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政府治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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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9218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经济论文,笔者认为共享医疗企业春雨医生的创始人张锐曾提出,通过“互联网+医疗”,打破传统医药电商以用户为流量为核心的商业模式,构建出全新的“以医患关系”为核心的服务型电商模式,打造良性的药品电商生态,有效降低人们的医疗成本。”我们同样可以思索,除了医疗,我国政府大可在教育、养老、社区、智库建设等社会公共领域上充分应用“共享”思维,打造以人为本、丰富多彩、环保节约的“共享”生态,营造更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在此过程中,政府要积极引导共享型经济回馈城市,增进城市的整体福利,注重公平,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不同阶层及群体平等获得公共服务的权利。共享经济所具有的共享特点使其在介入公共领域时具备一定优势,共享经济可通过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契合,反过来促进公共治理效率及水平的提升。

第一章导论

1.1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在此背景下,共享经济的出现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迎合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及文化需要,同时推动了新型消费模式的产生,解决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部分瓶颈。目前,共享经济企业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投资热点,市场规模高速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细分市场不断壮大,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活力与潜力。
凡事都具有两面性,综合来看,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道路并非坦途,动力与阻力并行、期待与担忧共存,“成长的烦恼”不容小觑。第一,共享经济的“井喷”式爆发扰乱了社会秩序,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相关负面消息频频见诸报端:共享单车大量无序投放引起交通堵塞与资源浪费,儿童不当使用导致人身伤亡,部分企业滞退甚至扣压用户押金;使用顺风车软件的乘客人身安全遭到威胁,并且事后维权无门;出租车司机围堵专车引发冲突;共享住宿中房屋质量存在隐患或名实不符,房客健康权及隐私权遭受侵害,房主财物失窃受损;大量用户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使其人身及财产安全面临潜在威胁。第二,共享经济的发展亟需政府规范引导。随着共享经济的规模迅速增长,其负外部性愈加明显,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对政府的统筹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现行的政府治理体系滞后于共享经济行业发展的实践,相应的法律政策、行业规范及合理有效的监管缺位。一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现象;另一方面,共享经济部分业态发展实践与现行的行业制度产生冲突或遭遇法律空白地带,产生了治理困境。第三,政府在转变治理思维、提升治理能力,培育壮大共享经济方面仍大有可为。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与市场的激烈洗牌,当前我国共享经济发展逐步进入沉淀调整期,而我国政府在提供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及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优质公共产品,营造有利于其发展的公共环境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共享经济向更深入、更繁荣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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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目的与意义
当前我国人民日益增氏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一方面是社会资源的大量闲置与浪费,另一方面则是大量未被满足的社会有效需求。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互联网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同时人们对节约环保型消费理念的认同度不断增加,共享经济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在我国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新兴产业领域。共享经济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部分共享业态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制度产生冲突或遭遇法律空白,不得不游走在“灰色地带”,我国政府在针对共享经济的治理过程中凸显出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匮乏、公共服务水平落后等应对能力不足的问题,为共享经济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打上了问号。
近年来,共享经济发展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政府文件中首次提及“分享经济”,该公报中发布了实施“互联网+”的行动计划,提出促进分享经济的发展。此后共(分)享经济成为近年来历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热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共享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也于2017年7月共同出台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颁布了共享经济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纵观当前我国政府针对共享经济相关行业所颁布的政策法规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中央层面往往侧重于方向性的引导,而部分地方政府在出台相关法规细则时往往并没有事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或经由科学审慎的讨论,导致相当数量的政策规定“不接地气”,不乏治理思路陈旧、审批过度、监管手段过严等问题,实际上对该地区共享经济业态发展起了“急刹车”作用,严重影响了共享经济的发展活力,引起了较大社会争议。目前,关于我国共享经济的大多数研究集中于共享经济某一具体行业发展或政府针对共享经济的监管,强调规范的多,真正鼓励支持的较少,而针对我国共享经济治理中的问题及其对策的研究更为欠缺二如何在对我国共享经济的治理中进一步转变思维,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府职能,从而使共享经济真正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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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2.1共享经济的概念及发展演变
共享经济的前身是“协同消费”,1978年,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马库斯.费尔逊教授和伊利诺伊大学乔.斯佩思教授在合作发表的论文《社区结构和协同消费:一种常规活动途径》提出该理念,认为产品本身对于人们并不必要,人们需要的其实是产品的使用价值,更为实惠的做法是租用而非购买。彼时,这种消费行为并非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实践。上世纪90年代,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与普及,逐渐兴起了以信息、知识等虚拟物品为主要内容的在线共享行为。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特性,人们共享行为的主体由传统的熟人圈子扩展至陌生人群体。进入21世纪后,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用户规模持续扩大、线上互动愈加频繁,越来越多的网民加入到信息及物品的创造和分享中去。共享行为由线上延伸至线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社交需求并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获取实际收益的方式,为形成规模化的新型经济模式奠定了基础。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因相对于传统经济交易方式,共享经济具有高闲置资源利用率、低交易成本等特点,其在美国发轫并迅速风靡全球,涌现出一批以(优步)、(爱彼迎)、(跑腿兔)等为代表的全球性企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截至目前,共享经济历经了多次行业“洗牌”,从迅猛起步期走向规范成长期,覆盖了交通出行、房屋住宿、知识技能、金融、工业制造等多个领域,并在供需匹配的动态过程中衍生出众多细分领域,逐渐全方位覆盖人们的消费需求。在此过程中,供给方与供给产品的多样性显著提升,有力扩展了传统交易活动的边界,同时加速促进了社会资源流动。此外,共享经济不失为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增加社会信任、促进社会阶层良性流动的一条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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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共享经济的内涵及特点
共享经济的产生建立在网络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全面领会共享经济的内涵,“互联网+”是绕不开的名词。“互联网+”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创新优化和集成作用,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工具的经济发展新生态。“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进一步实践的成果,包含了开放生态、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等特征,极大地变革着人们的消费模式,进一步激发了经济实体的创造活力,为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和新优势提供了广阔平台。
近年来,共享经济的迅速崛起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在以下五个方面表现出其典型特征:
第一,技术基于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尤其是智能移动终端的迅速普及使得海量供需双方得以迅速匹配并建立联系,实现生产、提供服务及消费行为。互联网平台不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而是将参与者进行高效连接并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信用保障。
第二,主体为大众参与。共享经济平台具有互联网的开放性、低门槛、低交易成本等特征,使供需双方能够广泛参与,共享内容的体量得以迅速增长。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往往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个体的潜在商业价值得到更大的发挥。
第三,客体资源快速流动并高效配置。当前我国社会中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较为明显,部分人群的消费需求未能得到满足的同时存在着资源的闲置浪费。共享经济就是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分散的海量闲置资源,大规模盘活经济剩余价值、降低交易成本并力求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让闲置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用,实现“稀缺中的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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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特点及问题......................15
3.1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15
3.1.1市场体量巨大及增长迅速......................15
3.1.2共享领域覆盖广泛......................15
第四章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的政府治理概况.....................26
4.1我国政府针对共享经济治理的政策实践.....................26
4.1.1中央政府关于发展共享经济的立场与政策.....................26
4.1.2地方政府针对共享经济治理政策的探索.....................26
第五章国外共享经济发展中政府治理的经验借鉴....................35
5.1国外政府相关治理经验...................35
5.1.1美国共享经济的政府管制...................35
5.1.2英国打造全球共享经济中心...................35

