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1 相关概念界定
1.1.1 社区治理
所称为社区是具有规范、宗教、价值观、习惯、身份等共同性的社会单位;在国家,村庄,城镇,邻居等特定的地理地区共有场所感,通过交流平台可共享虚拟空间。也可以说除了家谱直接关系以外的持久关系叫做社区。“身份、经验、角色”是家庭、工作单位、政府、整体的社区概念影响因素。因为社区是某一个城市的最基层,所以听起来社区涉及的范围比较小;但是“社区”也可以表示国家、国际社会、虚拟社区等大规模的群体关系。英语的「community」来自古代法国comuneté,它来自拉丁的 communitas "community",“公共精神”(拉丁的共产主义“一起共享”)。人类共同体可以共享意图、信念、资源、喜好、必要性、风险,其结果会影响到参加者的身份和团结。某一个城市最基层就是社区。换一句说,社区治理就是城市治理的基础。社区的构成要素是一言难尽;社区是由“人口因素”、“公共事务”、“共同地域”、“基础设施”组成。因为蒙古国传统文化的特征,在蒙古国社区形成的比较晚。蒙古族的最大的特征是游牧文化。而社区这个概念要求的是“一定范围的地域”。历史过程中古代部落们都被成吉思汗征服;一统草原,成立了大蒙古国。从此以后,在蒙古国“社区”逐渐形成了,并且发展到今天。社区治理就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细胞。
为了了解社区治理,先应该理解什么是公民社会?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公民社会”这个观念在蒙古国变成了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热题。当时蒙古国的学家们对“公民社会”越来越感兴趣的时候,本观念已经普及全世界的一个很有影响力的思想,而且从理论角度来说“公民社会”这个理论是20 世纪晚期才开始产生出来的。因为有关“公民社会”的理论指点的方向很多、“公民社会”严谨的理论发展过程是颇为纷乱、而且该理论所涉及的范围特别大,所以“公民社会”这个概念那么晚才开始呈现。在西方国家认为:所称为的“公民社会”是自己独立的一个自治主体,不受政治国家的任何干涉。因为这个时代的人们差不多都是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政治思潮是尊敬个人的空间、他们的权利及义务,否决国家的严格治理。所以对西方国家来说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潮及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潮是他们的选择。
..............................
1.2 格里斯托克治理理论
前面说的概念框架中,隐含着这样一个概念:只有政府才有权力和特权来界定、确定和解释公共利益。因此,人民将他们对自己的生活作出公开决定的权利交给被称为政府的统治者们。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总结了治理思想背后的哲学, 他说:“如果像某些人所认为的那样,自由和平等主要存在于民主之中,那么当所有人都尽可能地参与政府时,民主将得到最好的实现”。尽管最近表达了对新治理概念的兴趣,但这一术语和概念都不是新的,而是旧的,新的是对这个概念的强调。尽管在治理的含义上仍然存在着多样性,但“有一个基线协议,即治理是指在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的治理方式的发展”(Stocker 1998)。
斯托克(1998)在以下五个论点讨论了治理理论:
1.2.1 治理是指一套既来自政府,但又超越政府的机构和行动者。
第一个论点通过某种形式的间隔选举,挑战以主权议会制度、行政、司法和问责制为特征的传统政府制度。斯托克的论点是:无论是选举产生的还是强加的, 传统治理结构代表当代不同社会利益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建议在传统政府的基础上,其他利益相关者(公众、公民团体、压力团体、非政府组织等)应直接参与治理过程。而且这些权威的过程应该是合法的。
1.2.2 治理确定了处理社会和经济问题的界限和责任的模糊。
第二个论点是在国家和其他竞争力量之间取得平衡。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应公平分担责任和问责。因此,对“积极”公民权的关注将治理与社群主义和家庭价值观的辩论联系起来。责任的公平化模糊了公私之间的界限。这导致了许多志愿机构的兴起,如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社区企业、合作社等,它们都在共同努力创造一个社会经济。如果处理不当,这些事态发展的危险在于责任和责任的模糊,以及寻找替罪羊和逃避责任的增加。
........................
2 蒙古国青格勒台区的社区治理
2.1 蒙古国行政历史演变
自从古代蒙古国自有传统的行政区划。1912 年,蒙古国有四个省、两个边境区、129县;1923 年,重新规划了行政区,进而,变成6 个省、110县。规划行政区的时候,考虑了当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和游牧业,并规重新规划了蒙古国的行政区。历史演变中,蒙古国的行政区划和领土规划经历了以下的阶段:
1923-1929 年 10户,乡镇,苏木,县,省1929-1931 年 20户,苏木,县,省1932-1959 年乡镇,苏木,省;而乌兰巴托市刚开始设立分区1960-1992 年,苏木和苏木级市/地方的城市/,分区,省1992 年开始:乡镇,分区,苏木,市区,省,首都
1922-1925 年,批准了“蒙古国领土规划规定”,“大学者的行政规则”,“科布多辖区的行政规则”,“达日岗嘎地区的行政规则”,“乌兰巴托市行政规定”。1923-1924 年的期间,根据以上的规定在蒙古成功的设立了“民主行政组织”。其结果是,基于“十个户、乡镇、苏木、县、省”行政区划模式产生了会议及其执行机构的综合系统。当时,地方行政机构运营原则、机构、方式上不同。1922 年3月 23 日批准的“地方行政规则”上很明确的指出:十个户以上的乡镇、苏木、县、省到政府的所有行政单位的机构和工作方向。根据“地方行政宪章”:150户由组成一个苏木,其中苏木内的每五十户是一个乡镇。剩下的户门数量达不到组成苏木和乡镇数量的话,可以统称为苏木或者乡镇。
......................
