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背景下中日机电产品贸易及其影响因素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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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4602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笔者认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助于增加中日之间机电产品的贸易额,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贸易结构。因此,中日两国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发展各领域的便利化,将贸易便利化提升到更高的水平。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可以看出,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日机电产品贸易状况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应从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入手。
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东盟于2012年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旨在实现全面、现代、高质量、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八年后,经过四次领导人会议、23次部长级会议和31轮正式谈判,该协定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标志着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其总人口、GDP和总贸易额均占到全球总量的30%。日前,6个东盟成员国以及中、日、新、澳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提交核准书,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这十国开始生效。RCEP作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外部市场,是中国机电产业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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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是RCEP区域内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从2017年到2021年,中日货物贸易保持稳步发展,2021年更创下历史新高,全年货物贸易总额达到3714亿美元,同比增长17%。从2021年中国对日本出口的产品状况来看,以机电产品、服饰衣着、化工产品为主,其中机电产品占中国出口日本主要产品的比重达41%。从2021年中国从日本进口主要产品状况来看,以机电产品、化工制品等为主,其中机电产品及其零附件占比为48%。近年来中国对日本机电产品继续保持贸易逆差,且有扩大趋势,主要由于中国对日本机电类产品的进口需求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多数RCEP内的国家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但是中日之间尚未签署正式的自贸协定。因此,RCEP事实上促成了中日之间的第一个FTA,即在RCEP框架下中国和日本达成的首个FTA。2022年1月1日RCEP的正式生效,中日间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标志着中国与日本货物贸易往来的进一步深化,将会释放更多中日贸易合作的活力。RCEP的签署对中日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东亚供应链和全球产业链的顺畅稳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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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文献综述
1.2.1关于RCEP自贸区的研究
自2011年东盟峰会批准RCEP以来,相关研究从2012年开始。国内外学者对RCEP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RCEP的贸易效应和影响。Petri,Peter A.,P(2014)[1]等通过对RCEP的收益进行一般均衡模型的估算,得出RCEP对亚太经贸合作具有正向影响,中国从中受益会更多,因此中国政府必须积极推动RCEP的谈判。张裕仁、郑学党(2017)[2]运用GTAP模型,分别从福利水平变化、贸易条件变化、实际GDP变化、进出口和贸易平衡变化对RCEP区域内成员经济效应进行了量化分析,得出从整体利益看,RCEP可以替代TPP的结论。高敬云、陈淑梅(2017)[3]通过运用GTAP模型,比较TPP、TTIP、RCEP最终建成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结果表明:RCEP建成的情况下,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TPP和TTIP对中国产生的消极影响,从而驱动RCEP成员国中国、韩国的经济增长。
第二类比较RCEP与其他贸易协定,主要是TPP/CPTPP。Siow Yue Cha(2013)[4]认为RCEP有效聚合多重贸易协定,高效整合区域内的资源,有助于促进亚洲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亚洲国家提供更多新的贸易政策选择路径,RCEP对全世界的贸易效应要大于TPP。全毅(2013)[5]认为TPP追求的一体化程度高于RCEP。对比RCEP和TPP覆盖范围,发现它们都包括商品、服务和投资贸易,但是TPP还涉及知识产权等其他问题。相比较而言,RCEP类似于WTO协议的升级版本,RCEP更侧重于商品贸易、一些服务贸易和投资贸易。TPP因其高标准和更高程度的开放水平,所以对发达国家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而RCEP对发展中国家的吸引力则高于TPP。吕越、李启航(2018)[6]认为同时加入RCEP和TPP将最大程度的给中国经济带来增益,但是因为关税减让,使得中国的基建行业、运输行业、通讯行业出口下降,中国需要在薄弱的产业上设置一个过渡期,保护这些产业的发展。
第三类RCEP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研究。施锦芳、赵雪婷(2021)[7]认为构建RCEP与高水平的中日韩FTA有利于强化三国经贸合作,改善贸易结构,扩大中日韩之间的贸易往来,提高三国的经贸水平与国际地位,促进东亚地区供应链与产业链的发展。Pankhuri Gaur(2020)[8]认为印度退出RCEP将会失去一部分出口市场和嵌入这一区域价值链的重要机会,其他RCEP成员国也会因为失去印度这一重要市场而受到一定的贸易损失。袁波(2022)[9]等人提出RCEP的正式生效将进一步扩大中国乃至整个东亚区域的贸易额和投资额,优化产业结构,有助于稳定中国的外资外贸的市场预期,缓解需求收缩和供给冲击,促进中国贸易投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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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论基础
2.1贸易互补性相关理论
2.1.1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大卫•李嘉图(1817)[27]在亚当•斯密(1776)[28]的绝对优势理论基础之上提出来的,斯密认为,两国两种商品贸易模式的前提是,贸易双方必须拥有一种具有成本优势的商品,通过贸易可以获得绝对利益。然而,如果一个国家在这两种商品上都没有绝对优势,那么双方之间还会进行贸易吗?李嘉图认为,即使一个国家所有行业的生产效率都很低,没有低成本商品,也有可能通过国际贸易获得利益;在另一个国家,所有行业的生产都是高效的,成本低于国外同行,通过国际贸易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所以互利贸易发生的可能性的决定因素不是绝对优势,而是比较优势,其来源是比较成本。
2.1.2要素禀赋理论