第六章完善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政府治理的政策

6.1积极推动协同治理
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到中共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间表,“治理”一词在政府文件中高频出现。有学者指出,与西方治理有所区别,我国政府提出的“国家治理”有其自身的政治社会背景和话语体系,更强调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共治。但在治理的大环境下,政府必须重新思考和调整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谨慎合理地把握政府的权力边界。
协同治理是一种“共享治理”的理念,通过开拓新的治理领域、培育新型治理主体、构成新的治理聚合体等方法来实现有效共治。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鼓励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到行政管理目标的确定和实施过程中去,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平台企业、消费者用户等多方力量,建立一套多主体互动的综合治理和公开社会评价体系,从而弥补政府、社会或市场单一治理的不足。从我国政市关系和政社关系的发展历程来看,尽管我国在经济自由度指标的世界排名还处于中等水平,民间力量在权力抗衡、经济独立性、参与自愿性和参与广度方面与发达国家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但是我国仍然为私营部门和民间团体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保留了大量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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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近年来,“共享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一系列经济活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不仅形成了促进经济增长及结构优化、消费方式转型的新动能,也为人们自主择业提供了更广泛、灵活的选择,并为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等创造了丰富的应用场景,进一步促进了科技创新与发展。但是,伴随着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对经济社会秩序及共享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在经历了起步期的高速增长和行业“洗牌”后,我国共享经济逐步进入了调整转型期,资本市场更趋于理性谨慎,共享商业模式更加成熟。与此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也对我国政府的治理能力及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自2017年之后,政府针对共享经济的监管做了大量探索与创新,监管的范围及力度明显加大,规范化、立体化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然而也应看到,当前我国政府在针对共享经济的治理上并未充分发挥其作用,相关法律及制度环境、理论政策体系、治理框架等远未完善,政府针对共享经济的治理及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以便促进共享经济更好地持续发展,进一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共享医疗企业春雨医生的创始人张锐曾提出,通过“互联网+医疗”,打破传统医药电商以用户为流量为核心的商业模式,构建出全新的“以医患关系”为核心的服务型电商模式,打造良性的药品电商生态,有效降低人们的医疗成本。”我们同样可以思索,除了医疗,我国政府大可在教育、养老、社区、智库建设等社会公共领域上充分应用“共享”思维,打造以人为本、丰富多彩、环保节约的“共享”生态,营造更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在此过程中,政府要积极引导共享型经济回馈城市,增进城市的整体福利,注重公平,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不同阶层及群体平等获得公共服务的权利。共享经济所具有的共享特点使其在介入公共领域时具备一定优势,共享经济可通过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契合,反过来促进公共治理效率及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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