进行矿产资源的勘探,由投资方作为主体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探矿权;对于国家作为投资方的勘探活动,受政府委托的有关单位作为权利申请的主体。可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探矿权遵循“谁出资,谁享有”的原则,通常为矿产资源勘探提供资金的主体将享有探矿权,但是国家出资勘探的将由国家指定的单位作为探矿权的主体。从这条规定我们还可以引申出另外一个含义,即国家承认以资金提供作为探矿权申请的条件而不明确区别主体的类型,也就是说一般的民事主体只要提供勘探资金均可以申请探矿权。同时有关矿业权转让与出让的相关条例也对探矿权主体作出间接性规定,一般民事主体在根据法律规定获取矿业权后就可称之为矿业权人。此外,《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在现阶段,外国的普通民事主体在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投资我国境内矿产资源勘采行业。从以上三条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探矿权主体主要是矿产勘查的出资人和承担矿业勘查作业任务的勘查单位。我国民法范围内的普通民事主体以及符合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主体均可以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也就均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探矿权。

1.2 外商投资我国矿产资源勘探开采行业的方式途径的案例分析

中国矿产业不断发展,2000 年起中国采矿业及矿制品行业迅速增长。2000 年采矿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约3%,到2006 年采矿业占国内生产总值升至5%,矿制品业增加占国内生产总值2000 年约3.5%,至2006 年,其增加占国内生产总值接近8%。中国矿产资源开采行业的巨大潜力,矿产品的巨大市场吸引外资加大了对中国矿产行业的投资力度,而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地方收入加快引进外资发展矿产资源勘采行业。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采矿业》(2002 年版,2007 年版,2011 年修订版),外资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投资中国采矿行业,国家虽然对矿业有一定的政策管制,但外资可以通过曲线收购,合资合作方式进入矿产勘探采掘行业整合资源产业链获取巨大的利益。

第2 章以国家安全视角规制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立法现状与制度缺陷分析

2.1 以国家安全为视角规制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的层面分析

由前文论述我们可知,随着新型国家安全观的发展,在国家安全内涵中的各层面比较来说,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而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若不加以必要的规制,恰恰是从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两个层面威胁我国的国家安全。因此在立法与制度构建上必须在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层面,对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予以考量,以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与环境安全。从目前立法情况来看,在经济安全层面上对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进行规制的法律主要包括矿产资源管理和外商投资行为规范两类法律法规。对于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开发的主体,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以及政府在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过程做出程序上的规定,而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对外商投资行为的国家安全审查和外商企业行为的规范才是以国家安全视角规范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的重点与关键。而在环境安全层面主要以宪法为根本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包括多部单行法律法规。但是从法律规定的内容上来看无论是矿产资源管理,外商投资行为规范还是环境保护的规定中对于外商投资矿产资源的勘采行为的规制多是在于程序方面和形式方面很少涉及到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实质。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立法,外商投资规范立法和环境保护立法急需完善。

2.2 从经济安全层面规制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立法现状与制度缺陷

2.2.1经济安全层面规制外商投资我国矿产勘采行业立法现状

现阶段,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类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而规制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以三部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为基础包含多部部委条例和规定。在这些法律法规与政规章中直接涉及到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规范的有两部。其他的规制法条均散布于矿产资源管理外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当中,可以说是纷繁复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实施细则》(下文称实施细则)的规定中我

第3 章国家安全为视角规制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外国法律制度借鉴···········30

3.1 经济安全层面规制外商投资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借鉴······················31

第4 章国家安全视角规制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法律制度构建·············37

4.1 规制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行业法律制度的目标···························37

4.2 经济安全层面规制外商投资我国矿产资源勘探开采行业的制度建议········38

4.3 环境安全层面规制外商投资我国矿产资源勘探开采行业的制度建议·········45

国家的经济健康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矿产资源的供给,同时安全有效地矿产资源供给对于国家经济秩序之稳定,发展速度之迅速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可见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安全来说矿产资源具有重大影响。现阶段,我国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缺乏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引入外资合作开发矿产资源是促进矿产资源行业稳定发展的必要手段。但是不可忽视,国家矿产资源与国家经济的根基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国家经济稳步持久的前进不能离开矿产资源供给的充足和长久,于此同时任何矿产资源的开发行为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的影响对于我们来说是难以规避的。我们在引入外资开发矿产资源过程中必须以国家安全为视角,在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层面建立完善规制外商投资的必要制度,规范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采行为,从而引导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采的行为符合我国国家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利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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