2.2 青格勒台区的社区结构
青格勒台区就是乌兰巴托市的中心,临近苏赫巴托区和松根海尔汗区,位于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市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可以说战略地位比较优势。青格勒台区占地约8930 公顷。青格勒台区总人口数量为157258;一共有 19 个分区,196 个基层行政单位;其中6 个是公寓镇、蒙古包区13 个;一共居住 40017户。该市区按占面积乌兰巴托市九个市区中第八名。青格勒台区总人口的48%为男性,52%为女性。平均家庭的一个月收入大约86 万3 千蒙图(大约2250 人民币)。而家庭支出大于收入,为88 万 5 千蒙图。居住青格勒台区家庭收入的50.6%来自于工资和报酬,17.5%来自于养老金。非食品,服务占家庭支出的百分为67.2%,食品占家庭支出的 22.1%。
......................
3 蒙古国青格勒台区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37
3.1 分区办事处承担的责任过多过滥,工作压力太大...........................37
3.2 与社区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38
3.3 反复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仍然没完整 .............................39
4 改善乌兰巴托市青格勒台区社区治理对策..............................42
4.1 提高人民对社区治理的知识...............................42
4.2.培养社区治理领导人才......................42
4.3 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43
4 改善乌兰巴托市青格勒台区社区治理对策
4.1 提高人民对社区治理的知识
社区意识是健康社区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区意识涵盖的内容是形象、精神、自豪感等等因素和以沟通、群体之间的关系、社区主体之间的网络来实现。社区是由不同背景、不同兴趣的不同群体组成。根据他们的特征将可以把一个社区划分为自然群体,但如果把社区像一个单位一样运作良好的话,这些利害关系的人必须合作。居民积极参与选举、在当地委员会任职、参加公共事务、参与民间组织和社会活动是一个健康社区治理特点。随着城市活动的增加,政府满足社区需求的能力逐渐减弱,并增强了居民的积极参与和志愿服务的增强性。私人、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政府执行机构、私人部门等等社区内的所有部门必须各自负责居民的教育,并与彼此交流信息。所有的居民应该提高自己参加社区生活的的知识和能力。为了提高居民的参与,国家应满足定期宣布、并宣扬国家核心政策的条件;鼓励积极参与的居民。为了提高居民的参与应该定期开会,进行培训;为了提高人民对社区治理的知识定期组织介绍性会议和人民与市区政府之间交换信息的会面。提高人们的教育水平并注意家庭的环境。所称为的教育不只是上学得到的,而从家庭开始。所有年龄组的人都需要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才能提高各自的生活水平。这对社区具有有效的积极影响。
...........................
结束语
蒙古国的社区治理制度是由政府和地方自治机关组成。蒙古国乌兰巴托市青格勒台区是蒙古首都的城市中心的市区。虽然乌兰巴托市的最小的市区,但是人口数量最多,发展水平最高的市区。青格勒台区由19 个分区组成。青格勒台区的政府和青格勒台区人民代表会议是该去的最高行政机构。现行的治理体制是“二级政府、三级管理”治理体制。便实施:“市政府 - 市区政府 - 分区办事处”模式。在该治理模式下,管理层次许多,解决居民问题并组织某种活动的过程复杂。现在应该注意的是完善与社区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人才,提高社区治理服务质量。通过研究发现,青格勒台区人口中有很多移民尚未登记户口。这与2017 年,乌兰巴托市长限制了向乌兰巴托市的迁移有关。这些居民虽然没有登记户口,但是居住在青格勒台区。他们收到社区服务少,没机会参与社区活动;信息的可用性低等等很多有研究价值的社会问题。像蒙古国这样发展中国家,第一要注意的社区的有效治理。通过培养人才,提高人民对社区治理的知识,提高社区服务质量的等等办法来实现善治是蒙古国社区治理的下一个目的。
蒙古国的社区治理是由“蒙古国行政区划管理法律”协调。但是,研究结果发现与蒙古国社区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有很多不满足的缺点。总而言之,社区治理是国家发展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而治理制度和参与者是权力的实际掌握着。市区政府和市区人民代表会议的所有的决定将会极大的影响着市区的政治经济生活,并影响人民的思想和行为。因此,蒙古国应该注意社区治理的改革创新, 支持人民对社区活动的参与才会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