要素禀赋理论又叫做赫克歇尔-俄林理论,由瑞典经济学家埃利•赫克歇尔和伯尔蒂尔•俄林(1933)[29]共同提出,该理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当代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石。俄林认为,两个国家之间之所以产生贸易是因为两国商品的相对价格具有差异,商品的价格由生产要素的供应量和价格决定的。因此,两个地区之间有差别的生产要素价格是建立贸易关系的必要条件。另一个原因是生产要素不是完全可分离的,因此小规模生产是不经济的,而专业化的大规模生产将带来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因此,各地区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追求规模经济,形成和发展了间隔贸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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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贸易竞争性相关理论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由迈克尔•波特(1990)[31]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他认为,一个国家能否在某个行业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取决于该国是否有适当的创新机制和足够的创新能力。波特提出了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的四个基本决定因素和两个辅助因素的模型。四个基本决定因素是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支持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两个辅助的因素包括机遇和政府。这构成了一个“钻石模型”,这些因素中的每一个都可以单独发挥作用,但同时也会影响其他因素。各种因素被组合成一个有机系统,共同决定国家的竞争优势。各国应出口“钻石体系”中四大要素处于有利地位的行业的产品,进口四大要素处于不利地位的行业的产品。因此,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竞争优势,一个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发展和人力资本投资,重视国内需求,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国际贸易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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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日机电产品贸易现状...............................13
3.1中日两国机电产品的总体状况............................13
3.2中日两国间机电产品贸易现状...........................17
4 RCEP主要内容及机电产品贸易条款梳理....................28
4.1 RCEP签订进程及主要内容.........................28
4.2中日机电产品贸易条款梳理.................................29
5中日机电产品贸易的实证研究......................................32
5.1中日机电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分析....................................32
5.2中日机电产品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34
5中日机电产品贸易的实证研究
5.1中日机电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分析
国内外学术界当前对于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研究较多,整体来看包括国家层面和产业层面两个方面。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因素:
1.国民收入。一方面,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异质产品的需求也将增加,消费者对异质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促进差异化产品的发展,从而促进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另一方面,在国民收入水平不同的国家,收入分配不平等更有利于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而对于国民收入相近的两个国家来说,人均收入分布越均匀,产业内贸易水平就越高。原因在于国民收入和人均收入分配的相似水平会导致消费者的需求模式和偏好相似,这将为产业内贸易奠定物质基础和市场条件。
2.关税壁垒。如果某国在机电产品上的进口关税税率越高,进口的机电商品在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就会越高,这将对该商品的进口具有限制作用。如果在机电产品上的进出口关税超出正常规定,就会形成关税壁垒,也可以称之为贸易壁垒。关税能够保护国内产品,防止国际市场的价格冲击。但若国家对于某产品长期设定高进口关税,则也可能削弱该行业的竞争力,从而导致国家在该行业内的企业创新能力下降,关键核心技术难以突破,不利于该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3.对外开放程度。巴拉萨(Balassa)(1986)提出,一个国家的对外开放程度与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正相关。若某国对外开放程度更高、贸易保护程度更低,那么它的经济就会更融入世界经济,产业内贸易水平也会提高。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贸易开放度较低,那么对外贸易的频率就会较低,其产业内贸易水平也会较低。自我国加入WTO后,受WTO关税减让原则的影响,我国关税总水平一直呈下降趋势,同时,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额也保持高速增长,在贸易总量和贸易结构上都推动了产业内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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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论与政策建议
6.1研究结论
本文对中日两国主要贸易商品机电产品从2011-2020年期间的贸易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具体包括了中国和日本机电产品的贸易现状和贸易关系,接着运用产业内贸易指数、贸易竞争关系和互补关系的相关指数对中日两国机电产品贸易关系进行深入研究,最后对影响双边机电产品贸易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中日机电产品贸易规模较大的几个类别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从总体看,2011-2020年中日机电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在0.8左右波动,说明在这一阶段中日机电产品在贸易形式上已经处于产业内贸易。分章节看,第71章动力机械设备、74章通用工业机械、77章电力机械装置及零部件、79章其他运输设备这四章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除部分年份低于0.5外,一直在0.5以上,属于产业内贸易。
2.中日机电产品贸易保持稳步发展,贸易结构不断变化。中国从日本进口的机电产品在2011—2020年间一直稳定在60%以上的较高水平,中国出口到日本的机电产品从2011年的578.90亿美元增加到2020年的637.47亿美元,占中国出口到日本所有产品的比重也由39.04%上升到44.69%。中国对日本继续保持贸易逆差,且有扩大趋势,主要由于中国对日本机电类产品的进口需求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这也体现了日本作为传统科技强国在部分高技术产品上仍具有较大优势。在中日机电产品贸易总额稳步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在贸易结构上有一些变化。在中国自日本进口的机电产品中,占比排前三位的章分别是第72章专业机械、第77章电力机械装置及零部件、第78章公路车辆;在中国对日本出口机电产品中,占比排前三位的章分别是75章办公设备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76章电讯及录音设备以及77章电力机械装置及零部件;中日两国相互出口的机电产品集中在第77章电力机械装置及零部件上,竞争势必会更加激烈。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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